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纪发〔2015〕3号
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纪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
根据4月23日中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盯紧重要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推进我市作风大提质活动,现就“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纠正“四风”的自觉性。各级宣传部门、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谋划,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报道我市作风大提质活动开展情况,突出抓好“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宣传工作,既广泛宣传纠正“四风”方面的有关党纪条规、制度要求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又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曝光“四风”现象。各地各部门要在客运站所、公交站台、公共汽车、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宣传刊、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会议、文件、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宣传我市作风大提质活动的内容、意义和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九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增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规守纪的意识,切实增强纠正“四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二、盯紧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防止“四风”反弹。要继续以严格的标准、严厉的措施治理作风问题,形成有力震慑。狠抓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中的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检查。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四风”问题自查自纠,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各级有关职能部门要针对部分重点单位(部门、场所)和重点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开展“点穴”式专项检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忌检查走过场。检查重点内容:一是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组织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二是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对节日期间出入各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车辆进行比对分析,看是否存在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三是各级公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茶楼、宾馆和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看是否存在公款娱乐和领导干部涉赌参赌等情况;四是各级公务车辆主管部门要针对重点场所检查公务用车节假日集中封存制度落实情况,查是否存在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
(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专门力量重点开展以下四个方面内容的暗访督查:一是违规出入宾馆酒店、私人会所、农家乐吃喝玩乐;二是用公款旅游或搞内部聚餐及互相走访、宴请;三是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四是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四)市国资委要对所属国有企业进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
三、落实“两个责任”,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抓作风纠“四风”的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好执纪监督职责,认真贯彻好省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特别要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要通过直接查办、约谈交办、发函督办等方式,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教育卫生、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群众办事难、拖欠群众钱款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腐败问题。各基层党委和国土规划、移民扶贫开发、教育卫生、公安民政、住建房产、社会保障、农业水利、商务质监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强化措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发现相关部门或基层党委、纪委未履行职责,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四、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纠正“四风”工作取得实际效果。实行“一案双查”机制,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建立问责核实机制,加强对问责单位及人员的处理是否到位的监督检查,对敷衍了事、走过场或弄虚作假的,要从严追责。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完善监督平台,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协调配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办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的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确保纠正“四风”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作风办和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于2015年5月7日、6月25日前分别上报“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监督检查情况。联系方式:市作风办0735-2871383、2871656(传真); 邮箱:czszfb2013@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2871678。
中共郴州市纪委
郴州市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