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经普办[2013] 25号
郴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郴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现将《郴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郴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郴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
活 动 方 案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即将进入普查登记的关键阶段。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12月是全国统一的经济普查宣传月。为了进一步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经济普查的良好舆论氛围,掀起全市经济普查宣传的高潮,根据《湖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市经普办的统一部署下,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方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色,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各项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经济普查、积极参与经济普查、密切配合经济普查,做到经济普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普查对象的法律意识,提高其依法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的自觉性,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质量。
二、时间安排
经济普查宣传月为
三、主要活动
(一)12月中旬市经普办联合北湖区经普办利用宣传车在市区巡回宣传。以宣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等为主要内容,集中宣传经济普查的相关政策、基本知识和工作要求。邀请主要媒体到现场进行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市经普办、市委宣传部、北湖区经普办)。
(二)制发《致郴州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告知书》,确保《告知书》发放到每个非联网直报单位手中,并在每个普查区张贴大幅《告知书》,让广大个体户知晓普查,主动配合做好普查工作(责任单位:市经普办、各县市区经普办)。
(三)分发经普宣传资料。
(四)继续在“郴州统计信息网”经济普查专栏及时宣传经济普查知识及工作动态(责任单位:市经普办)。
(五)做好户外宣传(责任单位:市经普办、各成员单位)。
1.利用彩铃平台向用户编发经济普查宣传词;
2.各成员单位悬挂2条以上“三经普”标语横幅;
3.在市政府办公楼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五岭广场LED显示屏、城区公共汽车电视屏幕滚动播发经济普查公益宣传片、标语口号、倒计时;
4.在全市主要街道、车站、广场、主要路口、市场等地设立宣传栏、宣传窗,张帖宣传标语;
(六)组织市直主要新闻媒体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刊有文、网络有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普办)。
1.郴州电视台:
2.郴州人民广播电台:
3.郴州日报:
4.郴州新闻网:
5.郴州新报:做好2014年正式入户登记宣传;集中、深度报道“三经普”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普宣传月活动的安排,配合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并遵照简朴、亲民、务实的原则,举办本地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好现场登记日的宣传报道。
(二)强化举措。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及本地的宣传产品,在统计网站、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公共场所、楼宇电视、交通工具、社区宣传橱窗、宣传栏以及广播站等广泛推广,既要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又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增强针对性,做到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三)注重推介。及时报送宣传工作进展和普查登记中的鲜活素材。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并报送本地经普宣传工作进展,如有关宣传活动的文字、照片、实物等资料信息,特别是贴近百姓的各地经济普查花絮、普查员现场工作照片、能够体现经济普查惠及民生的案例、普查过程中的小故事等内容,及时在郴州统计信息网经济普查专栏登载,便于相互交流借鉴,扩大宣传。同时,要积极为国家统计局开展的“随手拍经济普查员”活动、“大学生经济普查员”专栏提供鲜活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