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关于加强示范镇建设,推进市新型城镇化的调研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和《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郴发〔2013〕3号)文件要求,7月18日,市规划局在局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会议,对示范镇建设、新型城镇化以及城乡统筹有关规划工作进行调度。市规划局村镇科、各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苏仙区良田镇与桂东县沙田镇负责人参加。局长徐延波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听取了各部门对示范镇规划编制、乡镇规划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经费等相关工作的汇报。
会上,徐延波指出,一要充分提高认识,示范镇建设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手段,要因地制宜地编制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规划;二要进一步明确任务,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快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确保9月底前完成示范镇的规划制定工作;三要切实严格标准,对照规划编制标准,依法依程序完成规划报批工作;四要切实强化监督,全面掌握规划编制工作动态,力争事事有台账、月月有调度。
围绕当前农民私房建设工作,徐延波强调:一是加大规划编制力度,注重突出村庄特色,保持城乡个性,彰显生态魅力。二是争取市、县两级财政对乡村规划编制资金的扶持力度。三是发动群众力量,推广村庄建设村民规划自治管理模式。四是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范围宣传推介城乡建设的典型乡镇、村庄。五是切实做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工作。要全力确保“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重大战略的顺利实施。
市规划局副局长刘新林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