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5、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名词解释
四、附件
一、湖南省郴州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郴州市民政局为郴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全市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本市援助外地灾区款物收集工作。
(2)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3)指导全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负责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
(5)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6)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7)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8)负责全市优待抚恤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9)指导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涉老活动。
(10)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郴州市民政局内设12个职能科室,下辖3个非独立核算的直属事业单位: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革命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办公室、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8个独立核算单位: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市救助管理站、市军供站、市殡葬管理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慈善总会。我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是市本级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由3个副处级事业单位、9个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组成。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5331.58万元,较2017年减少2367.21万元,降低30.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1.13万元,较2017年减少2321.12万元,降低30.45%,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交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上级补助收入15万元,较2017年增加15万元,增长1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5.45万元,较2017年减少61.09万元,降低79.81%。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民政管理事务收入、抚恤、社会福利、临时救助收入减少。
2018年度支出合计6422.08万元,较2017年增加265.19万元,增加4.31%,其中:基本支出2512.91万元,占比39.13%,较2017年减少457.06万元,降低15.39%;项目支出3909.17万元,占比60.87%,较2017年增加722.25万元,增加22.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抚恤、退役安置、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增加。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3599.92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642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中央、省级专项资金,中央、省级专项资金下拨后,专项支出增加。
①基本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64.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40.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②项目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909.17万元,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80.6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行政运行、拥军优属、老龄事务、部队供应等。
抚恤支出713.35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和其他优抚支出。
退役安置支出829.88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临时救助支出808.42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支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最低生活保障、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91万元,主要用于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
社会福利支出社会福利支出36.09万元,主要用于老年福利和殡葬。
其他支出99.8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和公共安全支出等。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5.3万元,支出决算为44.87万元,完成预算的38.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21.04万元,完成预算的46.76%(公务用车购置1台)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74万元,完成预算的58.25%(保有量3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万元(公务接待74批,共计600人,完成预算的17.08%)。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遵守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进行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7.39万元,下降27.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55万元(因公出国组数为0,人数为0),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万元,降低7.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93万元,降低62.69%。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78万元,比2017年减少58.23万元,降低21.89%。变动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和咨询费减少。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采购支出总额36.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5.89万元,工程类支出10.6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及修缮工程。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7279平方米,价值1834.77万元,车辆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台、一般执法用车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另外,无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521.03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良好。一是对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努力节约经费;二是各项工作均能够按时完成,且质量较高;三是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2018年我局的项目支出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切实履行社会救助工作牵头职责,使我市民生兜底保障网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基础能力不断加强。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