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2015年全市作风大提质活动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发改系统政风行风,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项教育,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以“适应新常态,深化好作风,服务大发展”为总目标,以扎实开展作风大提质活动为总抓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发展环境全面优化,在全委形成风清气正、心齐劲足干事创业的生动局面。
二、评议对象
委机关科室及二级机构。
三、评议内容
重点对具有行政执法权、项目和资金审批权的单位,以及直接面对群众、涉及民生民利、关乎党和政府形象的服务窗口单位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推动解决存在的组织纪律涣散、行政效能低下、服务态度生硬、工作不履职尽责,以及“中梗阻”、“科长现象”等问题。评出压力,议出成效,形成改进作风的倒逼机制,促使其切实加大解决自身问题的力度。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从2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
召开全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督促整改
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求办事单位和群众意见和建议,向社会各界和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整理、归类。针对评议内容和收集到的意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写出自查自纠报告,提出和落实整改的措施。
第三阶段:成果运用阶段。
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于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本部门作风建设的股室将给予通报表扬,并列入科室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把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与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创建群众满意机关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推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二)评议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加强整改和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和群众满意率的同时,要注重宣传,使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得到社会各界更加广泛的认知与认同。
(三)市发改委作风办负责全委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评议,政工科、办公室负责协助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