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市发改委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周工作安排表
6月6日至6月18日(2016年第23、24周)
科室(二级机构) |
工 作 计 划 |
重大政策信息 |
备 注 |
办公室 |
1、做好相关科室连接政务外网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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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开展资产清查登记工作。 | |||
3、配合省发改委信息中心完成视频会议室联网工作。 | |||
综合科 |
1、开展《郴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发布相关工作,调度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情况,会同相关单位开展全市重点专项规划评审、发布工作。 |
5月28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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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关于全力将郴州打造成湖南新增长极的意见》专项行动方案起草工作。 | |||
3、开展全市1-5月份经济形势分析工作。 | |||
4、开展政协提案协办件答复工作。 | |||
5、开展《政策快讯》第8期组稿工作。 | |||
6、按省发改委要求,做好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总结工作。 | |||
改革科 |
1、调度我市公务用车执法部门认定、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社会化租赁平台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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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集和整理各经改成员单位报送的今年以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工作总结。 | |||
3、起草完成今年1-5月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 |||
4、跟进并及时掌握省车改办最新政策及各市州车改动态 | |||
法规科 |
1、继续按程序做好招投标不规范项目的行政处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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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做好招标投标备案、专家抽取、现场监督等工作。 | |||
3、修订、完善我委责任清单的相关工作。 | |||
4、修订、完善我委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工作。 | |||
5、继续做好各部门报送的招投标问题的回复工作。 | |||
投资科 |
1、协调召开项目手续集中审批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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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计划申报工作。 | |||
3、做好2016年市本级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抽查工作。 | |||
4、协调市财政局关于前期工作经费补助问题。 | |||
5、做好投资口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月调度上报工作。 | |||
6、做好投资口项目计划文转发下达。 | |||
7、做好政协提案协办件办理工作。 | |||
外经科 |
1、上报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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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 |||
3、调度全市企业债券发行情况。 | |||
地区科 |
1、做好市级两型示范创建旅游景点评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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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省发改委要求,做好2016年清洁低碳技术推广项目相关资料报送工作。 | |||
3、继续跟踪市直相关单位开展两型社会建设综合评价统计报表相关数据报送工作。 | |||
4、继续跟踪各县市区2016年湖南省生态文明改革创新案例申报工作。 | |||
5、与116号人大建议代表沟通办理意见。 | |||
6、继续跟踪国家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申报工作。 | |||
7、做好地区口国家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申报前期工作。 | |||
农经科 |
1.做好召开市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会议会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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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做好农经口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申报准备调度工作。 | |||
3.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 |||
能源科 |
1、组织各县市区对辖区内2016年1-5月清洁能源使用情况进行调度,并填报相关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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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就《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会同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 | |||
3、做好日常工作和委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 |||
基产科 |
1、完成省发改委要求我们提供上半年城市停车场建设有关工作进展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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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跟踪郴州北湖机场在海军部门的相关手续会签。 | |||
3、拟写市机铁办借调人员和借用办公室的请示件。 | |||
4、回复政协代表提案。 | |||
工高科 |
1、组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参加省发改委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视频培训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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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平台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 |||
3、完成省预算内“双创”示范基地项目申报工作。 | |||
4、商市财政局做好“郴州市工程研究中心”创新平台和“郴州市高技术服务业”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 |||
5、拟对挂点帮扶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调研。 | |||
6、完成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宣传展板和宣传资料准备工作。 | |||
服务业科 |
1、做好郴州市“十三五”物流业、健康养生养老两个专项规划的修改、完善和上政府常务会的前期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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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服务业示范集聚区的申报工作,配合省发改委做好对我市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创建及产业转型升级专题调研工作。 | |||
3、根据市委要求,对“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的落实推进情况进行督察。 | |||
4、现场查看市本级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 | |||
5、做好政协协办件的回复工作。 | |||
资环科 |
1、下发《关于2016年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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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政协提案答复工作。 | |||
3、做好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46号重点建议答复的回头看工作。 | |||
社会科 |
1、做好2016年县级精神卫生机构建设项目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的编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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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合市卫计委继续做好郴州市“十三五”卫生计生项目储备库的完善工作。 | |||
3、配合稽察办继续做好了省发改委《关于对中央预算内投资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项目开展专项稽察及2015年国家、省稽察项目整改情况复查的通知》的有关工作。 | |||
4、做好社会口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的在线调度工作。 | |||
5、继续跟踪2015年省预算内民族民俗特色村落保护专项项目建设情况。 | |||
优化科 |
1、落实督查室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问题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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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汇总稽察情况。 | |||
3、继续跟踪落实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牵头单位配套政策的落实情况。 | |||
4、做好优化科其他日常工作。 | |||
价调科 |
1、做好198医院停车场收费的备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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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湘域中央花园物业的备案工作。 | |||
3、办理市长信箱批转的《关于郴州市城区猪肉价格过高问题》投诉件。 | |||
商价科 |
1、做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后服务性收费的审查和批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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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上报收费经营情况替代年审年检工作的有关工作。 | |||
3、拟定市城区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 |||
4、做好两件市政协协办件的答复工作。 | |||
收费科 |
1、省发改委协调我市不动产收费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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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上传省里进行审核把关。 | |||
3、同教育局对接幼儿园成本监审具体工作。 | |||
4、在网上测试收费公示的录入。 | |||
行政 审批科 |
1、做好窗口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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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工作。 | |||
3、贯彻执行投资项目立项改革措施,做好衔接工作。 | |||
人事科 |
1、继续组织干部在线学习,对网络学习资料进行整理发放给副处级以上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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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跟踪办理科级领导安排方案审核事宜。 | |||
3、办理何欢欣同志后续相关事项。 | |||
4、衔接何晓芳同志的工伤保险参保工作。 | |||
5、科级及以下人员档案审核工作。 | |||
6、办理何淑琴等三人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异动 | |||
机关党委 |
1、做好机关党委及支部换届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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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日常工作。 | |||
监察室 |
1、落实市纪委专项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并上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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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迎接省发改委我市发改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调研督查。 | |||
检查局 |
1、继续开展市本级减轻企业负担收费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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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做好价格举报投诉件及市长热线交办件的办理工作。 | |||
3、完成其他交办工作。 | |||
调查队 监测中心 |
1、调查队、监测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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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文件关于开展公办幼儿园成本监审的通知。 | |||
3、对市公汽公司营运成本的客运量、营运里程调查和审核。 | |||
4、按照国家、省中心、市发改委的要求,采价、上报监测报表、巡视报告、分析材料。完成省监测中心布置的临时调查分析任务(监测中心)。 | |||
认证中心 |
1、接受相关部门申请,认真开展涉案财物、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和公务用车维修价格认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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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已经受理但还没有完成的涉案财物、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和公务用车维修价格认定工作。 | |||
3、做好发改委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