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郴州市统计法制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4年郴州市统计法制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
2014年是实现“十二五”计划关键之年,是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的收官之年,也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攻坚之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将以迎接省统计局到郴州开展统计巡查为契机,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创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抓手,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治郴州建设的决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三个提高”这个主题,牢牢抓住“改革创新,规范统一,开放透明”这根主线,着力突出服务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个重点,以创先争优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力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毫不放松推进统计法制建设,坚定不移走依法统计之路,全面提升统计法治水平,为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构建服务型统计、助推郴州起飞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创新方式抓普法
1. 强化统计普法宣讲。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统计学法用法制度,强化统计普法轮训。一要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活动平台,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讲活动。认真配合省统计局编发统计法制学习手册,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知识宣讲活动,坚决预防制止打击干预独立报送统计数据的行为。二要结合各类业务培训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强化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培训,提高统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促使各级统计人员严守《统计法》,严守联网直报工作的“四条红线”和经济普查的“六条红线”,坚决消除统计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积极参加全省统计法制知识专题讲座和全省统计执法人员法制知识培训班,切实抓好统计从业资格、统计职称考试和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法制宣讲工作。三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济普查和执法检查开展统计送法上门活动,深入推动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
2. 强化普法宣传活动。上下联动开展统计公开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制宣传旬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平台和户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依法统计的浓厚氛围。
3. 强化案件警示教育。建立统计执法检查通报和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制度,将统计违法典型案件剖析纳入统计部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充分发挥案件曝光警示作用。
二、加大力度抓执法
4.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以常规检查为主体,巡查督查为补充,数据质量为重点,强力推进统计执法。一是及时开展重点检查。针对群众举报、媒体披露、领导批示的统计违法重点案件,及时深入现场调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经济普查、联网直报、新型工业化、节能减排、小康监测和为民办实事考核等中心工作和专项工作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为各项中心工作和专项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三是扎实开展常规检查。今年市统计局直接检查单位不少于40个,各县市区统计局检查单位不少于30个。
5.加大统计违法惩处力度。坚决贯彻国家统计局马建堂局长“三个坚决”的指示,强化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和通报曝光制度,杜绝统计执法只检查不办案的现象。对没有检查办案或违规检查办案的县市区统计局,市统计局将直接赴该县市区进行检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市统计局建立健全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强化案件处罚等统计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工作,拟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不少于6起统计违法典型案件。各县市区务必在10月底之前向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提供1个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否则将取消统计法制工作年度考评资格。
6.加大规范执法办案力度。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湖南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开展统计执法,修订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严格办案标准、规范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二要切实强化统计行政处罚案卷定期评查通报制度,进一步规范评查标准和程序,提高案卷评查效果。三要严格恪守涉企检查的备案、公示、登记、反馈制度,认真执行企业宁静日制度和同城一家检查制度,坚决杜绝滥检查、重复检查。四要大力规范网上行政处罚和电子监察工作,做到上网更新及时,促进阳光执法和公正执法。
三、严格标准抓巡查
7. 科学制定方案。今年省市巡查的重点是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统计数据质量、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统计法制工作和统计行风建设等情况。各县市区统计局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本地统计巡查方案,确保对辖区内1/3以上的乡镇(街道)开展统计巡查,切实加强县直部门统计督查。县市区统计局统计巡查工作方案于
8. 认真开展自查。省统计局将在上半年对郴州开展统计巡查,市统计局也将对宜章、临武、苏仙等3个县区开展统计巡查,并加强对市直部门的统计工作督查。县市区统计局和市统计局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要对照省市统计局巡查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自查发现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形成翔实的自查报告,于4月30日前报送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
9. 狠抓整改到位。市县两级要根据上级统计巡查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市统计局将及时通报统计巡查督查意见,对问题严重者提请市政府下发整改督办卡(函);并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约谈和回访,力促整改落实到位。县市区统计局巡查意见整改方案和巡查工作总结于10月31日前报送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
四、强化措施抓法治
10. 强化机制建设。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目标,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一要建立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县市区统计法制工作考评项目和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内容。二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聘请统计行风监督员和依法治统监督员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实施情况评价制度,认真落实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和大案报告备案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活动,及时公开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监督。三要建立健全行政效能机制。结合开展全市“好作风建设年”和“四型”机关创建活动,着力完善数据采集、报送、评估和发布制度,强化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快构建服务型统计。
11. 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法制工作组织领导,努力保障法制工作力量,大力强化统计法制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准入制度,建立全市统计执法骨干名录库,建立执法人员定期轮训考核制度,全面提升统计法制工作水平。
12. 强化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台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控,认真做好政务公开、网上办事、网上审批、新闻发布、信息披露等工作,准确及时归集报送统计奖励、处罚等统计信用信息和统计法制工作动态以及法制工作报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