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06-2020年)》
规划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三章 规划原则
第四章 发展战略
第五章 发展目标
第六章 规划布局
(一) 商业体系
(二) 社区农贸市场
(三) 大中型零售网点
(四) 商业街
(五) 商品交易市场
(六) 酒店与会展业
(七) 物流体系
第七章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第八章 组织实施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化《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5—2020)》,响应国家商务部关于地级城市编制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加快建设郴州市现代商业物流体系,提升城市商业的整体竞争力,更好地适应人民生活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把郴州市建设成为湘南地区商贸物流中心城市,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3. 《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
4. 《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4]180号)
5. 《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6. 《湖南省地方标准—商业设置规范》DB43/T 203-2003
7. 《湖南省地方标准—商业业态规范》DB43/T 204-2003
8. 《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9. 《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0.《郴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1. 其他相关法规和标准
第三条 本规划范围为《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所界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即现状新、老城区及周边的用地,面积约为65平方公里。规划内容包括市级(副)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大中型零售网点、特色商业街、社区农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宾馆/会展业以及物流体系。
第四条 本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分两步实施——
近期:2006—2010年,以改造、完善为主,中心城区按48万人口规划。
规划:2011—2020年,以发展、提质为主,中心城区按65万人口规划。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五条 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市场体系为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人民生活、服务旅游休闲、服务生产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调整业态结构,推进市场创新,优化网点布局,发展现代物流,促进商业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发挥商业在城市竞争力中的提升作用,推动二、三产业互补性协调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第三章 规划原则
第六条 均衡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
近期内重点提升旧城区市级商业中心,加快建设五岭广场区级商业中心,努力调整火车站市场群和五岭市场群市场格局,配套白水组团市级教育、体育中心和新城区综合服务中心基础建设;远期内围绕“一城两区五组团”的发展方向,统筹发展新城区市级副商业中心和白水区级商业中心,最终形成“一主一副两次多点”的三级商业体系。规划期内,强化郴州城区极核辐射功能,壮大郴资桂一体化区域“三区一廊”经济带,促进园区和县域经济发展。
第七条 与优势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结合本市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电子信息、建筑材料、食品等五大优势产业,积极发展特色专业市场与现代物流园区,推进物流园区与批发市场的创新发展;与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相结合,积极发展蔬菜、水果、水产、粮油、畜禽专业化批发市场,形成农产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零售网络协调发展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第八条 商业与文化、旅游互动发展的原则
大力弘扬郴州地方特色的福文化、红色文化、农耕文化、耒耜文化和旅游文化,依托“天下第十八福地”、全国有色金属加工出口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产业等资源的强势影响,发展旅游商业和新型服务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第九条 集约化开发、产业集中布局的原则
郴州市南岭北麓,以山地为主,东南高西北低,可供利用开发的土地有限,新辟土地成本高。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应根据城市总体用地规划,研究城市土地、建筑、功能、空间之间的关系,挖掘城市所蕴涵的商业潜力,因地制宜,采取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方法,摈弃传统落后的沿街底商带状开发形式,依照土地集中综合开发和产业集中布局的高效节约模式进行网点建设,以此降低开发成本,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更好地完善网点功能,进而提升整个网点的管理力、竞争力和生命力。有效整合中心城区现有批发市场,逐步搬出中心城区阻塞交通、扰民严重的批发市场,充分考虑销地市场与零售市场对接的便捷性、运输成本和市场园区内商品的关联性,选择在城市郊区或过境交通快速通道周围较大地块集中建设市场园区(群),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降低对城市居民生活的影响。
第十条 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
商业发展的源动力来自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首要任务是为城市居民生活服务,通过科学规划,促进商业网点合理布局,改善购物环境,提高服务品质,满足不同人群的生活需求,为城市居民创造便民、利民、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
