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整体上提升2015市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的履行职责。根据绩效评价的规定,我局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局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2015市公安局局机关现有在职民警553人,离退休人员125人,大小车辆124台。主要职能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等。郴州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省厅“两加强两提升”战略部署和“三个一流”工作目标,以“四项建设”为总揽,以“六打一治”和“打击盗骗毒、全力保平安”专项行动为主阵地,全面加强各项公安工作,取得了全年公安民调和警务调查成绩排名全省第一,综治考评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的好成绩。
(二)部门支出情况
1、年初预算收入情况
财政给我局年初预算经费拨款8672.81万元,其中基本经费5272.81万元,专项经费2900万元。
2、年度财政预算整体支出使用情况
2015市公安局预算整体支出867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2.81万元,专项支出290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的实战工作和公安日常行政运行经费开支。
二、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5年度,我局基本支出5272.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17.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4.24万元,一般商品与服务支出1631.3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15年度,我局专项资金到位2900万元。主要包括:1、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2、禁毒委员会经费;3、禁毒宣传教育经费;4、民警教育培训经费;5、警卫处经费;6、警犬经费;7、实验室耗材消耗经费;8、反恐专项经费;9、信访专项经费;10、流口经费; 11、城区协辅警经费;12、防暴特警装备经费;13、城区电子监控办经费;14、羁押场所经费。所有资金均在2015年12月份前,由财政拨款到位。目前按资金管理的要求,全部落实到位。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708万元。按照省厅有关规定,2015年度转移支付资金于2015年10月前,全部执行完毕。
(2)禁毒委员会经费80万元,于2015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用于禁毒工作经费。
(3)禁毒宣传教育经费20万元,于2015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用于禁毒宣传教育基地运转工作经费。
(4)民警教育培训经费30万元,于2015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用于市本级民警培训工作经费。
(5)警卫处经费25万元,于2015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用于警卫安保工作;
(6)警犬经费25万元,于2015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用于警犬日常养护工作;
(7)实验室耗材消耗经费40万元,于2015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用于DNA实验耗消耗及痕迹、文检、法医实验室消耗工作;
(8)反恐专项经费50万元,于2015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用于城区反恐工作;
(9)信访专项经费20万元,于2015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用于来信来访的工作;
(10)流口经费10万元,于2015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用于流动人口的普查工作;
(11)城区协辅警经费123万,于2015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用于城区的街面巡逻、反恐反扒工作;
(12)防暴特警装备50万元,于2015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用于特警日常工作及装备购置工作。
(13)城区电子监控办经费20万元,于2015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用于天网工程的日常工作。
(14)羁押场所经费909万元,于2015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用于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治中心人犯日常运转用水电费、伙食费、医疗费、生活费。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多项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①严格按预算开支。没有超标准、超规模、超范围开支;②严格开支管理。所有的专项资金设置辅助账,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流、挤占、挪用的情况;③加强内部检查和审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审计,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5年初,市财政批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5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购置费354万元。
