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发展目标
城市发展总目标是:将郴州建设成为新型工业主导,商贸、物流、旅游业发达,生态环境优良,城市特色突出的现代化城市。
城市发展分目标是:将郴州发展成为新型工业城市、生态旅游城市、山水宜居城市、魅力文化城市。
二、城市发展战略
城市发展战略是:区域合作战略,即与珠三角城镇群的合作;与周边城市的合作;郴资桂一体化地区的合作。非均衡发展战略,即加强中心城市作用;强化县域中心城镇和重点镇的作用。产业集中战略,即工业向园区集中;整合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可持续发展战略,即坚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特色化战略,即发展特色经济;推动小城镇特色化发展;突出中心城区城市景观特色。
三、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为:湘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湖南省重要的有色金属、能源、电子工业基地和旅游服务基地,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职能是:郴州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湘南地区重要的商贸、金融、物流和交通枢纽;湖南省重要的有色金属、能源和电子信息工业基地;湖南省南部对外门户,接受珠三角地区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的前沿地区;湖南省南部重点水源涵养和生态环境建设地区;湖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以“山、水、林、城”为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区域性生态旅游风景名胜地和旅游服务基地。
规划确定的城市规模为:近期(到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约为48万人左右;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建设用地规模为47平方公里。
远期(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约为65万人左右。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65平方公里。
四、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城市布局结构:总体上形成“双城多组团”的空间结构。城市建设用地以京珠高速公路为界,分为新、老两城区,西部为老城区,东部为新城区。新老两城区在布局上是相互紧密联系、职能互补的整体,同时又相对独立、分别具有完整的综合功能。
老城区在改造、完善现状建成区的基础上,依托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客运站建设和槐树下铁路货运站改建,向南部城前岭和槐树下发展,形成三个组团:以综合服务职能为主的旧城组团、以区域性快速客运服务职能为主的城前岭组团和以区域性物流园区职能为主的槐树下组团。
新城区依托已形成的湘南学院、有色科技工业园进一步向东发展,形成两个组团:以新型工业和综合服务职能为主的白露塘-板桥组团和以高等教育和体育职能为主的白水组团。
规划期内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为:南延东进,西优北提,东进优先。
用地开发管制区为:城市建设发展区;滨水绿带控制区;山体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构建“两纵两横”的绕城公路骨架。“两纵”为京珠高速公路和G107国道,“两横”为郴资桂快速路和许资公路。
公路枢纽规划:改造扩建现有汽车中心客运站;天龙客运站近期保留,远期移至武广铁路客运专线站场附近;规划新建珠江桥客运站。
公路货运站:规划新建槐树下货运站;改建下湄桥货运站,新建柿竹园货运站。
铁路规划:加快武广铁路客运专线的建设,增强南北向铁路运输能力。及早确立高速铁路站场至广西梧州铁路支线、郴三线延伸接京九、京广联络线的立项研究,尽早实现郴州建设铁路枢纽的目标。
铁路站场规划:实现铁路站场客货分流,改造现状铁路客运站,加快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客运站场的建设;将现状槐树下四等站改造为一等货运站场,满足市域铁路货运需要,推动中心城区物流产业发展。
六、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快速路规划:改造郴资桂高等级公路为城市快速路,作为联系新老两城的主要通道,是构建郴资桂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并承担城市对外快速交通联系的职能。
主干路规划:香雪大道、郴资大道、青年大道—相山大道。老城区主干路:构建“四纵七横”的主干路骨架,“四纵”为工业大道—七里大道、国庆北路—国庆南路、卜里坪路—苏仙路—郴州大道、龙泉路;“七横”为温泉路—协作路、同心路—飞虹路、人民西路—人民东路、燕泉路、香雪大道、青年大道、郴桂大道。
新城区主干路:构建“十纵六横”的主干路骨架,“十纵”为新湾大道、前营大道、观山大道、西河大道、白露大道、新河路、东河西路、东河东路、竹园路、塘溪大道;“六横”为坪田大道、相山大道、郴资大道、珠江大道、瀑布路—后营大道、红岭大道。
次干路规划:在大型交通枢纽及可能引发大量交通的公共建筑附近或连接重要骨架道路的次干路,应以交通通行为主;一般生活性次干路,应优先满足公交和行人的通行要求;景观性次干路,应满足其观赏、游览和休憩的需要。
按照“调整结构、分级配置、布局均衡、适度超量”的原则安排公共设施用地。城市公共中心:根据中心城区规模和组团式空间布局特点,规划采取了多个城市公共中心在空间上分散布局的分散式多中心体系。
1.区域快速客运服务中心:位于城前岭组团西部,结合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客运站建设,形成以商贸金融、文化娱乐设施为主体的区域快速客运服务中心;
2.区域旅游服务中心:位于湘南风情园,结合高速公路出口,形成以文化娱乐、旅游休闲等设施为主体的区域旅游服务中心;
3.市级行政文化中心:位于五岭广场,形成以行政办公、文化会展等设施为主体的市级行政文化中心;
4.市级商业商务中心:位于旧城组团沿国庆路一带,形成以商务商贸、金融信息、文化娱乐等设施为主体的市级商业商务中心;
