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检察院位于五岭广场的南面,西临107国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3978平方米,已进行规划修改方案的论证。依据《郴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规划修改意向方案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时间
8月21日——9月4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1、现场公示
北湖区检察院内公示
2、媒体公示
①http://www.czghj.hnup.gov.cn/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众意见留言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52,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3、信件寄往“郴州市规划局总工办”
邮编:4230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四、规划咨询电话
0735-2320279 2629186
五、公示资料
拟修改的北湖区检察院项目规划总平面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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