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5、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名词解释。
四、附件
一、湖南省郴州市市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概况
郴州市救助管理站为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后勤科、救助管理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三科一室,现有干部职工49人(含退休人员21人)。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负责做好本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3、接收各县(市)、区送来的外省、外市籍流浪乞讨人员和未成年人并做好入站后的救助管理及护送返乡工作;
4、为因家庭暴力及其他原因无家可归的妇女儿童提供免费住宿、饮食等生活保障和人身安全保障;
5、全市自然灾害庇护等临时救助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889.31万元,较2017年减少966.62万元,降低52.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9.31万元,较2017年减少958.69,降低51.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元 ,增长(降低)0%;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经营收入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 %;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7年减少7.93万元,降低100%。
2018年度支出合计154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41万元,占比32.36%;项目支出1044.02万元,占比67.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889.31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154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初部门预算数中不含当年中央及省级下拨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经费821.07万元及上年结转结余数1089.11万元。
基本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9.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8.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2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项目支出:
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专项支出766.42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街头救助、生活、返乡、医疗、教育、临时安置的救助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等。其中生活救助119.69万元;医疗救治147.77万元;教育矫治10.05万元;返乡救助57.58万元;临时安置37.46万元;主动救助24.15万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369.72万元。
2、市本级救助业务工作项目支出98.21万元,主要用于救助业务工作开展,包括受助人员各类救助、救助业务工作经费支出、救助宣传、救助设备的维护等。其中本级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支出0.2万元;本级救助宣传支出1.69万元;本级救助设备维护支出1.56万元;本级主动救助支出0.77万元;本级生活救助支出50.93万元;本级返乡救助支了6.64万元;业务工作经费支出31.87;救助体系建设维修4.55万元。
3、城区流浪乞讨人员救治经费项目支出145.25万元,主要用于市城区流浪精神病人的医疗救治。
4、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4.14万元,主要用于我站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及完善用。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35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3台,保留的三辆车为救助专用车),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公务接待31批,共计117人,完成预算的10.34%)。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严守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 年减少1.5万元,下降66.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万元,比2017年减少103.97万元,降低83.06%。变动主要原因是:2018年救助站新站建设前期办手续、图审等在2017年未完成的后续事项已交承建方城投公司,费用由承建方支出。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由于新站建设未完工交付,预算在2018年进行的政府采购未能如期进行。
6、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我单位占有使用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6943.83平方米、6617356.55元,通用设备192.00个(台、辆等)、1717348.77元,专用设备1200%个(台等)、31545.00元,文物和陈列品0.00个(件等)、0.00元,图书档案0.00本(套等)、0.0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61.00个(套等)、334958.30元,分别占固定资产比重为76%、20%、1200%、0%、0%、0%。车辆4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台、其他用车1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178.8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站共接待求助人员5455人次,救助5455人次,未成年人148人次,并获得了湖南省“青少年维权岗”和郴州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的荣誉称号。为寻求新的寻亲甄别方式,我站对153名滞留人员进行了寻亲发布,分两批次送了30名滞留人员的头像给公安部门输入人脸比对系统里,成功甄别6人,护送返乡的受助对象达到349人次。我站作为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主要承接单位,借助政府力量积极推动工作开展,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年度工作要点、考评办法和督查方案等文件,并以示范村创建和儿童之家项目建设为全面推进的切入点,制定了工作手册和工作流程。2018年在全市新建儿童之家522个,市级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示范村60个,县级示范村201个。于2018年6月起聘请社工团队在站5楼未成年人活动中心开展假期兴趣活动班和4点半课堂,为站周边的20多位小朋友提供作业和兴趣辅导,丰富了他们的课余生活,获得了家长们的一致好评;夏天,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活动,为外出务工人员强化家庭监护意识,共组织了宣讲166场,参加学习人员达15018人次;年初、年末针对冰冻雨雪天气,我站陆续组织了“关爱留守儿童、关注贫困家庭—暖冬行动”,“呵护儿童、情暖寒冬”关爱活动,“心系贫困儿童 真情温暖人心”寒冬送温暖活动等大型活动,为3名特困儿童送去了每户1200元的慰问金,为264名困难儿童捐赠了御寒衣物,为124个困难儿童家庭捐赠了大米、食用油、棉被等御寒物资。
①资金情况分析
2018年我站收到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9.31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96.51万元(其中2017年底下达指标2018年初下拨的622.1万元未计入到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额中)。以上共计2085.82万元。
2018年我站实际支出1543.43万元,基中:基本支出499.41万元(人员经费:478.2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1.2万元);项目支出1044万元(业务工作运行维护31.87万元;新站建设项目支出34.14万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4.55万元;救助资金专项支出为972.4万元。其中救助资金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街头救助、生活、返乡、医疗、教育、临时安置的救助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等。其中生活救助170.62万元;医疗救治293.02万元;教育矫治11.74万元;返乡救助64.22万元;临时安置37.46万元;主动救助24.92万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369.91万元;救助设备维护1.56万元)。
整体资金使用率74%
②资金到位情况
部门预算资金于2018年底全部到位。
③绩效产出指标分析
产出指标为救助量达5400人次左右,实际救助人数5455人次,完成总目标的101%。
④绩效效益指标分析
通过对产出指标的完成,进一步加大对生活无着人员的临时救助性、长效保护性、个案帮扶性的实施与延伸;加强特殊天气街面巡逻力度,主动向受助人员传授防寒抗暑等安全常识,提高了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加强了与火车站、汽车站等相关部门协调,畅通了受助人员的购票返乡渠道;加强了对托养机构的安全监管与巡查,做到了及时处理托养人员身体不适等问题。今年,还首次联合公安、妇联、教育部门,对全市11个县市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由市政府向各县市区政府下发了督查通报和问题整改清单,切实压实了责任,达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通过引进了特殊人员矫治服务机构,在每天活动之余,为符合矫治条件的救助对象提供专业服务,组织有一定行为能力的对象开展手工劳动,既锻炼他们的动手能力,又提高他们的生活乐趣,增加了受助人员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