5.市级教育体育中心:位于白水组团,依托现有的湘南学院,形成以高等院校、体育场馆为主体的市级教育体育中心;
6.市级休闲度假中心:位于骆仙铺,利用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建设度假村、疗养院等休闲度假设施,形成市级休闲度假中心;
7.新城区综合中心:位于白露塘—板桥组团中部,沿郴资大道两侧形成以行政办公、商贸金融、文化娱乐等设施为主体的新城区综合中心。
规划城市公共设施用地1114.0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7.16%,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7.14平方米。
通过新城区建设促进老城区职能和人口的疏解,降低老城区压力;发挥政府的规划导向作用,合理选址一类居住用地并控制其规模,加强住房保障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关注城市弱势群体的居住需求;推动居住用地开发和居住社区管理的社会化;改善居住环境,完善配套服务,培育地方特色,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和住宅建设水平,建设宜居城市。
规划居住用地1855.2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8.57%,人均居住用地28.54平方米。
整合中心城区工业用地,集中建设工业园区。重点发展有色科技工业园和槐树下工业园区,形成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有色金属深加工和电子信息产业为基础的标志性工业集中发展区。
仓储用地与物流系统规划: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策为引导,高起点的构建开放式的现代物流体系;不断完善物流市场发展的软硬件环境,积极培育物流服务品牌和物流企业群;促进物流系统向社会化、规模化、信息化方向发展,把郴州建设成为区域性物流中心城市之一。
规划目标:明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原则、内容、范围和主要保护与改善措施,切实保护珍贵的历史文化遗存;整合历史文化资源,突出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在其相应城市空间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历史文化内涵和城市特色;正确把握与处理现代化建设与名城保护的关系,加强管理、合理利用,促进城市整体的健康发展。
总体目标是:充分利用郴州自然条件和历史文化资源,以建设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提升已建设绿地质量,高标准规划建设“园林式、生态型”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初步建成生态健全、宜居宜游、历史文化与现代气息并融的“林中之城”。
分期目标是:近期初步形成城市园林绿地系统框架,全面达到园林城市标准,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现城市绿化覆盖率40%,绿地率35%,人均公共绿地9平方米。远期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率,完善各类绿地系统、提高已建设绿地的质量,初步建成绿地系统完善、富有地方特色的良好城市生态环境,实现城市绿化覆盖率45%,绿地率40%(老城区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11.5平方米。
根据郴州城市风貌特色的要素构成和架构,确定郴州城市总体风貌特色为:山水交融、集历史文化与时代气息于一体的林中之城。
城市景观轴线:沿郴资大道,串连众多景观片区和景观节点,形成城市景观主轴。加强景观建设,强化道路绿化带,形成丰富有序的景观廊道。建设郴江、同心河、燕泉河、东河、西河等5条主要河流的滨江景观带,形成城市东西向的滨水景观轴。同时结合水系整治,保护和修复沿岸生态环境,强化滨水景观设计,建立兼具连续性、共享性、开放性和景观性的滨水绿色景观带。在重要的对景轴线上必须保持视线的通畅,留置视线通廊。
(一)水环境功能区划:中心城区水域划分为四类水体,即Ⅱ、Ⅲ、Ⅳ、Ⅴ类水体。
(二)大气环境功能区划:中心城区内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全部划分为二类大气环境控制区,执行《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划为一类大气环境控制区,执行《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一级标准。
(三)大气污染防治:调整能源结构,减少使用燃煤企业的建设,电力、建材和其他燃煤的工业企业应采用低硫煤;提高城市燃气气化率,远期气化率达95%以上,推广使用民用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控制,提高尾气达标率,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和其它清洁燃料。
(四)水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划定水源保护区;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工业污水排放;开展中心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改善水体环境;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保护好地下水资源,防止地下水质恶化;减少建设耗水量大、污染严重或污水(废水)治理难度大的工业企业。
(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使噪声的污染防治从点和线的治理转向区域性治理;控制工业噪声,改进内部工艺,搬迁扰民工业;加强社会、商业、娱乐业、建筑施工等噪声的管理。
(六)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提高原材料利用率,降低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推行工业废弃物集中处理与处置,推动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减少堆物的二次污染;严禁有害废弃物向水体排放,实施建筑垃圾、医院垃圾统一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
