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办发〔2019〕18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支持稀贵金属铂精深加工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促进郴州铂精深加工产业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支持意见:对年上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达500万元以上的我市粗铂进口加工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不属国家淘汰和限制发展的产业),以上年企业上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为基数,对其当年上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超基数的增量部分市、区(县市)两级财政实得部分的50%给予产业扶持奖补。该项政策暂定两年,即2019年-2020年。执行期间国家财税政策有重大调整的,按国家新调整的政策执行。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
文档附件: |
郴政办发〔2019〕18号.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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