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积极作为,加压奋进,努力实施“一创二大三建四提”工程。“一创”即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二大”即大力推进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大力推进民政项目建设。“三建”即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管理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民政事务规范化管理体系。“四提”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社会保障能力、基层基础能力和防腐拒变能力。
一、进一步深化民政改革和法治建设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主动适应改革新常态,主动谋划改革工作,重点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村(居)议事机制建设、救灾减灾能力建设、养老服务发展机制、创新慈善事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改革,以开放的思维、创新的理念推动民政领域各项改革,形成上下联动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发展的工作合力。深入贯彻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省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积极推动民政法治建设,为民政事业转型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市、县民政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依法全面履行民政法定职责,严格规范民政部门权力运行。加强民政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民政法制工作队伍。同时,进一步突出民政规划引领作用,加强执行规划的意识。切实做好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收官和十三五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托底民生保障工作
树立“法治救助”理念,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夯实民政基层基础、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全市社会救助省级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积极探索“救急难”试点。创新工作平台,以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主体,大力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建设,使乡镇(街道)成为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的责任主体。加强敬老院规范管理。落实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明确的将敬老院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纳入财政预算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各级人社、财政部门的衔接,尽快落实到位。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市、县减灾委综合牵头协调职能,建立相关部门联动机制;继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三、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
启动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深入贯彻新出台的《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逐步推行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与管理。加快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工作。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任务,确保全市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50%以上。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对市、县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加大乡镇敬老院、福利院、民办养老机构、农村幸福院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新建和改扩建力度,全市新增养老服务床位1671张。
四、进一步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为总揽,切实做好双拥优抚安置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浓厚氛围,按照国家级双拥模范城的标准,制订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落实各层次各部门责任,推动双拥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为驻郴部队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按照省里的要求,站在维护军政军民团结、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高度,把退伍军人维稳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精心安排抗战胜利70周年、烈士纪念日等纪念活动。严格落实优抚政策,规范评残追烈工作,抓好优抚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力争创建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继续做好退役士兵安置与培训工作。完成军休接收安置任务,落实好军休干部两项待遇,继续开展星级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军休服务和军供保障水平。
五、进一步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的机制。落实《关于解决农村、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突出问题的意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指标要求,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和村(居)民民主评议等活动为抓手,不断提高全市村(居)依法自治达标率。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认真履行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责,结合民政工作职能,做好禁毒宣传,指导社区(村)开展“不让毒品进社区(村)活动,”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纳入城乡低保,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积极参加市禁毒办举行的各种活动。继续开展“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打造“郴资桂-郴永宜”大十字城镇群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带。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深化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与直接登记相适应的社会组织登记、监督管理机制。提高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执法监察工作水平,促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开展。加快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扎实抓好社会工作政策创制和教育培训,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加快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民政事业单位社工岗位设置和民办社工机构扶持力度。切实做好志愿服务记录试点和社工人才支持“三区”计划工作。
六、进一步完善民政事务规范化管理体系
落实孤儿保障制度,探索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进一步促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推进全市社会福利项目建设。落实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继续实施“天天慈善一元捐”、“慈善十百千工程”等慈善救助项目。继续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加强县级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抓紧目前还未建站或未达到建站基本条件县的建站启动工作。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我市作为全国试点地区,今年每个县市区至少确定1个试点村和1个试点社区,加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创新福彩发行管理,建设阳光福彩,强化安全发行和整体营销,确保安全可持续、规范有序,完成省里下达的发行任务。加快殡葬事业改革,落实中、省关于殡葬改革的有关文件及全省殡葬改革会议精神。要重点做好清明节工作,确保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要全面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加强殡葬执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地名普查、地名文化建设和界线管理等工作,继续做好桂阳撤县设市服务工作。同时,继续做好计生、综治、“四型”机关创建、新“三创”、依法行政、计财、双联、招商引资、档案管理、工青妇团等工作,为全市民政事业营造更加顺畅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七、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作风大提质”活动,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推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十八届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九次全会、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民政专项经费的现象。提高防腐拒变能力。切实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条件办事,要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坚持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到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监察,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不放松的新常态要求,继续下大力整治民政“四风”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各类腐败行为。特别是加强民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核、发放等环节的监管,牢固树立法纪和规矩意识,完善各项审批程序,严防腐败问题发生。
郴州市民政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