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湖南省民政厅举行2015年度省本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授牌仪式,桂阳县教育基金会获得4A级基金会称号。
国家民政部自2007年开始进行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结果最高为5A ,最低为1A 。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获得4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简化年检程序,提升信誉度,优先获得政府各种资源。按照《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基金会评估工作的通知》(湘民函【2014】104号)的要求,桂阳县教育基金会基金会组织力量对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评估机构、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等级、评估程序、结论应用等四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和51项三级指标以及121项4级指标逐条对照,查漏补缺,于年初向省民政厅提交评估申请和自评报告。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是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水平,专业服务能力和自律诚信制度建设的重要标志,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实地考察、意见反馈、结果公示等严格程序后才最终认定。2015年6月,湖南省民政厅组织的评估专家组一行4人,对桂阳县教育基金会近五年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在组织机构、财务资产管理、公益活动规模、公益项目开发、年度捐赠收支、社会公众评价等方面逐一量化打分。专家组认为:桂阳县教育基金会运行良好,突出表现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项目运作规范有序,“两个比例”控制合理;信息公开详尽及时;档案资料清晰明了;服务社会成效明显。
湖南省桂阳县教育基金会沿于2001年成立的“桂阳县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2005年10月经省民政斤注册备案,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募基金会。十年间,先后出资2200余万元,资助家困大中小学生23700余次人,资助困难教师2316人;奖励优秀师生3627人, “园丁之家”活动培训教师1216人次。为政府分了忧,为教育出了力,为百姓解了难,为缓解社会矛盾、建设和谐桂阳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基金会理事长刘潭梓表示:将以此次获得4A级基金会称号为契机,珍惜荣誉,进一步加强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基金会的自身建设、提升形象;进一步创新基金会的机制,增强活力。为进一步争取社会资源、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再做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