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
市发改委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周工作安排表
5月30日至6月3日(2016年第22周)
科室(二级机构) |
工 作 计 划 |
重大政策信息 |
备 注 |
办公室 |
1、继续开展资产清查登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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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召开委务会相关事宜。 | |||
3、与苏仙岭万华岩管理处协商原物价局院落管理事宜。 | |||
综合科 |
1、继续开展《郴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发布相关工作,调度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做好专项规划审查批准等准备工作。 |
国务院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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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做好《关于下发加强对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通知》印发工作。 | |||
4、继续开展《关于全力将郴州打造成湖南新增长极的意见》专项行动方案起草工作。 | |||
5、向市政府办秘书一科报送关于2012年以来工作总结材料。 | |||
6、开展《政策快讯》第8期组稿工作。 | |||
改革科 |
1、继续抓好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解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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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调度我市公务用车执法部门认定、社会化租赁平台建设工作。 | |||
3、按省里要求完善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报省车改领导小组审批。 | |||
4、跟进并及时掌握省车改办最新政策及各市州车改动态。 | |||
法规科 |
1、继续按程序做好招投标不规范项目的行政处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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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督促做好4个县市区4个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的处罚工作。 | |||
3、配合优化办做好违规招投标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 |||
4、认真做好招标投标备案、专家抽取、现场监督等工作。 | |||
投资科 |
1、做好市委市政府联合督查组争资立项督查情况的汇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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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调召开集中审批会。 | |||
3、做好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 |||
4、联合市经信委做好2016年第二季度创新创业“135”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 |||
5、协调市财政局关于前期工作经费奖补问题。 | |||
6、做好投资口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定期调度上报工作。 | |||
7、做好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项目形象进度抽查和调度工作。 | |||
外经科 |
1、完成“创文”工作会议关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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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准备综治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 |||
3、梳理2012年以来,我市企业债券和外贷资金取得的成绩。 | |||
地区科 |
1、赴相关县市区开展市级两型示范创建旅游景点初步评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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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相关市直单位、相关县市区发改局召开郴州市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规划(2016-2020)评审会。 | |||
3、继续跟踪市直相关单位开展两型社会建设综合评价统计报表相关数据报送工作。 | |||
4、继续跟踪各县市区2016年湖南省生态文明改革创新案例申报工作。 | |||
5、协助办公室与85号政协提案委员沟通答复意见。 | |||
6、征求各科室对我委贯彻落实省低碳发展实施意见的建议。 | |||
农经科 |
1.做好农经口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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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2012年以来工作总结。 | |||
3.做好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办文及相关工作。 | |||
4.做好报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有关情况。 | |||
能源科 |
1、按照省能源局通知要求,会同市安监局煤炭科,组织有关企业填报我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涉及职工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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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合综合科,做好2012年来主要工作总结。 | |||
3、就北湖区江口风电场电网接入问题,配合经信委,代市政府起草向省政府上报的请示件。 | |||
4、做好日常工作和委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 |||
基产科 |
1、继续跟踪已上报国省干线公路工可批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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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与南海舰队和海军司令部衔接,请他们尽快出具支持郴州北湖机场建设的意见报送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 | |||
工高科 |
1、做好市人大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汇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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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宣传展板和宣传资料准备工作。 | |||
3、撰写郴州市2015年产业园区发展情况报告并报省开发区协会。 | |||
4、做好南方石墨微晶石墨精深加工产业项目立项批复工作。 | |||
5、做好省预算内“双创”示范基地项目申报工作。 | |||
服务业科 |
1、做好郴州市“十三五”物流业、健康养生养老两个专项规划的修改、完善和上政府常务会的前期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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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我市现代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和粮食仓储(粮食物流)等三套报表的月进度上报工作。 | |||
3、配合省发改委做好对我市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创建及产业转型升级专题调研工作。 | |||
4、拟定服务业专项督查实施方案报两办督查室,做好6月份服务业发展专项督查准备工作。 | |||
5、做好网站信息更新工作。 | |||
资环科 |
1、做好国家重大项目库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项目的按月调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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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集整理相关单位报送的郴州市“十三五”节能规划编制资料。 | |||
3、继续做好2016年节能宣传周前期准备工作。 | |||
社会科 |
1、继续做好关于开展郴州市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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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合市卫计委做好郴州市“十三五”卫生计生项目储备库的完善工作。 | |||
3、继续配合稽察办做好了省发改委《关于对中央预算内投资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项目开展专项稽察及2015年国家、省稽察项目整改情况复查的通知》的有关工作。 | |||
4、做好2015年省预算内民族民俗特色村落保护专项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工作。 | |||
5、做好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 |||
优化办 |
1、开展招投标问题集中整治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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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起草优化办2012年以来的工作总结报李评常务副市长。 | |||
3、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首批试点实施方案报省联合工作组。 | |||
4、印发2016年稽察工作计划。 | |||
5、做好优化科其他日常工作。 | |||
价调科 |
1、做好198医院停车场收费的备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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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龙基物业、龙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工作。 | |||
3、协助市公汽公司开展恢复票价宣传工作。 | |||
4、查验101路站点调整分段计费等情况。 | |||
商价科 |
1、继续督促市运管处和市质检局计量所做好市城区出租汽车计价结构调整的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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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上报收费经营情况替代年审年检工作的有关工作。 | |||
3、确定好市自来水公司水价调整初步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 | |||
4、做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后服务性收费的审查和批复工作。 | |||
收费科 |
1、会签《关于市级管理执收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审核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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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上传省里进行审核把关。 | |||
3、同教育局对接民办教育收费管理事宜。 | |||
4、拟对北湖苏仙区指导收费目录编制。 | |||
行政 审批科 |
1、做好窗口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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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工作。 | |||
3、按委领导要求修改和出台我委投资审批改革实施细则。 | |||
人事科 |
1、完善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任免审批表信息确认电子版与纸质版上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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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干部在线学习。 | |||
3、干部在线学习退学申请表提交。 | |||
4、跟踪办理科级领导安排方案审核事宜。 | |||
5、办理何欢欣同志后续相关事项。 | |||
6、衔接何晓芳同志的工伤保险参保工作。 | |||
7、办理住房公积金2016年1-4月补缴清单。 | |||
8、科级及以下人员档案审核工作。 | |||
机关党委 |
1、继续做好机关党委及支部换届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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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两学一做”日常工作。 | |||
监察室 |
1、召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报告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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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报省发改委我市发改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 |||
检查局 |
1、继续开展市本级减轻企业负担收费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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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做好价格举报投诉件及市长热线交办件的办理工作。 | |||
3、完成其他交办工作。 | |||
调查队 监测中心 |
1、调查队、监测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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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本监审小组按成本监审原则,对市公汽公司的成本进行现场调查和审核。 | |||
3、幼儿园成本监审前期工作。 | |||
4、按照国家、省中心、市发改委的要求,采价、上报监测报表、巡视报告、分析材料。完成省监测中心布置的临时调查分析任务(监测中心)。 | |||
认证中心 |
1、接受相关部门申请,认真开展涉案财物、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和公务用车维修价格认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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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已经受理但还没有完成的涉案财物、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和公务用车维修价格认定工作。 | |||
3、做好发改委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