2015年度决算支出“三公”经费4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购置费337万元。比年初预算节余149万元。与上年比较,2015年度"三公”经费开支呈现了稳步下降的趋势。
三、部门专项经费组织实施情况
(1)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我局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按预算用于业务办案支出708万元。年度内,共立刑事案件80起,结案96起(含上年结转);行政案件立案105起,结案130起;经济案件立案9起,结案11起。相比2014年度,在资金相同情况下,刑事和行政立、破案增幅翻了一番。
(2)禁毒委员会经费使用情况情况:主要用于禁毒宣传、召开禁毒工作会和办理涉毒案件的侦破开支。2015年市禁毒委在全市进行各类大小宣传20次,召开了禁毒工作会三次,侦办了各类禁毒案件20余件,抓获了犯罪嫌疑人180人,缴获各类毒品127.71公斤,查获吸毒人员130。2015年3月13日成功破获公安部“2014-843”特大跨省贩毒案,缴获毒品104.71公斤,;3月26日成功破获公安部“2014-1009”特大跨省制毒案,缴获半成品172187.9083克。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预防和制止了毒品犯罪;
(3)禁毒宣传教育经费20万元使用情况:主要用于毒品查缉站和禁毒教育基地的日常运转,设备维护开支。2015年毒品查缉站、禁毒教育基地用电、用水等日常运行的费用,院内绿化的费用。禁毒教育基地设备维护两次,并对外免费开放基地参观,全年参观人数到达2000人,有效宣传了禁毒工作,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拒绝毒品,珍爱生命。毒品查缉站全年上路查缉40余次,查获毒品31.61公斤,有效堵截了毒品的外流。
(4)民警教育培训经费30万元使用情况:积极落实“谁调训、谁负责”制度,激活民警和各级、各部门参与教育训练工作的积极性。制定并下发了《郴州市公安机关2015年警务实战技能训练实施方案》,依托“轮训轮值、战训合一”培训模式和警械使用训练常态化机制,先后举办警务实战小教员班、警种业务班和新警培训班等共26期,培训民警684人次。
(5)警卫处经费25万元使用情况:我局共出动警力4500余人次,参与应急处突、非访等群体性事件26起,完成重大会议、大型活动现场保卫等安保35起,圆满完成N105、N1006一级加强警卫安保、矿物宝石博览会、“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等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特别是“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保工作被省厅评为安全保卫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6)警犬经费25万元使用情况: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训练警犬、饲养警犬等支出。全年10条警犬参与街面巡逻达100余人次,完成上级安排的会议安保等任务3次,参与侦办各类案件50余件。对稳定社会秩序,维护经济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7)实验室耗材消耗经费40万元使用情况:全年共勘查案件现场5802起,捺印指纹采集12138份,受理违法人员DNA血样16668份。利用现场勘验信息系统、指纹、足迹、DNA串并案件55串340案;破获案件16串102案。
(8)反恐专项经费50万元使用情况:反恐经费20万元使用情况,郴州地区作为全省反恐工作战略“三大支撑点”,9.3特防期间公安部督导组对我市反恐及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积极开展各类事件模拟演练,组织并参与全市反恐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处置恐怖暴力、个人极端、群体暴乱等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全省公安特警比武活动中,我市女子特警选手成绩突出,综合排名进入全省第二梯队。2015年全市反恐应急实战演练工作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9)信访专项经费20万元使用情况: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市局领导接访42次、接待处理42起信访事项,停访息诉 38 起,停访息诉率达到90.47%。全市部门共接到由信访部门批转、市长热线交办、领导批示等市民投诉397件,迅速予以查证处理并及时回复,依法处置非访人员108 名。
(10)流口经费10万元使用情况:已录入流动人口信息222677条,登记出租房屋39390户,录入国家工作人员信息65760人。走访40多家单位、部门归集医保、社保、计生、自来水、城区房产、运输等 类社会数据1600万条。
(11)城区协辅警经费123万使用情况:聘用75名巡逻队员,以“三个不发生”为目标,扎实做好各项反恐怖工作,层层部署推进“合围行动”、“六打一治”严打和防范暴恐专项行动;强化涉恐情报信息搜集研判,严密掌握我市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关注群体动向,严格实施24小时内做到见人、见证、见随身物品、见住地、见交通工具,凡查必录、即查即录、入网入库、责任到人,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全面掌握关注人群动态信息。
(12)防暴特警装备50万元使用情况:购置防弹衣、排爆罐防弹盾牌、排爆服、破拆工具、搜爆仪50余万元。通过开展培训、普训、集训、特训,开展战术射击、狙击精度射击、特警搏击等贴近实战技能科目训练,圆满完成全省公安特警战术射击比武活动。
(13)城区电子监控办经费20万元使用情况:总投资2亿元的“智能天网”年底前将实现5000路以上的高清监控、118套高清卡口、24套高空暸望系统、20套移动监控执法车等多类监控,对车、人、大区域实时不间断监控,实现高、中、低空和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立体化、动态化智能防控体系。全市公安机关利用视频监控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500余人,协助侦破各类刑事案件800余起,市城区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万余起,同比增长12%,交通事故和道路拥堵情况较以往大幅减少。