(七)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对空域进行功能分区,规定控制指标和规划目标,发射天线距离人口稠密区域的距离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限值。
(一)给水工程规划:中心城区远期生活综合用水指标为450升/日,工业用水指标为每公顷工业用地用水150立方米/日,未预见水量和管道漏损按生活和工业用水量的10%计算,远期总用水量为45.95万立方米/日。到2020年,规划中心城区5座自来水厂的供水规模分别为:仙岭水厂2万立方米/日;山河水厂13万立方米/日;柿竹园水厂5万立方米/日;东江水厂20万立方米/日;万华岩水厂5万立方米/日,供水总规模达45万立方米/日。
(二)排水工程规划:老城区南干渠和北干渠排水区采用截流式合流排水体制,下湄桥和苏仙区排水区规划改造为雨污水分流制,新城区采用雨污水分流制。中心城区污水量按给水量的80%计算,远期总污水量为36.43万立方米/日。
(三)供电工程规划:远期中心城区用电量为30.24亿千瓦时,电力负荷为60.5万千瓦。电源建设:建设华塘煤矸石发电厂,一期规模为1×2.5万千瓦,二期规模为2×6万千瓦。
(四)通信工程规划:加强无线电空域管理,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合理规划各类无线电台、站的选址和通道,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空域环境;新建邮电干线微波站应布置在规划建设区之外,新建微波干线通道避免穿越市区。
(五)燃气工程规划:天然气门站、高压储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LNG站、输配管网等燃气基础设施必须按照相关安全防护要求进行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防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公共安全。
(六)环境卫生规划: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并达到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标;医疗垃圾等固体危险废弃物必须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
(一)防洪工程规划:郴州市防洪标准按中等城市的防洪标准进行确定,即近期按50年一遇,远期按100年一遇。近期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设计,并为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留有发展余地。中心城区排涝采用自排方式,按雨水流向划分排水分区,并选择合适地点修建涵闸,将雨水通过沟渠或市政管网引至涵闸集中排放。
(二)防震工程规划:中心城区按地震基本烈度Ⅵ度设防,所有建设工程必须按此标准进行抗震设防。建设项目应避开崩塌、滑坡、断层地带;重大建设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项目、大型水利工程、供水、供电、燃气、通信、医疗等重要的生命线工程,必须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三)消防安全规划:中心城区划分为13个消防责任分区,规划一级消防站2座,二级消防站11座,特勤消防站1座,共14座消防站。规划消防指挥中心1处,位于开发区东部郴资桂快速路的北侧;规划消防训练中心、培训中心和一座消防站,布置在新城区郴资大道与前营大道和白水路围合地块,占地7公顷,消防训练中心包括模拟消防训练设施。
(四)人防工程规划:郴州市是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标准建设2B级人防地下指挥中心。重要建筑及高层建筑地下按人防工事的标准设置地下室或地下停车场,新建、改建的居住区结合公建和绿地设置人防工程设施。党、政、军机关办公楼修建附建式防空地下室,人口稠密区结合城市地下商业街等修建公用地下人防工程;居住区九层以下建筑按总建筑面积的4%建设人防地下室;重大交通设施修建地下物资库,城市主干路修建地下通道或过街通道。人防工程做到“应建必建,应缴必缴,以建为主,建必达标”,确保“结建”人防工程得到落实。
(一)规划区范围:按照城市规划法要求并根据城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确定郴州城市规划区为市区范围,即北湖和苏仙两区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包括37个乡镇街道,总面积为2246平方公里。
(二)城乡统筹指导思想: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动郊区产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构筑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原则,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有效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构筑有机协调的城乡发展新格局,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统筹确定规划区内重大交通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网络化布局,积极发挥城镇在城乡连接中的桥头堡作用。
(三)城乡统筹原则:尊重农民利益,按照他们的愿望,引导和帮助他们去完善农村生活环境;尊重地方历史文化,重在建立一种适应现阶段的农村和农民需要的工作机制;尊重自然生态环境。
郴州城市发展远景为郴资桂一体化核心地区的协调发展,部分城市职能将向资兴城区、桂阳县城、桥口镇和良田镇等重点发展城镇转移。在利用南部城前岭组团、槐树下组团和东部白露塘-板桥组团的预留发展备用地后,东部新城区将继续向用地条件较好的东北方向延伸,呈现出与资兴城区逐渐联为一体的趋势。
郴州市规划局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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