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郴州市救助管理站为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后勤科、救助业务科、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科三科一室,现有干部职工49人(含退休人员21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9.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8.22万元,公用经费21.2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行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35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1批,共计117人),完成预算的10.3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控制经费开支金额,严格审批程序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了1.6万元,降低了68.6%,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了1.6万元,降低68.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7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 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二)专项支出
2018年度项目支出1044万,其中业务工作运行维护31.87万元;新站建设项目支出34.14万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4.55万元;救助资金专项支出为972.4万元。其中救助资金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街头救助、生活、返乡、医疗、教育、临时安置的救助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等。其中生活救助170.62万元;医疗救治293.02万元;教育矫治11.74万元;返乡救助64.22万元;临时安置37.46万元;主动救助24.92万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369.91万元;救助设备维护1.56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9.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8.22万元,公用经费21.2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行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35万元,支出决算0.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1批,共计117人),完成预算的10.3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控制经费开支金额,严格审批程序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了1.6万元,降低了68.6%,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了1.6万元,降低68.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7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 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二)项目支出
2018年度项目支出1044万,其中业务工作运行维护31.87万元;新站建设项目支出34.14万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4.55万元;救助资金专项支出为972.4万元。其中救助资金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街头救助、生活、返乡、医疗、教育、临时安置的救助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等。其中生活救助170.62万元;医疗救治293.02万元;教育矫治11.74万元;返乡救助64.22万元;临时安置37.46万元;主动救助24.92万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369.91万元;救助设备维护1.56万元。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一)组织情况分析
无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支出
(二)管理情况分析
无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支出
四、资产管理情况
资产占有情况分析
截至2018年底,我单位资产总额为16432623.19元,其中流动资产7702653.49元,固定资产净值8701208.62元,无形资产28761.08(元),在建工程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分别占比385132650%、53%、0%、0%。
截至2018年底,我单位占有使用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6943.83平方米、6617356.55元,通用设备192.00个(台、辆等)、1717348.77元,专用设备1200%个(台等)、31545.00元,文物和陈列品0.00个(件等)、0.00元,图书档案0.00本(套等)、0.0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61.00个(套等)、334958.30元,分别占固定资产比重为76%、20%、1200%、0%、0%、0%。
房屋构筑物中,办公用房2697.35平方米,业务用房4246.48平方米,有证房屋占比100%。
截至2018年底,我单位占有使用车辆4.00辆、464538.59元、单价50万(含)以上通用设备0.00台、0.00元、单价100万(含)以上0.00台、0.00元。
三、资产增减情况分析
报表显示,我单位2018年底资产总额较期初减少-7%,其中固定资产较较期初增长1%,无形资产较较期初增长53%。
2018年度,我单位新增固定资产213367.59元,其中新购213367.59元,调拨0.00元,接受捐赠0.00元,置换0.00元,其他增加0.00元;减少127434.00元,其中出售\出让\转让0.00元,无偿调拨(划转)0.00元,对外捐赠0.00元,置换0.00元,报废报损127434.00元,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0.00元,其他0.00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我站共接待求助人员5455人次,救助5455人次,未成年人148人次,并获得了湖南省“青少年维权岗”和郴州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的荣誉称号。为寻求新的寻亲甄别方式,我站对153名滞留人员进行了寻亲发布,分两批次送了30名滞留人员的头像给公安部门输入人脸比对系统里,成功甄别6人,护送返乡的受助对象达到349人次。我站作为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主要承接单位,借助政府力量积极推动工作开展,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年度工作要点、考评办法和督查方案等文件,并以示范村创建和儿童之家项目建设为全面推进的切入点,制定了工作手册和工作流程。2018年在全市新建儿童之家522个,市级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示范村60个,县级示范村201个。于2018年6月起聘请社工团队在站5楼未成年人活动中心开展假期兴趣活动班和4点半课堂,为站周边的20多位小朋友提供作业和兴趣辅导,丰富了他们的课余生活,获得了家长们的一致好评;夏天,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活动,为外出务工人员强化家庭监护意识,共组织了宣讲166场,参加学习人员达15018人次;年初、年末针对冰冻雨雪天气,我站陆续组织了“关爱留守儿童、关注贫困家庭—暖冬行动”,“呵护儿童、情暖寒冬”关爱活动,“心系贫困儿童 真情温暖人心”寒冬送温暖活动等大型活动,为3名特困儿童送去了每户1200元的慰问金,为264名困难儿童捐赠了御寒衣物,为124个困难儿童家庭捐赠了大米、食用油、棉被等御寒物资。
①资金情况分析
2018年我站收到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9.31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96.51万元(其中2017年底下达指标2018年初下拨的622.1万元未计入到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额中)。以上共计2085.82万元。
2018年我站实际支出1543.43万元,基中:基本支出499.41万元(人员经费:478.2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1.2万元);项目支出1044万元(业务工作运行维护31.87万元;新站建设项目支出34.14万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4.55万元;救助资金专项支出为972.4万元。其中救助资金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街头救助、生活、返乡、医疗、教育、临时安置的救助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等。其中生活救助170.62万元;医疗救治293.02万元;教育矫治11.74万元;返乡救助64.22万元;临时安置37.46万元;主动救助24.92万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369.91万元;救助设备维护1.56万元)。
整体资金使用率74%
②资金到位情况
部门预算资金于2018年底全部到位。
③绩效产出指标分析
产出指标为救助量达5400人次左右,实际救助人数5455人次,完成总目标的101%。
④绩效效益指标分析
通过对产出指标的完成,进一步加大对生活无着人员的临时救助性、长效保护性、个案帮扶性的实施与延伸;加强特殊天气街面巡逻力度,主动向受助人员传授防寒抗暑等安全常识,提高了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加强了与火车站、汽车站等相关部门协调,畅通了受助人员的购票返乡渠道;加强了对托养机构的安全监管与巡查,做到了及时处理托养人员身体不适等问题。今年,还首次联合公安、妇联、教育部门,对全市11个县市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由市政府向各县市区政府下发了督查通报和问题整改清单,切实压实了责任,达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通过引进了特殊人员矫治服务机构,在每天活动之余,为符合矫治条件的救助对象提供专业服务,组织有一定行为能力的对象开展手工劳动,既锻炼他们的动手能力,又提高他们的生活乐趣,增加了受助人员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控制不合理。主要是预算小于支出。在预算执行当中,由于客观因素,缺乏预见和决定性,造成年度预算收入小于支出数。
(二)会计基础工作较为簿弱,会计人员业务理论水平不够专业,缺乏积极性及主动性。
(三)资金监督制度及救助制度不够完善,救助形式还有待创新。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健全权利制衡制度。缜密划分不同权利的使用范围,针对不同类别的权利特征和作用,建立职权清晰、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利制衡机制。
(二)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明晰内部机制设置、岗位职责等相关情况,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制度实施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三)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力度。全面整合、补充、优化各部门间的交叉点,着力解决现有各种工作规范和制度效用发挥不足,执行力和落实不到位问题。
(四)加大救助工作各项功能使用。提升救助能力,拓展救助方式,转变救助思想,发挥救助效应。
(五)强化财务人员的业务处理和分析能力。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5.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00 |
||||
过 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00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5.00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该指标以当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00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当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00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8.0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00 |
||||
过 程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
8.0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6.00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00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对当年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350)*8 |
|
8.00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 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0 |
|||
社会 效益 |
||||||||
12 |
行政 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