为加强郴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简称“本部门”)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本部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郴财绩〔2017〕3号)等上级文件的要求,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部门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部门简况
郴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核定的编制数为11个,单位实有人员16人,其中在编9人、临聘人员1人、退休人员6人。
2、部门职责
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⑵负责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散装水泥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⑶负责提供散装水泥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散装水泥推广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⑷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的工作总结、表彰奖励、信息交流、技术培训、统计报表、宣传发动和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⑸负责对下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等工作。
⑹对符合散装水泥发展规划的新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在项目核准部门核准前出具意见。
⑺依据《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规定负责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32.16万元,主要包括:(例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情况。完善以办主任负总责,其他人员对口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定期巡查机制,实时掌握我市重点建设项目进度及散装水泥、预拌混泥土使用情况。坚持预拌混泥土“禁现”工作,大力宣传推广预拌砂浆的备案及应用。
(二)组织学习培训、行政执法情况。认真学习、大力宣传《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组织部门人员和相关企业到长沙、江苏等地参加预拌混泥土和预拌砂浆业务交流、培训学习。紧密结合散办的工作职能,加强自身学习,有重点地培训学习有关发展散装水泥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每位上岗行政执法人员都熟知和掌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执法程序,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散装水泥执法巡查和专项巡查,依法下达《追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通知书》、《整改通知书》结合工作开展宣传法律法规。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农村推散建设情况。将日常宣传工作和定期宣传工作相结合,针对农村区域重点做好宣传工作。我办与市县经信、住建、电力、电视台,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用品,设立展板、横幅,宣传周期间,在全市范围内以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为重点进行了宣传活动,以电视、报纸、舞台等为阵地,突出展现了今年散装水泥宣传周主题,普及发展散装水泥等方面的知识,大力传播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理念和相关政策,加深了全社会对散装水泥的认识,对散装水泥知识进行了一次普及和提升。
在农村推散工作的开展主要通过加强宣传,引导、鼓励乡镇水泥预制品企业使用散装水泥,同时结合利用新农村建设、农村改造等项目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等。为让预拌砂浆项目在我市取得突破,一方面通过积极联系相关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组织考察学习其他地区的预拌砂浆项目和做法,一方面积极协调联系相关政府部门对预拌砂浆项目给予倾斜照顾,引导推动预拌砂浆行业健康发展。
三、资产管理情况
(一)资产的基本情况分析。
本部门资产合计1678930.67元,其中流动资产626115.67元,固定资产合计737427.00元,无形资产315388.00元。负债总计146367.82元,净资产1532562.85元。
(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情况分析。
本部门固定资产配置方面:土地房屋及建筑物157694.00元。通用设备主要包括公务用车2台481995.00元。(已公车改革)和办公电脑85045元。(其中含2016年新增5台电脑的费用24218.00元)。无形资产配置方面主要是土地使用权315388.00元。
(三)国有资产收益情况分析
我办除房屋及办公设备外,无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情况,也无处置国有资产取得收益的情况存在。
(四)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1.我办资产管理者定期与使用部门进行核对,确保帐实相符。通过清查盘点能够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妥善处理和解决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确保了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重视单位收支管理。 收支管理是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收支管理,既是缓解资金供需矛盾,发展事业的需要,也是贯彻执行勤俭办事的体现。为了加强这一管理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这样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对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极大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了节约支出的目的。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科学评价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在认真贯彻实施《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依法行政、依法推散,扎实工作,实现我市散装水泥快速稳定发展;发展新型干法水泥,淘汰落后水泥产能;进一步推动我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协调、快速发展;预拌混凝土应用的普及,禁止城市现场搅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郴财绩〔2017〕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办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一)核实数据。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6年度和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二)查阅资料。查阅2016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三)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
(四)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五)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六)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七)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精确,对突发性工作估计不足,数次想追加预算,好在对预算控制率和预算执行率均较高,未对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2.存在的不足
(一)我市水泥工业能耗高,水泥总量偏大,散装水泥发展不平衡。
(二)受地理环境和区域条件的制约,农村推散工作进度慢。
(三)受经济大环境影响,企业对新建预拌砂浆项目盈利信心不足,完成前期申报手续后没有继续建厂,投产企业不多。
(四)市场竞争激烈,行业管理欠规范,不利于行业长期发展。
六、改进措施
(一)科学制定好“十三五”散装水泥发展规划。以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为目的,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二)继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大宣传的力度和针对性,特别是国家禁止砂浆现场搅拌政策和预拌砂浆知识进行宣传,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泥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协调发展。
(三)继续抓好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培训交流等途径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针对禁止现场搅拌混泥土、砂浆的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合作,齐抓共管。
(五)进一步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向发展农村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项目倾斜。
(六)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成立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预拌砂浆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七)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七、总结经验
(一)组织领导有力,为工作目标落实奠定坚实基础。年初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对今年的工作思路和计划做出了交流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明确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促进了散装水泥健康发展。
(二)加大宣传引导,重点推进农村推散。将工作重点集中在突破农村推散上,积极走访考察,寻找农村推散新方法。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联系相关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组织考察学习其他地区的预拌砂浆项目和做法,积极协调联系相关政府部门对预拌砂浆项目给予倾斜照顾,为让预拌砂浆项目在我市取得突破奠定了基础。
(三)全面强化行政执法,促进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在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特别注重立足于服务意识的强化,将规范执法的严肃性和协调矛盾的柔和性相结合,提高执法能力,增强执法效果。
八、建议
通过近几年的绩效考评,单位的绩效管理逐渐完善、成效突显,对指标设定有个不成熟的意见:建议优化绩效评价指标兼顾各个行业标准,确保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 |
||||
过 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5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 |
||||
过 程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8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6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16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
8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 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0 |
|||
社会 效益 |
||||||||
12 |
行政 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