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普办:
根据国家统计局下发的《关于加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PDA移动采集设备管理的通知》和省统计局《关于回收部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用PDA设备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更加充分发挥本次经济普查各种数据设备的使用效率,国家要求PDA设备需尽快投入到劳动力调查、名录库维护、1%人口抽样调查、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抽样调查、农产量调查等工作中,配备的笔记本电脑要用于县乡卡管理、乡级数据采集报送、联网直报等业务。
为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经研究,各县市区经普办必须回收一部分PDA设备交由国家统一调配使用。按照时间安排,各县市区经普办应于5月10日之前按照附件1的数量将PDA设备交市经普办,所有上交设备应保持外观完好、配件齐全、运行良好,并同时填写《郴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PDA交接清单》(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送交市统计局计算中心。
同时,各县市区应该建立PDA设备领用细则,规范PDA设备的使用管理,提高PDA设备的使用效率。PDA设备回收工作联系人:成晶晶、张杰
附件: 1.郴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收回PDA设备数量清单
2.湖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PDA设备交接清单
3.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采集专用设备(PDA)借用管理规定(供参考)
郴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