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接收安置工作。按照中央下达的年度安置计划,认真做好2014年度军休人员的安置去向审定和接收安置工作。在完成第五批军休职工安置扫尾的基础上,按照民政部的部署,适时启动第六批军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重点做好伤病残退休军人接收安置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其医疗保障、重症精神病人监护等重要环节的矛盾和问题。
(二)全面落实“两项待遇”。军休干部的生活待遇要按照政策规定执行,确保全部兑现。政治待遇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机制保证落实,尤其要把军休职工的政治待遇纳入计划,抓好落实。要认真做好军休干部职工接访处理工作,确保军休群体和谐稳定。继续做好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军休人员工作,对特困军休人员家庭进行重点帮扶照顾。
(三)创新优化服务管理。以贯彻落实民发〔2012〕175、176号文件和2013年全省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为主线,以落实军休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军休机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为契机,认真抓好规划项目建设,完善军休所(站)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军休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服务管理“六化”(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人性化)水平。年内制定并实施《湖南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暂行办法》、《湖南省军休行政管理机构绩效评估暂行办法》。积极对接和利用社会养老服务资源,造福军休干部。在长沙、衡阳两市总结分散安置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经验,适时在全省推广。要重视军休职工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探索社会化服务管理方式,通过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来实现,争取在这方面为全国军休职工服务管理改革创造新的经验。
(四)切实加强军休经费监管。规范军休资金拨付,加强对市、县两级军休资金使用的监管,在对各地、各所(站)军休人员现有人数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省军休人员数据库,建立科学的军休资金分配机制。为确保军休经费专款专用,专项专用,指导各级军休所(站)建立独立帐户,实行经费独立核算。加强军休财会人员培训、教育和监管。完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财务制度及经费管理业务流程,确保人员不出事,经费安全运行。省军休办将会同厅有关处室对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军休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探索推进军休文化建设。克服“重物质保障轻精神抚慰”的倾向,更加注重军休干部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以“奉献、创新、和谐、快乐”为主题的军休文化建设,大力实施文化养老战略,打造军休文化品牌。组织军休干部积极参加全国和全省性的军休文体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军休人员开展各类活动。鼓励军休干部走出庭院,融入社区,充分发挥自身政治优势和军休服务单位整体优势,积极投身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之中,使军休文化与社区群众文化有机结合。选择适当时机举办全省军休干部门球比赛。
(六)大力加强军休信息宣传工作。围绕伤病残退休军人医疗保障、军休职工移交后的服务管理、现有军休所逐年萎缩如何可持续发展和军休干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搞好调查研究,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要加大军休工作宣传力度,善于归纳总结军休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和新成果、军休干部职工“老有所为”的先进典型、军休工作人员热心服务军休干部的先进事迹等,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丰富军休信息宣传交流,充实正能量,在全省军休系统形成积极向上、政通人和、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军休系统作风行风和能力建设。围绕提升讲政治顾大局的服从能力、落实政策规定的履职能力、解决问题的协调能力、推动工作的创新能力、抵御诱惑的自制能力,着力加强军休办和军休所(站)的自身建设,从抓主要负责人、班子和人员队伍建设入手,通过业务培训和实际工作磨练,全面提升军休工作各个岗位的服务管理水平。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认真对照检查,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精心打造一支作风硬、行风正、能力强的工作队伍。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