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统办[2013] 103号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统计从业资格
网上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网上认定工作的通知》(湘统办函【2013】15号)文件精神,统计从业资格证书须在省政府政务服务虚拟大厅申请办理。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申报
(一)考生注册
申请人报考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后即可在网上进行注册。网上注册地址: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http://wsbs.hunan.gov.cn/virtualhall/index.jsp)。“个人用户”注册,“用户名”为个人身份证号码,密码由个人设置。此项工作最好由考生注册,如考生不懂或者没有时间可以由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代为注册,密码最好统一,以便保存。例:北湖区431002。若不能注册,可能是以下情况:身份证号码错误或重复;网速过低;电脑浏览器版本低等情况。
(二)申请时间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即开始受理网上认定,2013年公布成绩时间为
(三)提交资料
1、把报名时填写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档)补齐“准考证号和成绩”两项内容,文件名保存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
2、申请人网上注册完成后,重新登录,进入(网上办事/按部门办事/省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页面,在线办理页面中上传提交“准考证号+姓名”命名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文档。提交时注意在“项目名称”中填入“郴州市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名称。免考一门的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扫描件,补考一门的还需提交成绩单扫描件。
网上受理申请时间结束后(
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程序
统计从业资格网上认定工作在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平台上进行,网址为:http://59.231.0.185。
(一)承办机关为郴州市统计局,具体承办人为教育中心罗志宏同志。承办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进行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并通知申请人。
(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实施机关(省统计局)对承办机关审查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查认定。
(三)通过审查认定的申请,由承办机关承办人办结告知。
(四)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实施机关对通过审查认定的申请,制作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由统计从业资格承办机关送达申请人。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