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突破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加速“两型社会”建设进程,根据国家、湖南省“十二五”深化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加快“两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当前改革与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把握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方向
1、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争当我省科学发展的示范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现代产业的集聚区、对外合作的先导区,加快建设湖南最开放城市、湘粤赣省际区域中心城市。
2、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思路。坚持加快发展与以人为本相统一,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协调,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与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相结合。着力在四个方面先行先试:一是对我省安排部署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先行先试;二是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郴州“两城”建设发展方向,需要试点探索的制度设计先行先试;三是对郴州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对全省或全国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体制创新先行先试;四是对湖南加强对外合作的重要事项先行先试。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形成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3、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力争建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四化两型”促进机制,形成比较完善的“两型社会”制度保障体系和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二、突出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点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率先建成公共服务型政府
基本思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面创新管理体制,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转变,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改革重点:
1、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体制。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体系和干部考核制度,加大生态环保、节能减排、耕地保护、公共服务等指标考核权重。适当调整行政区划,着手乡镇村合并的行政区划调整,尽快启动撤县(市)改区,加快推进撤乡并镇,提高行政效率。
2、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探索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途径,制定《郴州市政府服务规定》。继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项目的动态评估机制。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探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快建设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府决策的公开征询机制,拓宽民意渠道,坚持民主决策,切实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的监督。
3、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制定分类改革方案及配套措施,启动分类改革试点。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规范政府提供公开服务的领域、标准和方式,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新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二)深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基本思路:进一步改善收入分配,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努力实现更加充分的社会就业,逐步完善保障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改革重点:
1、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依据国家政策制定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措施,稳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后续工作及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试点工作。制定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政策和工资集体协商的审查。
2、深化就业体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支持创业的政策和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创业扶持引导基金,以创业促就业。健全面向市场、覆盖城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城乡统筹的就业援助制度,完成市级以下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建设,推进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其他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辅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3、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完善落实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扩大新农保试点范围,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积极探索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认真落实城镇无业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用2-3年的时间将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逐步推进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三)深化要素市场管理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基本思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要素市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公共资源的作用,逐步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秩序。
改革重点:
1、加快资本市场改革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产权交易等形式融资,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规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管理,大力推动股权质押融资。
2、加快价格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电价形成机制,探索实施居民用电阶梯式价格制度,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继续深化水价改革,简化水价分类,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居民用水阶梯式价格制度,推行农业节水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环保收费改革。强化垃圾处理费征管,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等处置收费制度,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政策,逐步形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和收费政策体系。
3、深化垄断性行业改革。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完善相关规章、政策。扩大城市供水、垃圾处理等市场化经营试点,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健全政府公用事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适时启动盐业体制和农电体制改革。
4、建立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统筹协调机制。组织实施专项节能规划。出台《郴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新建项目能评制度,提高高耗能项目市场准入标准,健全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激励机制,落实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工作。出台实施《郴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建立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开展排污权交易探讨。
(四)深化财税、金融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基本思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完善财税、金融、投资等基础性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改革重点: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各级政府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体制。积极应对财政体制调整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进一步补充完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完善城区财政体制和市协助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积极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建立预算监督制衡机制。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改革。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强化财政监督、绩效管理和政府债务管理。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积极推进资源税改革,深化矿产资源税费征缴、收益分配制度改革。
2、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深化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探索将北湖区、苏仙区农村信用社改制成郴州农村商业银行,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支持建立完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快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抓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加强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3、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抓紧制定《郴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政府预算内投资项目公示制和专家评议制。整合政府投资资源,探索各类政府性投资集中管理办法。建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民间资金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和中小企业担保服务机构,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五)深化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基本思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国企和垄断性行业改革,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加快服务业体制改革,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改革重点: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市属国家出资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加快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
2、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放宽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的行业市场准入标准,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渠道,出台打破限制“非公有经济36条”相关措施。
3、加快服务业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服务业领域垄断行业、事业单位改革。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金融事务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六)深化社会领域改革,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基本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改革,完善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优化配置创新资源,提高创新能力,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改革重点:
1、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教育强市的推进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加强县城及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扩容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保障机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提升高中教育。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职业教育发展。
2、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建立符合市情的医疗卫生体制。加快实施《郴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和配套文件,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开展医保城乡统筹试点,扩大门诊统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等试点范围。
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以增强文化发展活力为重点,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措施,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积极推进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抓好国有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努力深化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着力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文化领域战略投资者,研究提出有利于科技、资本、人才与文化产业相结合的政策措施。
4、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项目管理,促进科技资源有效配置;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参与实施省级科技重大专项,以稀贵金属高效提取及深加工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等重大项目实施为重点,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用科技创新驱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夯实科技创新基础;加强考核评估,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5、深化交通、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交通筹资机制;加快交通部门企事业单位改革;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继续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稳定经费渠道,足额落实两费,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落实社会保障。在农村综合改革中,推进乡镇水利管理站的改革。
(七)深化城乡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基本思路: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经济结构的战略重点和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途径,深入推进城乡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促共进的格局。
改革重点:
1、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制度,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征地补偿机制。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特别是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积极引导和推动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深化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森林资源流转,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政策。
2、深化农村配套制度改革。制定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纳入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建立财政奖补与农村公益事业投资投劳相结合的补偿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房屋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抵押融资试点,扩大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范围。推动农业保险市场化运作,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进一步深化农房、森林和种子保险试点,探索建立地方政府涉农风险补偿制度。严格农民负担监管,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高效使用;研究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3、加快改革示范推广。探索创新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在郴资桂或嘉禾县开展城乡一体化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并逐步推开;推进郴资桂一体化区域“两型社会”示范带改革。
(八)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基本思路:按照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涉外经济活动,进一步完善适应对外开放要求的体制环境。
改革重点:
1、创新对外经贸发展方式。着力转变政府职能,为企业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郴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平台、体制和机制建设,提升引资引智水平。
2、优化外经外贸结构。健全“走出去”促进服务体系,鼓励我市优势企业“走出去”。改革完善财税、货币、金融、贸易等相关政策,形成有利于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支撑体系。
三、加强对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对全市各项改革工作的指导协调职能,按照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组织本方案的实施,并制定综合配套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各县(市)区要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相应成立县(市)区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县(市)区经济体制改革实施的指导和协调。
2、加强监督检查。各项改革工作都要制定改革的总体方案和年度重点工作方案,并狠抓落实。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总体方案和年度改革工作方案的监督检查,完善综合配套改革评估和督促检查制度,不定期召开改革工作调度会,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推动改革向前推进。
3、加强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要制定各项改革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将改革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市考核办要将市里每年重点推进的改革纳入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编辑/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