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14日
市发改委科室及二级机构周工作安排表
12月14日至12月18日(2015年第51周)
科室(二级机构) |
工 作 计 划 |
重大政策信息 |
备 注 |
办公室 |
1、做好综合绩效考核自评和衔接工作。 |
12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措施,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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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起草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方案,并启动清理自查工作。 | |||
3、完成科室对口相关工作的年度总结工作。 | |||
4、做好四型机关创建在《郴州日报》上发综述和年度总结工作。 | |||
5、做好年度财务决算有关工作。 | |||
综合科 |
1、继续开展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郴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框架)》工作,在郴州日报发布市委规划建议。 |
12月3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将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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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开展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做好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工作,着手起草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总体方案。 | |||
3、继续起草我市2016年国民经济草案及指标说明起草工作,启动2015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起草工作。 | |||
4、做好郴州市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草案执行情况研究处理结果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 | |||
5、做好《政策快讯》第9期组稿工作。 | |||
投资科 |
1、汇总形成《郴州市“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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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求市直单位意见,充实完善《郴州市2016年重大建设项目表》和《重大前期项目表》,筹备召开市直单位征求意见会。 | |||
3、继续跟踪郴州纳入省“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库、省2016年重点投资计划项目库有关情况。 | |||
4、根据会议精神,修改《郴州市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报审。 | |||
服外科 |
1、配合国家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开展湘江流域防治发债情况审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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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成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情况分析,并做好与省发改委衔接汇报前期工作。 | |||
3、跟踪落实2015年度市本级服务业引导资金安排计划进度。 | |||
地区科 |
配合编制单位做好《郴州市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规划》和《郴州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编制的调研、基础材料收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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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2015年第五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启动工作。 | |||
赴省里配合省第一工业设计院完善《永兴县江左片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 | |||
4、做好网站信息、政策快讯上报工作。 | |||
配合编制单位做好《郴州市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规划》和《郴州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编制的调研、基础材料收集等工作。 | |||
农经科 |
1、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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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总结。 | |||
能源科 |
1、完成中石化输油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年度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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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合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完成我市“十三五”配网规划研究中独立电网的资料收集工作。 | |||
3、做好日常工作和委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 |||
基产科 |
1、上报攸县五丰至安仁县城公路工可审批请示至省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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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交通大提质办衔接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 |||
3、答复市长信箱“永郴铁路是否在五里牌设立站”。 | |||
工高科 |
汇总我市特困企业调查摸底情况,将情况上报省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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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年终考核相关准备。 | |||
将石墨企业调研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 |||
资环科 |
1、督促做好基金投放项目建设推进和申报第五批专项建设基金前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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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配合国家审计署驻长办、市环保局做好审计署长沙办事处来郴开展湘江流域污染防治项目专项审计工作。 | |||
3、配合办公室完成建议提案征集工作。 | |||
社会科 |
1、继续做好上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汇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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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工作。 | |||
3、按时完成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的相关申报工作。 | |||
4、按时完成“十三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规划项目的相关申报工作。 | |||
5、按时完成“十三五”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的相关申报工作。 | |||
6、继续做好“十三五”期间医疗卫生计生领域建设项目储备库收集和2016年中央投资计划方案编制的相关工作。 | |||
7、完成科室2015年调研课题。 | |||
稽察办 |
1、赴省发改委做好与省稽查办衔接的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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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我委2015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相关工作。 | |||
3、继续完善我委2015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范性文件。 | |||
4、继续完成有关部门报来的招标投标请示事项的相关工作。 | |||
5、配合优化办做好相关工作。 | |||
6、积极落实委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
前期办 |
1、根据科室、部门意见,修改完善《郴州市2016年重大前期项目工作计划安排表》(征求意见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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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郴州市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 | |||
3、汇总形成《郴州市“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 |||
4、继续跟踪协调郴州项目纳入省“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库。 | |||
行政 审批科 |
1、继续做好窗口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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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配合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 |||
政工科 |
1、编制并报送2016年度公务考试录用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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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成干部学习培训情况摸底、计划制订等工作 | |||
3、按要求做好机构改革干部人事有关工作。 | |||
机关党委 |
1、按照市直工委要求继续做好我委2015年党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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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成《我委对省发改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践行“三严三实”的意见和建议》材料并上报。 | |||
3、制订我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方案。 | |||
监察室 |
1、做好作风问责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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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相关统计报表数据报送。 | |||
3、做好网站栏目信息更新。 | |||
两型科 |
1、拟将两型评价报告报市政府审定后在媒体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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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省两型管委会要求,总结好省考两型工作完成情况。 | |||
节能科 |
1、根据省发改委环资处要求,调度县、市相关部门,将能评统计情况汇总表填写完整并报送省节能监察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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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部分县市区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与能评工作监察。 | |||
优化办 |
1、制定并印发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三难”整治、中介机构清理等三项工作内容的督查,并根据安排开展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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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市本级监督测评工作归集汇总工作,并做好建议问题的梳理。 | |||
3、向三严三实办报送由市优化办牵头的5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 |||
4、继续做好中介机构清理阶段性工作和优化办其他日常工作。 | |||
咨询公司 |
1、做好受委托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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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受委托项目的评估评审工作 | |||
原物价局所属科室及二级机构 | |||
收费科 |
继续清理市委、市政府分解任务,对分解工作回头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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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科 |
1、下发降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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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批复永兴县2个小水电站上网电价。 | |||
3、召开郴电国际与韶能集团电价问题协调会。 | |||
4、调度县市区污水处理费政策、阶梯水价制度落地情况。 | |||
5、继续做好年度总结和资料整理工作。 | |||
服价科 |
1、机动车车辆检测检验收费标准审批后下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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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保尾气检测收费标准审批后下发。 | |||
3、附属医院床位费、桂阳妇幼保健医院升级、临武人民医院床位费标准审批后下发。 | |||
4、其他接到报告应该及时处理的工作。 | |||
价调办 |
1、做好“民生100工程”考核数据评估认定的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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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跟踪平价商店补贴资金的落实。 | |||
3、价调基金的征收和其他日常工作。 | |||
检查局 |
1、按法制办要求做好事权划分及清理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持证的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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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抓好20个案件行政处罚落实工作。 | |||
3、做好年终总结工作。 | |||
4、加强市场巡查以及做好价格举报投诉件的办理工作。 | |||
5、完成其他交办工作。 | |||
调查队 监测中心 |
1、赴苏仙区、汝城县开展肉鸡、菜椒、豆角种养意向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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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做好生猪、稻谷成本指数和价格监测日常报表及分析工作。 | |||
3、收集整理年度成本监审资料,做好案卷归档。 | |||
4、开展郴州市路桥经济适用房价格成本监审工作。 | |||
5、启动市城区出租车价格成本监审工作。 | |||
6、召开城市区价格监测点负责人座谈会议。 | |||
认证中心 |
1、接受相关部门委托认真开展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和公务用车维修价格认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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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已受理而未完成的价格鉴定和涉税财物价格认定。 | |||
3、做好发改委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