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0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3.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郴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例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军供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食品安全有关监督管理。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彭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2.机构设置。
2020年郴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规划财务科、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机关党委(人事科)。我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是市本级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郴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三、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3.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792.6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792.6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收入与去年数据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我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故无与2019年预算对比数。
(2)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792.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7.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收入与去年数据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我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与2019年预算对比数。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92.6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50.6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96.89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因为我局无离退休人员。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53.77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54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①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a、(涉军维稳解困专项资金)支出167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企业军转干部部分生活困难,提供企业军转干部应急救助;加大军转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军转干部就业能力;补助随军家属,增加军人家庭收入,维护军人家庭和谐;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待遇,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重视及关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②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安排情况。
a、业务工作经费772万元,主要用于走访慰问、双带双促、涉军维稳、优抚及退役士兵、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等工作的开展。
b、大楼运行维护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网络维护、退役军人事务基础设施维护及军运战略设施、设备维修。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我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所以无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对比情况。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数224.5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14.52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我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所以无2020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七、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0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郴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本级是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77万元。因为我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所以无与2019年预算对比数据。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含政府购买服务)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279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66万元、项目支出2542万元。
(2)部门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部门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金额3122万元。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金额2250万元。其中:
a、退役军人事务专项(预留专项)580万元,具体为市本级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县市区)580万元,,该笔专项主要用于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使义务兵能在部队安心服役,并得到家属的支持;
b、(涉军维稳解困专项资金)支出167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企业军转干部部分生活困难,提供企业军转干部应急救助;加大军转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军转干部就业能力;补助随军家属,增加军人家庭收入,维护军人家庭和谐;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待遇,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重视及关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共办公用房255.8平方米,业务用房350.1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
(4)其他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其他固定资产43.01万元。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性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