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郴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单位清查数据上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根据省经普办《关于单位清查数据上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数据上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次上报要求。2008年11月30日前各县市区上报的清查初步数据,基层数据仅限于《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611表)和《多产业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612表)的数据,综合数据仅限于622表和626表的数据及《郴州市分县市区二经普与一经普、定期报表比较情况表》(见附件)。各县市上报数据后,市经普办将及时反馈跨跨地区的产业活动单位,各地要及时做好核实工作。
二、第二次上报要求。2008年12月10日前上报《个体经营户清查表》(613表)数据,包括基层表、综合表(623)表。同时上报分县市区的出租房屋的个体户数量。
三、第三次上报要求。2009年1月5日前,县市区正式上报清查数据,包括全部611表、612表、613表基层数据,以及全部622-626表综合数据,部门提供的名录资料、单位清查底册,并上报部门比对说明。
四、上报文件格式
基层表数据文件:
法人单位:JPQCFRXXXXYY.gzip。其中XXXX是行政区划代码前4位,YY 为上报批次。
个体户:JPQCGTXXXXYY.gzip。其中XXXX是行政区划代码前4位,YY 为上报批次。
审核未通过关系清单:JPQCFRXXXX _ER.rar、JPQCGTXXXX _ER.rar。将全部基层表进行审核后,直接从“基层表审核统计”中缺省导出JPQCFRXXXX _ER.csv、JPQCGTXXXX _ER.csv文件,并且用winrar以最大压缩比压缩为rar文件。
审核未通过关系情况说明:JPQCFRXXXX _SM_.rar、JPQCGTXXXX _SM_.rar
清查数据评审报告:
JPQCFRXXXX _AU.doc、JPQCGTXXXX _AU.doc。在报送电子文档的同时,还要向市经济普查办公室传真有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领导签名和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公章的签字件。
请各县市区将以上格式文件,报送到ftp普查中心目录下的\第二次经济普查清查数据上报\,部门比对说明需要上报电子版和纸介质,均报送到市普查中心。
五、确定专人值班。市经普办接收数据后将组织各专业组人员进行审核,各地要确定专人值班,做好接受市经普办查询问题的准备。
附件:《郴州市分县市区二经普与一经普、定期报表情况比较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第二次经济普查 数据上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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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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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