(14)羁押场所经费909万元使用情况:2015年度,看守所关押量13200人次/年;拘留所关押量34675人次/年;强制隔离戒毒关押量8880人次/年。拘留所被评为“全国标兵所”。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5年度,我局整体支出8672.81万元,其中专项资金 2900万元,除维持局机关正常运转外,资金大部分投向办案一线,并按照“不抓打击会误事,不抓基础会惹事,不抓法治会坏事,不抓队伍会出事”的治安治警新方略,坚持打击开路、防范为本,先后部署开展了严打整治百日会战、禁毒会战、扫黄禁赌除毒、打击侵财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群众安全感全面攀升,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10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主要绩效如下:
(一)利用有限的经费,取得最大的战果,呈现经费支出的经济性和效率性
2015年度,我局本着“好钢”用在“刀刃”上的原则,将各项经费的使用向办案一线倾斜,并将大批精干警力下沉到基层,充实办案队伍,全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度,全市共受理犯罪案件 起,涉案总值达 元,立案 起,破案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人,追缴 万元,在我局处于全省市、州公安机关经费保障中等的情况下,在整体支出与去年基本持平的情况下,获得了比往年更大的战果,凸显整体经费支出的经济性和效率性。人民群众满意度、安全感全面提升,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二)使用专项资金,破获了一大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产生了很大的社会效益
2015年度,我局利用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及禁毒委员会经费,成功破获了一大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一是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市侦破各类侵财案件4152起,其中破入室盗窃案件654起,破盗窃机动车案件728起,破街头“两抢”案件265起,破其他侵财类案件2589起。二是打击毒品犯罪。相继开展了“禁毒会战”、“雷霆扫毒”、“肃毒害?保平安”等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一批重特大毒品犯罪团伙,“2014-843”号部级目标案件,刑拘犯罪嫌疑人10人,缴获毒品冰毒104公斤,创下了近年来目标案件缴毒之冠,成功斩断了一条从广东陆丰到湖南、贵州等省市的地下贩毒通道。全市共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468名、缴获毒品218千克、破获省督目标案件6起、部督目标案件4起,分别完成全年任务数的87%、298%、150%、200%。三是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共摸排涉黑涉恶犯罪团伙75个,成员544名;侦办65个涉黑涉恶团伙案件,抓获成员554名,判决并被省打黑办认定的黑恶团伙及成员58个团伙438人。四是打击经济犯罪。进一步规范与纪委、检察、审计的协作工作机制,健全警税合作机制,重点打击涉众型犯罪、虚开增值税发票、非国家公职人员经济职务犯罪等经济犯罪活动,全市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565起,涉案总值达18.8亿元,立案525起,破案4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5人,追缴5924万元,其中侦破宏发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品案等省督案件4起。五是打击防范暴恐犯罪。正式成立反恐支队,与巡特警支队合署办公。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群体性突发事件、恐怖暴力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建立健全联勤联动、中心城区“五位一体”常态化联勤武装巡逻、分级动态管控等机制。深入开展严打暴恐和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全力做好两节两会、“6.4”、“7.5”、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等重要节点的维稳保安工作,召开了反恐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并进行了培训,落实对重点对象、重点关注人群和工作阵地的管控措施,全年组织开展反恐演练12次,全市没有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在今年的全省反恐怖工作会议上还作了典型发言。六是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提升年“九打九治”、“十大战役”专项行动,全市共开展各类清查行动620次,摸排隐患546处,落实整改491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2家,取缔非法生产经营44家。共清查收缴各非法类枪218支,各种子弹9153发,炸药17157公斤、雷管51099 枚,立涉枪刑事案件20起、治安案件12起、对19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治安处罚11人;立涉爆刑事案件3起、治安案件64起、对5人采取了刑事措施、治安处罚52人,收缴管制刀具305把。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01542起,同比增长16.37%;其中无证驾驶5562起,酒驾473起(其中醉驾8起),超速133688起,超员171起,超载584起。全市发生全项四项指数统计上报道路交通事故119起,死亡人数27人,受伤人数185人,直接经济损失668101元,同比分别下降了41.95%、59.7%、26.59%、0.47%。