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省统计局统计巡查的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统计局,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今年省统计局将对我市统计工作进行巡查。为做好省统计局统计巡查各项准备工作,真实全面地反映全市统计工作情况,按照《2014年湖南省统计局统计巡查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谷坊生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爱珍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市统计巡查迎检准备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由刘爱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平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他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工作人员,具体承担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办公室:按照《省统计局统计巡查方案》的要求,准备好综合汇报材料,并牵头做好接待工作。
2.监察室:负责提供统计行风建设情况,具体包括开展统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强化统计服务意识、规范统计工作行为、遵守统计法规等情况。
3.政策法规科:负责提供统计法制工作情况,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等。具体包括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情况,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案卷评查、制作及保存和统计法制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贯彻落实《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情况,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信用信息收集报送和政务公开工作等情况。制定迎接省统计局来郴巡查的工作方案,布置各县市区统计局和市统计局各科室做好迎接省统计局巡查准备工作,整理好近年来统计违法案件卷宗,参与接待等组织协调工作。
4.设计核算综合统计科:负责提供近年来设计、核算、综合等统计专业行风建设情况,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制度的情况,统计调查管理情况,统计资料公布管理情况,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情况,统计行政许可工作情况等。重点准备联网直报一套表执行情况和GDP核算过程及依据,对部门统计调查管理情况,查看各类报表布置是否规范,统计报表收集的方式和渠道。对近年来的综合核算、设计管理等专业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5.工业统计科:负责提供规模以上工业统计专业的行风建设情况,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制度的情况,对主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把关情况以及基层基础工作建设等。具体包括布置统计调查规范化情况,对统计调查对象业务指导情况,统计报表收集和审核情况,基层统计报表保存情况,统计报表催报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基层工业企业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和统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是规模工业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整理归档本专业近年来相关资料。
6.投资贸易外经统计科:负责提供全市固定资产、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等统计专业的行风建设情况,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制度的情况,对主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把关情况以及基层基础工作建设情况。具体包括布置统计调查规范化情况,对统计调查对象业务指导情况,统计报表收集和审核情况,基层统计报表保存情况,统计报表催报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基层单位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和统计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重点是限额以上贸易餐饮业和资质等级建筑业以及重点投资项目的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整理并归档本专业近年来相关资料。
7.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负责提供人口、劳资、科技和社会发展、环境状况等统计专业的行风建设情况,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制度的情况,对主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把关情况以及基层基础工作建设情况。具体包括布置统计调查规范化情况,对统计调查对象业务指导情况,统计报表收集和审核情况,基层统计报表保存情况,统计报表催报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基层单位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和统计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整理并归档本专业近年来相关资料。
8.服务业统计科:负责服务业的统计行风建设情况,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制度的情况,对主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把关情况以及基层基础工作建设情况。具体包括布置统计调查规范化情况,对统计调查对象业务指导情况,统计报表收集和审核情况,基层统计报表保存情况,统计报表催报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基层单位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和统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整理并归档本专业近年来相关资料。
9.能源统计科:负责能源专业的统计行风建设情况,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制度的情况,对节能降耗主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把关情况以及基层基础工作建设情况。具体包括布置统计调查规范化情况,对统计调查对象业务指导情况,统计报表收集和审核情况,基层统计报表保存情况,统计报表催报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基层单位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和统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整理并归档本专业近年来相关资料。
10.市企业调查队:负责提供全市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的统计行风建设情况,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制度的情况,对主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把关情况以及基层基础工作建设情况。具体包括基层统计报表保存情况,统计报表催报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基层单位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和统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1.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负责提供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情况,全市农业、小城镇和农村住户调查等统计专业的行风建设情况,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制度的情况,对主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把关情况以及基层基础工作建设情况。具体包括市、县市区是否根据统计法的要求,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是否依法设置统计机构或者统计人员;是否保障了统计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经费;基层统计报表保存情况,统计报表催报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基层单位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和统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依法设置统计机构或者配备统计人员情况;整理并归档本专业近年来相关资料。
12.普查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情况,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重视支持情况,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组织开展、经费保障和普查数据质量等情况。
13.民意调查中心:负责提供民意调查的行风建设等情况。
14.计算中心:负责提供全市信息化建设、统计手段现代化建设情况,参与摄影报道等后勤接待工作。
15.教育中心:负责提供全市统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和继续教育以及职称考试等情况。
三、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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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这次迎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统计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周密安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巡检工作顺利进行。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消极影响的,要严格问责,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2.上下联动,狠抓查纠。这次迎检工作采取市县联动、科室协作、部门配合的办法进行,务必严格按照省统计局统计巡查方案的要求,逐项逐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梳理,查遗补漏,对照巡查内容,抓紧补充完善基础资料,对查出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对上报的主要经济指标要重新进行审核,做到数出有据,符合逻辑,重点做好数据质量、指标间的协调、基层数据的源头、综合数据的匹配和逻辑关系的审核等工作,真正做到上报数据与进机数据一致,与基层上报数据一致,乡镇数据与村上报数据一致,确保巡查工作不出纰漏和问题。
3.及时总结,巩固成果。各县市区统计局和市统计局各专业要认真梳理自查情况,并按专业形成专项报告,在此基础上市统计局形成总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处理意见和建议、方案制定和解决问题的措施等。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制度情况具体包括统计调查行为合法性和年报、定期统计报表收集、上报规范化情况。重点是:发布的GDP数据是否与上一级统计部门认定的一致;各专业的报表上报率和有效率;发往基层的报表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标识;基层起报单位上报统计报表是否手续完备;基层单位上报数与县市区进机数是否一致;统计资料的审核合法,是否有随意修改数据的现象;统计调查数据是否有资料来源及原始记录;主要统计指标是否建立书面台帐或电脑台帐;各种统计资料是否做到及时整理归档以及对统计调查对象业务指导等情况。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迎检工作成果,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附件 郴州市统计局统计巡查自查表
郴州市统计局
郴州市统计局统计巡查自查表
责任科室: 专业名称:
年份 |
报表表名、期别及表号 |
1、起报 |
其 中 |
2、发放基层的年报 及定报表的总数(种) |
3、主要经 |
4、是否建立统计数据评估制度 |
5、是否对统计资料进行了整理归档 |
6、本专业对统计调查对象业务培训人次(含年报) | |||
有基层 |
基层报 |
基层单位 |
有法定标识 |
无法定标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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