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建设文化强县,是桂阳新一轮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制定《桂阳县“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对于桂阳发展文化生产力,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增强综合实力,实现桂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十一五”文化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是桂阳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是全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夯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五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文化系统干部职工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县域经济中心,充分发挥文化工作的有效职能,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全面完成了“十一五”文化新闻出版各项目标任务,连续五年在全市文化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评为优胜单位,继续保持了“全国文化模范县”荣誉称号。
(一)主要成就
1.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县城建成了文化娱乐中心,群众文化活动场地面积由原来1000余平方米增加到2800平方米;完成了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48家农家书屋、429个文化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建设,基本建立了以县文化馆、县图书馆为重点和龙头,以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为基础的社会文化活动网络。
2.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组织举办了郴州生态旅游节桂阳阳山古民居大型实景演出、全县首届农民器乐大赛、首届文化艺术节及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歌咏大赛等重大文化活动,带动了乡村、社区、企业、校园等社会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较好地满足了城乡居民普遍增长的文化需求。
3.文艺精品不断涌现。立足本土特色,创作演出戏剧、歌舞、音乐等一批优秀作品。新编湘昆剧《一天太守》荣获“首届全国戏剧文化奖”、省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戏剧类“五个一工程”奖;舞蹈《山妹的梦》赴韩国首尔参加第二届中韩文化交流演出;舞蹈《迎新郎》、《抖呀抖,揉呀揉》,器乐独奏《情满瑶山》参加省第四届艺术节夺1金2银;歌曲《都说桂阳美》在全县广为传唱,成为精品,还有一批美术、摄影作品获省、市奖项。
4.遗产保护成效显著。境内有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市级6处、县级34处,都得到较好的保护。对全县39个乡镇进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共普查16大类1416项,成功申报非遗保护项目国家级1项、省级1项、市级3项、县级22项。
5.文化产业稳步发。以文艺培训、文艺演出、文化旅游、文化休闲娱乐为主的我县文化产业稳步发展。全县歌舞娱乐、电子游艺、网络服务、音像制品、印刷复制、书报零售出租等经营企业,随着市场的发展和规模更新改造逐年做大,文化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逐年。
6.文化市场管理有序。确立了“以繁荣为先导,以管理为手段,以净化促繁荣,以优化为目的”的工作思路,加强文化市场管理队伍建设。突出开展以“网吧”场所为中心的专项整治,用“扫黄打非”净化市场,用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用良好服务培育市场,常抓不懈,促进了全县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文化基础设施仍滞后于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
2.文化产业发展引导欠缺,产业规模小、层次低、门类不全、水平不高。
3.文化专业人才匮乏,尤其是文艺创作、文化创意、考古发掘人才紧缺,制约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十二五”期间文化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中央、省、市把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文化强省、文化强市的战略目标,为我县文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机遇和发展空间;县域经济的快速增长,为文化建设提供了殷实保障;丰富的历史文化积淀,特色迥异的地方传统文化,为文化建设的全面繁荣积累了厚重多彩的发展资源;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文化产业的壮大以及高新技术的发展,为文化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文化人才队伍的充实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为新一轮文化创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十二五”时期也面临诸多挑战。经济快速发展,群众对文化的需求日益增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急需均等化、便利化,文化产品的生产能力亟待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的力度亟待加强。
三、“十二五”期间文化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为主线,以建设文化强县为目标,大力实施重点文化工程和文化惠民工程,努力构建具有桂阳特色的文化事业产业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加快实现“追赶长浏望,领跑大湘南”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协调发展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确立文化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文化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发展规划,处理好繁荣文化事业与发展文化产业的关系,处理好城市文化建设与农村文化建设的关系,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2.以人为本原则。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在文化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立足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综合素质,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形成进取创新、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
3.效益统一原则。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发展各类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力弘扬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同时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市场,讲求经济效益,通过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更好地支持先进文化的发展。
4.改革创新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破除一切妨碍先进文化发展的思想观念,破除一切束缚先进文化发展的做法与规定,破除一切影响先进文化发展的体制弊端,树立经营文化的新理念,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挖掘、整合区域文化资源,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以文化力增强经济力。
(三)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围绕桂阳建设“文化强县”的发展目标,在全县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创收体系、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和文化创新体系,高品位的县域文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素质明显提高,文化综合实力位居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1.建设一批文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县图书馆、县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和功能。建设县文化艺术中心、桂阳历史文化园、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文化项目,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全市领先的文化基础设施网络,构建完善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培育一批形式各异的城乡群众文化活动载体,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3.创作一批具有浓郁地方色彩、反映时代精神,具有较高水准的文艺精品,进一步扩大桂阳文化影响力。