七是治理经济发展环境。全面落实重点项目民警驻勤、联系走访制度和优化园区治安环境工作责任,严厉打击阻工闹事、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强行参工参运等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市破获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686起,其中行政案件442起,刑事案件244起,抓获人员993人,行政拘留547人,罚款278人,警告127人,刑事拘留238人,逮捕86人,起诉165人。截止11月底,全市共立刑事案件17091起,共破获案件6488起,破案率37.96%,抓获犯罪嫌疑人3858名。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数减少2522起、发案下降12.86%。其中现行命案发案42起,破42起,破案率为100%,较去年同期发案持平,破案率上升7.14%,实现了命案全破;发生八类案件4730起,破获337起,破案率较去年同期上升0.3%。在可持续影响上,很好的完成了既定任务,持续保证了社会稳定。本年度社会治安总体良好,综合治理有效,环境改善,群众满意度全面提高。
(三)大力推进便民利民工程建设
紧紧围绕“最简审批事项、最短服务半径、最优互联网+警务”,应时应势推出了“警务超市”、“流动警务车”、“网上办事大厅”出入境自助服务、车辆上户“一站式”服务等优质高效服务举措,在简政放权、科技应用、服务群众方面为全省公安机关做出了表率。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为市民提供快速优质的服务,方便了市民出行及各项经济活动。在可持续影响指标上,持续为群众提供办证服务。在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为群众办理出入境证,热情、准确、高效,在百名群众电话回访中,群众满意度100%,全年办理各类出国境证件224000余人次。9月10日全省深化改革暨便民利民服务现场会在我市召开,黄关春副省长及与会领导对我市公安机关深化改革、便民利民等方面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突出科技支撑,全面推进基础信息化
一是着力抓好信息采集。大力加强公安信息采集,共勘查案件现场5802起,捺印指纹采集12138份,受理违法人员DNA血样16668份。利用现场勘验信息系统、指纹、足迹、DNA串并案件55串340案;破获案件16串102案。采集治安类信息21000余条,旅馆业上传住宿旅客信息180万余条,通过旅馆业信息系统抓获在逃人员4人。全市已录入流动人口信息222,677条,登记出租房屋39,390户,录入国家工作人员信息65760人。走访40多家单位、部门归集医保、社保、计生、自来水、城区房产、运输等 类社会数据1600万条。二是加强基层基础保障。总投资1.38亿元的市局“三中心两基地”(即刑事科学技术中心、执法办案中心、流浪犬收治中心、警犬训练基地、反恐训练基地)建设已报发改委立项,目前已进入招投标阶段。总投资5300多万元的市中心城区人民路派出所、郴江派出所、骆仙派出所、观山洞派出所、望仙派出所已进入内装修阶段,年底前可投入使用。交警支队“两所一站一中心”项目(车管所、驾管所、车辆检测站、驾驶人考试中心)年底前投入使用。三是推进视频监控建设。按照“实战、实用”的原则,加快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警用地理信息平台、350M数字集群通信、市州警综平台、警务云等公安“十大业务系统”平台逐步运行,实现了建设、应用、数据挖掘三个方面的跨越式发展。总投资2亿元的“智能天网”年底前将实现5000路以上的高清监控、118套高清卡口、24套高空暸望系统、20套移动监控执法车等多类监控,对车、人、大区域实时不间断监控,实现高、中、低空和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立体化、动态化智能防控体系。全市公安机关利用视频监控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500余人,协助侦破各类刑事案件800余起。市城区智能交通一期工程建设基本完成,108个路口已接入信号控制系统,57套电子警察、48台监控球机、74块交通显示屏等投入使用,市城区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万余起,同比增长12%,交通事故和道路拥堵情况较以往大幅减少。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安办案经费保障不足,经费使用捉襟见肘。近年来,公安办案开支急剧增加,2015年我局较上年的业务办案经费增幅较大。究其原因:一是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对办案证据要求更高,办案时间跨度更大,使办案成本开支增加很大;二是随着犯罪嫌疑人流动性的增加,尤其是公安部、省、市督办的大、要案,跨境、跨省的案件,需要要到外省取证或抓捕犯罪嫌疑人,由于差旅费、特情费、信息费等开支的提标、以及物价上升等各种原因,导致办案开支快速增加;三是对办案现场勘查要求的提高、物证保全要求的提高,对犯罪嫌疑人信息的采集、对犯罪嫌疑人身体检查费用等等办案开支增长较快。而从2012年开始,转移支付、禁毒等专项资金没有增量,公用经费标准也没有提高,导致办案经费保障水平相对下降。我局只有通过压缩其他经费开支,增加办案经费。这与我省其他市、州兄弟单位的经费保障仍有较大差距。
2、装备落后,装备经费投入不足,难以满足公安工作需要。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发展,信息化社会办案必须依靠科技手段,但因历史和财力等原因,我局机关装备较为落后,制约了工作可持续发展,必需加大建设。而目前,我市公安技术力量大部分集中在市局机关,装备和技术手段的配备直接影响到全市公安工作,市局大部分设备、系统的建设是全市公安机关共享的项目,这些项目投入大,没有专门资金来源,经费十分紧张。且专项经费中装备经费所占比重小,保障不足,无法在短期内投入较多的经费,改善科技装备,故难以满足公安工作的需要。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建议在专项经费的拨款上,能根据我市情况及国内形势,逐年有所上升,可适当缓解我局经费压力,使我局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稳定,为创建“平安郴州”服务。
二0一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