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市发改委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周工作安排表
6月20日至6月24日(2016年第25周)
科室(二级机构) |
工 作 计 划 |
重大政策信息 |
备 注 |
办公室 |
1、协调县市区发改局推进省发改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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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 |||
3、做好6月份全委集中学习事宜。 | |||
综合科 |
1、继续开展《郴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发布相关工作,调度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情况,会同相关单位开展全市重点专项规划评审、发布工作。 |
6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指出要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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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方案》起草工作。 | |||
3、继续修改完善《关于抢抓新机遇打造新增长极的实施意见》。 | |||
4、按省发改委要求,对《关于推进“一核三极”建设增强区域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 |||
5、继续做好《政策快讯》第8期送审及印发工作。 | |||
改革科 |
1、承办车改领导小组第七次领导小组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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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全市车改工作动员会议和培训工作会议各项准备工作。 | |||
法规科 |
1、继续按程序做好招投标不规范项目的行政处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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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做好招标投标备案、专家抽取、现场监督等工作。 | |||
3、做好我委责任清单的修订、完善等相关工作。 | |||
4、做好我委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修订、完善等相关工作。 | |||
5、继续做好市政府领导指示件有关的招投标问题的回复工作。 | |||
6、制订《市、区行政执法事权划分方案》并报委党组研究。 | |||
7、做好我委《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类型及标准汇总表》前期工作。 | |||
投资科 |
1、跟踪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情况,完善2016-2020年建设计划等其他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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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度汇总拟向国家发改委及相关部委汇报争取事项。 | |||
3、调度相关部门对易书记明确的重点前期项目形成责任一览表,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责任单位(责任人)。 | |||
4、根据省发改委通知要求,开展对市级国有融资担保公司调度摸底工作。 | |||
5、开展2016年度省重大项目1-6月进展情况调度工作。 | |||
6、调度汇总雁过拔毛专项整治自查有关情况。 | |||
7、完成政协提案协办件的办理回复工作,启动主办件的答复工作。 | |||
外经科 |
1、做好湘江流域企业债券发行审计报告发现问题情况的整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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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集整理科室需向国家发改委请求解决的问题。 | |||
3、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 |||
4、完成领导批示件的回复。 | |||
地区科 |
1、衔接好2016年已申报的重点流域中央预算内项目落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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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发下达郴州市口子镇省预算内计划,抓紧将资金落实到项目,督促项目开工建设。 | |||
3、协调市政府采购办完成“郴州市2015年两型社会建设综合评价报告”相关采购工作。 | |||
4、继续做好地区口国家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申报前期工作。 | |||
5、继续跟踪市直相关单位开展两型社会建设综合评价统计报表相关数据报送工作。 | |||
6、继续跟踪各县市区2016年湖南省生态文明改革创新案例申报工作。 | |||
农经科 |
1.督促县市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方案整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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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方案复查和上报工作。 | |||
3.调度农经口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申报准备情况。 | |||
4.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协办件)回复工作。 | |||
能源科 |
1、调度全市风电项目进度情况以及全市风资源开发协议清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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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湖南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农网改造升级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组织实施工作。 | |||
3、做好日常工作和委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 |||
基产科 |
1、继续衔接郴州北湖机场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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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成《拟向国家发改委汇报争取重大事项一览表》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自查表》。 | |||
3、回复市政协委员提案协办件。 | |||
工高科 |
1、继续做好 “郴州市工程研究中心”创新平台和“郴州市高技术服务业”项目申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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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做好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平台项目申报跟踪衔接工作。 | |||
3、做好市科技局《郴州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征求意见回复。 | |||
4、做好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 | |||
服务业科 |
1、做好郴州市“十三五”物流业、健康养生养老两个专项规划上政府常务会的前期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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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跟踪衔接服务业示范集聚区的创建工作。 | |||
3、根据市委要求,对“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的落实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督察,上报全市服务业发展专项督查情况汇报。 | |||
4、对上报市本级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进行查看。 | |||
5、做好政协提案件的回复工作。 | |||
资环科 |
1、做好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申报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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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成《湖南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尾矿库工程》的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 |||
3、配合投资科做好“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 |||
4、配合创建办做好国家节水型城市省级考核初检验收工作。 | |||
社会科 |
1、联合市卫计委做好郴州“十三五”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储备库的上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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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合稽察办继续做好了省发改委《关于对中央预算内投资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项目开展专项稽察及2015年国家、省稽察项目整改情况复查的通知》的有关工作。 | |||
3、配合稽查办做好市发改委关于对郴州市中央预算内投资环资、社会项目专项稽察工作。 | |||
4、做好湖南省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修改意见的回复工作。 | |||
5、办理好相关政协提案协办件。 | |||
优化办 |
1、对中央预算内投资、社会等项目开展专项稽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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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合省稽察办稽察社会口项目 | |||
3、草拟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实施方案。 | |||
4、做好优化办的日常工作。 | |||
价调科 |
1、做好湘域中央花园、湘南大市场、香麓山花园前期物业备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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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198医院停车场备案工作。 | |||
3、办理市长信箱批转的《桔景园小区物业违规收费》投诉件。 | |||
4、向省发改委报送《湖南定价目录》修改意见、《有关交通、房地产及物业服务等价格政策文件修订意见》。 | |||
5、开展公交恢复票价宣传、听证会准备等前期工作。 | |||
商价科 |
1、做好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的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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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上报收费经营情况替代年审年检工作的有关工作。 | |||
3、做好相关到期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核实和续批工作。 | |||
收费科 |
1、清理收费政策文件,将公示政策录入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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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综合科网上公示《关于市级管理执收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审核结果的公告》和《涉企收费项目标准目录》。 | |||
3、电大的培训班收费回复。 | |||
4、市幼儿园的调价。 | |||
行政 审批科 |
1、做好窗口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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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工作。 | |||
人事科 |
1、继续组织干部在线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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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档案初步整理材料收集。 | |||
3、办理江初成、李党训、陈继青三人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 |||
4、医保个人账户过渡性补助数据上报。 | |||
5、跟踪办理科级领导安排方案审核事宜。 | |||
6、办理正科级领导干部任免相关事项。 | |||
7、办理何欢欣同志后续相关事项。 | |||
8、办理凌强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异动。 | |||
机关党委 |
做好两学一做相关学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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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
1、做好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党组成员与党组书记的责任状的签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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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做好“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 |||
检查局 |
1、继续开展市本级减轻企业负担收费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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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做好价格举报投诉件及市长热线交办件的办理工作。 | |||
3、完成其他交办工作。 | |||
调查队 监测中心 |
1、调查队、监测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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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省价格成本调查队业务培训。 | |||
3、对市公汽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费调查和审核。 | |||
4、按照国家、省中心、市发改委的要求,采价、上报监测报表、巡视报告、分析材料。完成省监测中心布置的临时调查分析任务(监测中心) 。 | |||
认证中心 |
1、接受相关部门申请,认真开展涉案财物、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和公务用车维修价格认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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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已经受理但还没有完成的涉案财物、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和公务用车维修价格认定工作。 | |||
3、做好发改委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