第十一条 立足实际、适度超前的原则
商业网点建设要与郴州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能力相适应,要认真研究郴州商业发展在珠三角地区产业梯度转移承接基地和“红三角”区域协作中的机遇与挑战,要统筹考虑“一城两区五组团”形成后,区域格局的变化和购买力的空间转移。遵循适度超前的原则,以适应郴州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为准则,分近、远期进行规划,避免形象工程和重复建设。
第十二条 技术进步的原则
现代商业发展要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充分发挥网络效应。一是建立高效运作的连锁店铺和配送体系,实现企业内部进、销、存动态信息化管理。二是凭借现代信息网络和信息平台搭建电子商务,形成高效率的电子商务网络。
第四章 发展战略
第十三条 大流通战略
建立大商贸、大流通、大市场的理念进行现代商业网点规划,促进商品流通是根本。现代大商贸包括了商品零售批发交易、商业加工包装、商业仓储与物流配送,以及商业会展服务、商业中介服务、商业金融服务、商业科研服务、商业信息服务、商业营销推广服务以及相关的餐饮、娱乐、旅游服务等领域。现代商贸流通业以市场为中心,以商品为基础,以流通为手段,大流通战略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畅通无阻,不仅仅局限于本地区的流通,还包括跨地区、跨国界的流通。确立大市场的理念进行现代商业网点规划就是要突破经济分类专业范畴的概念,大市场不仅服务于生产供求关系和人民生活需求,而且是推动整个经济发展的动力源;突破括地区市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在内的地区界限;突破综合市场与专业市场、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的形态划分。
围绕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快速发展机遇,发挥郴州市区域交通优势,以打造湘南地区商贸物流中心城市的目标为导向,主动接受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发展大商贸、搞活大流通、建立大市场,重点建设四大产业经济区和槐树下组团市级物流园区,提升郴州工业品、农产品和日用消费品物流业的整体地位和水平,“做大”郴州现代物流服务辐射圈。
第十四条 商业集中战略
商业网点规划采取商业集中战略,市场向园区集中,网点向市场集中,商业向地块集中。积极推动火车站和五岭市场群建设和整合,促进市场向园区集中,逐步向特色化、专业化、集群化的区域性“一站式”批发市场群转变。调整老城区现有的批发市场,根据项目类型,逐步引导搬迁至对应市场园区内,对于市场设施偏小、无市场兼并或确需新建的市场,选择在城市郊区集中布局市场用地。商业网点集中地块建设,摈弃落后的沿街无序开发形式,商业、住宅严格分离,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管理,充分利用地下空间,保障人们的休息和活动空间,努力实现人流、车流、物流畅通无阻。逐步引导临街小型网点向市场园区或商业中心区集中,共同培育市场品牌,提升城市形象和商业环境。
第十五条 休闲商业战略
商业网点规划围绕郴州优秀的休闲、旅游资源,抓住建设粤港澳的后花园的机遇,创新发展新型零售业态、新型会展业和新型服务业,“做优”郴州商业结构、商业布局和服务水,突出本地休闲商业特色。
充分发挥本地资源、区位、交通优势,做大做强直接服务粤港澳旅游休闲产业。借助中国优势旅游城市、中国温泉之乡两大旅游知名品牌,挖掘地方文化内涵,保护和开发郴州古景,将商业网点的布局和发展与提升城市形象、美化城市景观相结合,打造郴州生态休闲、寿地福城、漂流探险、温泉健身、红色摇篮、休闲购物等旅游服务产品。现代商业逐步向休闲经济方向发展,集购物、娱乐、餐饮、交际、游憩等多种休闲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配套设施完善的商业网点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欢迎。居民去商业街、购物中心等商业网点,购物的同时也是一种休闲。
第五章 发展目标
第十六条 总体目标
到2020年,郴州市初步实现商贸业的现代化,总体达到国内发达城市的商业水平,形成“一主一副两次多点”具有本地特色的商业网点空间布局体系,将郴州市基本建设成为立足湘南、直接面向沿海发达城市的湘、粤、赣商品集散基地。
1.服务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建设小康社会,多层次吸收“百货要精、超市要廉、专卖店要名(品牌)、专业店要全,便利店卖时间”多业态错位经营特色,构建集约便利的消费品零售商业体系,同时,促进消费品批发市场转型。
2.服务于特色农业和优势工业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物流园区建设,促进物流园区与批发市场的创新发展。
3.服务于文化和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探索“文化树牌、旅游聚人、商业兴市”的商、旅、文互动发展新模式,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4.服务于郴州“一城两区五组团”城市建设框架,统筹建设“一主一副两次多点”的城市商业新格局,协调城乡市场发展。
第十七条 具体目标
至2010年,预计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达到313.3亿元;中心城区零售商业网点(不包括商品交易市场)经营总面积达到62.4万平方米,人均零售商业面积1.3平方米;商业新增就业岗位1.5万个,年均新增3000个。
至2020年,预计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实现811.8亿元;中心城区零售商业网点(不包括商品交易市场)经营总面积达到91万平方米,人均零售商业面积1.4平方米;商业新增就业岗位2.9万个,年均新增2900个。
(1)商业体系 近期内规划1个市级商业中心,1个区级商业中心,13个社区商业中心;远期内规划1个市级商业中心,1个市级副商业中心,2个区级商业中心,19个社区商业中心。
(2)社区农贸市场 规划期内,重点规划37家社区农贸,其中现有21家,近期新建7家,远期新建9家;形成由20家“农加超”,15家标准菜市场和2家生鲜超市构成的多层次、多网络覆盖中心城区居住区的社区农贸市场体系。
(3)大中型零售网点 规划期内,重点规划34家大中型零售网点,其中现有19家,新建15家。
(4)商业街 规划期内,形成专业特色街12条,其中现有6条,新建6条。近期内,重点调整1条专业街,建设培育4条专业街,远期内,重点培育发展2条专业街(区)。
(5)商品交易市场 规划期内,规划商品交易市场31家,其中现状保留22家,新建(规划)9家,分别为服装市场现有7家;电脑/数码产品市场现有2家,新建1家;汽车交易市场(含二手车交易市场)现有1家、新建1家;家居装饰建材市场现有3家;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含旧货市场)现有1家;副食品批发市场现有1家;干货市场现有1家;农产品批发大市场新建1家,粮油批发市场新建1家;机电大市场(含农机)现有1家;农资市场规划1家;汽车配件(含汽车饰品)市场现有1家,新建1家,水果市场保留1家,畜禽交易市场新建1家,小商品市场规划1家,奇石市场新建1家,窗帘布艺市场现有1家,钢材市场现有2家。
(6)物流体系 基本形成“一园区多中心”的两级物流体系,重点建设位于槐树下组团的市级物流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