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各科(室、队、中心):
按照省、市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当前统计工作实际,特印发《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主要内容,重点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要求,让各级领导、普查人员、普查对象明白什么是经济普查,为什么要开展经济普查、怎样进行经济普查,经济普查和自己有什么切身关系等。通过宣传,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时间安排
三、活动地点
人民西路新一佳超市门前。
四、活动内容
(一)上街宣传《宪法》、《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二)通知全局干部职工收看
五、方法任务
(一)策划宣传程序。2008年“12·4”全国法制日重点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现场节目主持、媒体专访、经普知识抢答及经普资料发放等准备工作由普查中心负责。
(二)选择宣传地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地点定在:人民西路新一佳超市门前。其有关具体事宜由曾咪其负责。
(三)设置宣传内容。1、悬挂宣传横幅4条。“12·4”宣传点前的标语为:经济普查 利国利民;宣传点宣传桌上摆放:郴州市统计局经济普查咨询点条幅。其标语制作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宣传点两旁标语一为:认真贯彻《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坚持依法开展经济普查;标语二为:认真搞好经济普查 为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其标语制作费用由国家统计局郴州调查队负责结算。2、摆宣传展板4块。新增1块展板,其内容由普查中心负责,法规科负责新展板制作和旧展板的检查等事宜。3、发放宣传资料。发放的宣传资料为《致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由普查中心负责。4、设置《经济普查咨询点》一个。《经济普查咨询点》前就座人员由普查中心确定。5、播放经普音乐。经济普查歌曲播放由计算中心负责。6、经普知识抢答。其具体事宜由普查中心负责准备和策划,奖品根据实际情况再定。7、气球。由曾咪其联系气球印字:经济普查 利国利民,价格控制在0.2元左右,数量4000个,并负责运到宣传点。气球由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人员吹送。8、摄影。由计算中心全权负责。
(四)宣传报道形式。1、记者采访。答记者问,采访对象待定,答记者词由经普办撰写。2、新闻稿件。法规科和普查中心根据实际同时进行。3、摄像照拍。由计算中心负责。
(五)新闻媒体联系:联系的新闻媒体有郴州电视台、郴州日报社、红网等,联系记者由普查中心负责。
(六)参与人员:
1、局领导:邓述佑、陈冬文、张圣京、高湘平、国家调查队领导
2、其他人员:办公室、法规科、普查中心、国家调查队、北湖区以及局内参加的人员,张圣京组长负责组织协调。
3、后勤保障:办公室负责当日用车和参与人员中午就餐等事宜。
(七)场地准备。准备条桌4张、椅子10个,由北湖区统计局负责。宣传展板运输、宣传条幅悬挂等事宜由曾咪其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求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精心策划,准备充分,落实到位,确保活动有声有色。这次活动由市统计局党组书记陈冬文负总责。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全国经济普查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重点宣传经济普查。
(三)讲究方法,注重实效。各位参与人员要熟悉普查有关知识,在上街宣传时间较短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讲究方法,注重实效,力争把宣传工作搞好。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印发 12·4 法制宣传日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