4.培养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有较大影响的优秀文化人才,优化文化队伍结构,提高文化队伍素质。
5.扶持一批重点文化企业,建立结构合理、规范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显著提高文化产业在GDP中的比重。
6.开发一批文化遗产项目,挖掘人文历史景观旅游价值,发展文化旅游,提升文化遗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四、“十二五”文化发展的具体任务
(一)加快建设文化基础设施
1.规划建设文化艺术中心。在欧阳海广场周边地段规划建设集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图书馆、文化馆、文物管理所、博物馆、“非遗”传习展示中心为一体的文化艺术中心,使其成为全市最大、最现代的综合文化设施。其中县图书馆、县文化馆达到省二级馆以上标准。
2.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完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支中心建设,新建2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350余家农家书屋、70余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村级服务点,基本形成县、乡(镇)、村三级文化服务网络。
3.建立“桂阳县文化局域网”。在互联网上开发文化服务平台,实现全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传播网络化。
(二)广泛开展文化艺术活动
1.开展“三湘读书月”活动,创建书香社区、书香校园、书香机关、书香村组、书香家庭,形成多读书、读好书的社会风气,提升公民素质。
2.推动乡镇、社区和企业组建业余文艺演出队、管弦乐队等文艺团体,自办业余文艺演出、歌咏、龙狮比赛、书画展览等群众文化活动。
3.办好三年一届的全县文化艺术节、乡镇文艺调演、周边市、县(区)联谊文艺演出及每年的重大节庆文化活动。
4.继续办好“欢乐广场”文化活动,创新举办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质量,做到年年办,年年新。鼓励社会演艺力量(县京剧协会、老年大学艺术团等)开展适应市场需要的演出。积极扶持、培育6个群众文化示范乡(镇)、4个文化示范社区,形成一乡(镇)一品、一社区一品的群众文化特色。
5.坚持文化下乡活动。每年送戏下乡200场以上,送书下乡10000册以上。
6.打造文艺精品力作。设立本土艺术创作专项基金,推出一批展示时代风貌、富有本土特色的文艺精品。创作排演和提升1-2台富有思想内涵,有较强市场价值的精品剧(节)目,参加全省乃至全国性艺术展演评比。
(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1.加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11年完成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做好我县第三批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
2.制定并落实全县文物保护单位专项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完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3.做好重点文物单位修缮和合理开发利用,分期分批对古建筑、古戏台(宗祠)群和名人故居进行抢救性维修,加强对刘家岭北宋壁画墓、上龙泉古人类遗址等重点文物的保护。
4.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制定一个非遗保护工作规划,编纂一套《桂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丛书》;培育一批非遗传承人;在每年6月的中国文化遗产日举办一次非遗文艺宣传活动;继续做好非遗的普查采集和非遗项目向省、市的申报工作。
5.加强对“湘剧”这一国家级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成立桂阳湘剧、昆曲研究院(与湘剧团合署办公),进一步开展对桂阳湘剧、昆曲的历史资料挖掘和整理。重排一批湘剧、昆曲优秀传统戏,成为保留精品剧目。
(四)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1.做大做强传统文化产业。以整合文化资源,提高经济效益为重点,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推动文化产业与高新科技产业的结合,全面推进文化娱乐、演艺、传媒、出版、广告等文化产业发展。
2.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高起点建设桂阳文化园,精心包装,推出一批彰显楚南文化、三国文化、郡县文化、民俗文化,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演出,打造“古郡经典”文化品牌;开发造纸术发明家蔡伦、三国名将赵子龙、现代英雄欧阳海等历史名人故居、遗迹游,打造“名人故里”文化品牌,带动旅游产业发展。
(五)规范管理文化市场
1.规范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建立文化市场动态监管体系,把文化市场日常经营情况纳入计算机管理,全天侯监控文化市场动态,创建规范有序的文化市场。
2.组建网吧、歌舞娱乐等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力量,实施文化市场诚信工程,开展“文明行业”、“文明经营户”评比活动,增强企业手法经营意识。
3.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按照中央、省市部署,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建立经营单位基础数据库,完善网上审批和网上执法体制。加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4.加快发展印刷、音像、书报刊、电子软件市场,促进出版物规范有序。联合部门执法,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净化社会文化市场。
五、“十二五”文化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要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逐步完成人员转换、资产转换、社会保障衔接等工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规范的文化市场主体。要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
(二)完善文化事业投入机制
按照各级人民政府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精神,制定出台我县支持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财政投入政策,增加2011年文化事业产业投入规模,并逐年稳步增长,确保文化事业经费增长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安排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用于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和特色文化活动要予以经费保障。
(三)提高文化队伍整体素质
根据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桂阳县文化艺术奖奖励办法》,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营造尊重创造、尊重艺术、尊重专业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吸纳高素质专业人才。加大文化系统人才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配齐配强乡镇文化专干和文化站管理人员,积极从高等院校招聘热爱文化工作的专业人才(如:文学、剧戏、声乐、舞蹈、美术等专业人才),建设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文化工作队伍。要加强并改进干部培训、行业岗位培训和执法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四)健全文化工作考评机制
建立完善文化工作考评机制,把基层文化建设纳入党委和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党委和政府负责人工作的年度考评。每年对各乡镇、各单位的基层文化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考核,对文化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个人和社会组织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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