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委决定,2015年在全市开展作风大提质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显著实效,结合本委实际,制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项教育,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以“适应新常态,深化好作风,服务大发展”为总目标,以扎实开展作风大提质活动为总抓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发展环境全面优化,在全委形成风清气正、心齐劲足干事创业的生动局面。
二、实施范围
委机关及二级机构全体干部职工。
三、活动内容
2015年作风大提质重点是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如何把好作风建设“深化下去、拓展开来”的问题。
(一)聚焦“三大重点”提质作风。一是聚焦促“四大”提质作风。始终围绕市委、政府开展“新三创”活动、落实“五精”要求、培育“十大新增长点”等重大决策、重要举措、重点项目来推进作风建设,重点解决执行党纪政令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作风突出问题,以作风大提质来促进产业、交通、城市、民生“四大提质”。二是聚焦纠“四风”提质作风。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措施,坚决查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职务消费、公款吃喝等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九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为纪律审查重点,点名道姓曝光典型案例。三是聚焦防“四小”提质作风。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坚决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体党员干部的“五个必须”,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热衷于耍小聪明、搞小动作、结小圈子、贪小便宜,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四小”行为,坚决整治,严肃查处。
(二)开展“三项活动”提质作风。一是开展“为官不为”整治活动。深入贯彻落实郴发(2014)12号文件精神,针对守摊子、混日子、工作不担当,跑门子、乱班子、谋人不谋事等情形,针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遇到矛盾绕着走,遇到群众诉求躲着行,遇到急难险重任务往后退的现象,严格实施“五个一律问责”,力促为官有为。二是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重点对具有行政执法权、项目和资金审批权的单位,以及直接面对群众、涉及民生民利、关乎党和政府形象的服务窗口单位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推动解决存在的组织纪律涣散、行政效能低下、服务态度生硬、工作不履职尽责,以及“中梗阻”、“科长现象”等问题。评出压力,议出成效,形成改进作风的倒逼机制,促使其切实加大解决自身问题的力度。三是开展纠“四风”树新风活动。在重拳纠“四风”的同时,大兴开放创新之风、求真务实之风、亲民为民之风、廉洁从政之风。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与文明单位、诚信政务、“四型”机关等创建有机融合,充分发挥郴州城镇群廉政教育基地的教化作用和作风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坚持正风肃纪与移风易俗同时并举,坚持遵纪守法与崇德重礼相向并行,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委门户网站开设纠“四风”树新风专题专栏,激浊扬清,建言献策,为纠“四风”树新风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完善“三项制度”提质作风。一是完善专项检查制度。针对作风问题突出的领域,针对突出问题纠而不止的单位,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作风问题,适时采用“点穴式”检查、杀“回马枪”等措施,扎实开展一系列有声势、有效果的专项监督检查。紧盯不放,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并将检查实践中的主要做法提炼固化为制度。二是完善责任倒查制度。强化问责,对反复出现同类问题或是顶风违纪问题频发的单位,不但追究违纪者本人的直接责任,还要倒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以此促进责任的落实。三是完善作风监测制度。要着眼抓早抓小,依托全市领导干部廉政信息系统,通过来信来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多渠道收集对党员干部作风问题的反映,以“制度+科技”形式,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机制,定期向相关党组织发布作风问题预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活动安排
2015年作风大提质活动自2月开始,到2016年1月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初召开全委作风大提质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动员大会和有关文件精神,对活动进行整体部署,制订活动实施方案,报市作风办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至11月,按照市作风办的安排和本委的实施方案,扭住“三大重点”任务不放,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
1.坚持狠抓节点。紧盯春节、端午、中秋、国庆以及周末休息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四风”问题,开展明查暗访。
2.开展评议活动。对群众投诉、信访举报、作风考核情况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评议对象。评议活动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全面评与重点评相结合,内部通报与适度公开相结合,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实现政风行风的持续好转。
3. 参与电视问政。根据市作风办的安排精心组织。
(三)总结评比阶段。12月中下旬,总结活动成果,完善制度机制,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将作风大提质的成果作为综合绩效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委干部职工要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的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真正让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和“三严三实”的要求,推动好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委党组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发挥作风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委领导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活动一步步引向深入。委属各科室和单位既要认真抓好本职业务工作,又要积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对确定的作风建设重点整治项目,按照“一季一重点,一月一通报”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并上报活动情况。
(三)突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会议、文件、宣传栏、门户网站等载体广泛宣传活动的内容、意义和要求,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在门户网站开设“四风”问题举报区和曝光台,公开监督投诉方式,加大明查暗访和线索搜集和问题曝光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委作风办投诉电话:2368109,2368528,电子邮箱:czfgwggk@sina.com
(五)深化制度建设。切实抓好已有制度的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及时梳理总结作风建设实践中的的好做法、新经验,提炼固化为新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