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 部门机构情况
我所是承担着军队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职能的市民政局直属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自1986年成立至今,共接收、安置全国各地、各兵种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随军家属150余人,目前仍然健在的离休、退休、无军籍职工及遗属等50余人。工作人员编制13人,现在编在岗的12人,长期聘用临时工2人,退休工作人员8 人;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服务管理科、财务科 3 个科室。
2、部门职能概述
接收安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为休养干部创造良好生活环境,组织服务老干部,并开展各项有益的文化体育和社会活动,按照党和政府关于安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方针、政策和规定,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发挥他们的作用,使他们安度晚年,确保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预算情况
(1)年初预算情况。2018年年初预算为722.64万元,其中项目资金34.44元(军休离退休干部管理经费项目资金2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项目资金5.4万元)
(2)调整预算情况。2018年度全年市财政追加预算经费90.37万元,其中:追加工资调标、增人增资、平安单位综治奖励等资金18.40万元,追加办公经费2万元,追加军休干部、在职职工死亡抚恤等资金71.53万元,调减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项目资金1.56万元,。
(3)全年总预算情况:2018年市级财政资金预算实拨789.52万(减2017年底已预拨23.49万元)。
(4)预算调整率情况: 2018年年初预算722.64万元,财政预算调增90.37万元,该调增金额主要是本年度工资政策调整及军干职工死亡所产生,不计入预算调整率。
2、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度我所市级财政资金实际总支出为778.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4.9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的离退休人员所需的人员经费及遗属家属医疗和生活补助支出,军休人员日常管理及开展文体活动经费;保障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军干大院房屋的日常维修维护支出。2018年我所无新建楼堂馆所现象。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情况。2018年度我所市级财政资金基本支出为686.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8.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的离退休人员所需的人员经费及遗属医疗和生活补助;保障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18年我所"三公"经费的预算为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的预算为7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的预算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11万元,我所2018年度实际支出7.36万元,公务接待费的实际支出为1.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5.71万元。我所严格执行《郴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照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乘车用车,进一步缩减公务接待开支,公务接待一般安排工作餐,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均有所下降。
3、管理制度健全情况。2018年3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所实际情况,修订了《郴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和管理制度汇编》,其中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规范,明确了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保证预算执行、收支管理、资产管理、账务处理和会计监督等财务活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财务管理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
(二)项目支出
2018年市财政实际下达我所项目资金103.42万元,其中:军休离退休干部管理经费项目资金2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项目资金(征收成本)3.84万元、军干丧葬抚恤项目资金70.58万元。
2018年项目资金实际支出92.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42万元)。其中: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3.84万元,主要用于了出租房屋、门面的维修支出、征收人工成本费支出。
军休离退休干部管理经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7.64万元。该项目主要是依据文件落实与补发军休干部的各项待遇及日常管理活动经费,2018年我所严格按照《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郴民军干〔2018〕21号)规定,全年落实离退休老干部的活动经费及日常管理经费15.64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落实离休退休老干部2018年度粮油豆补贴2万元。年末该项目资金结余11.36万元,结余原因主要是离休退休老干部全年应享受的住院伙食补贴需第二年才能结算出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离休干部提高生活补贴要次年元月才能发放。
军干丧葬抚恤项目资金实际支出70.58万元。2018年我所去世两名离退休军休干部,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年中市财政追加军干丧葬抚恤项目资金70.58万元,用于支付两名去世军干丧葬抚恤费。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一)组织情况分析
无
(二)管理情况分析
无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账面值为2094.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278.37万元(包括房屋及构筑物、车辆、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家具用具等)、无形资产0.29万元、流动资产816.32万元。车辆编制数为3台,实有车辆3台,单价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电梯一台。我所制定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并在每年初对上一年度的资产进行盘点,做到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购置、处置固定资产均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通过军休机构管理经费、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等资金的不断投入,使我所军休干部切实感受到了温暖,幸福地安度晚年,较好地实现了年初我们制定的让全体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我所军休干部人均年龄达到了80岁以上的高龄。
一、认真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组织军休干部集中政治学习8次、上党课1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军休干部赴桂东沙田镇第一军规广场开展红色教育活动,重温毛泽东在沙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纪念碑”。参观湘南起义90周年纪念图片展,举办了改革开放40周年图片展。
二、严格落实军休干部生活待遇。每月按时发放离退休军干各项补助补贴和家属遗属生活补助,依据文件精神军休干部特需费、荣誉金提标。组织军休干部参加全省军休运动会,参观矿博会、农博会等大型展览会。开展“文明家庭”道德讲堂,邀请市中医院主任医师为军休干部进行中医养生保健知识讲座。坚持走访慰问制度,春节、中秋等节假日慰问,每月至少到军休干部家中走访慰问,先后看望住院军休干部40余人次。组织军休干部到第一人民医院、中医院开展健康体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性化服务做得不够。由于我所军休干部人均年龄达到80岁以上,有些活动不适宜参加,以致军休文体活动开展得不丰富,室内活动较多,户外活动较少,没有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个性化军休文体活动。未积极主动引导社区、专业社会服务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为有需求的军休干部提供家政、养老、医疗、法律咨询、精神慰籍等专业服务。
二、绩效评价工作与军休业务工作衔接结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资产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明细帐登记需进一步细化完善。
四、军休专项资金存在一定的结转资金,需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加快项目资金的支出力度,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有关财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做到在年度支出中与预算相符,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同时建议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确认、计量、折旧、处置和披露。
(四)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意识,将绩效考核工作纳入部门全局工作目标;
(五)加强政府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0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0 |
||||
过 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00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5.00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该指标以当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00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当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00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8.0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4.00 |
||||
过 程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
8.0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6.00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00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对当年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350)*8 |
|
8.00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 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0 |
|||
社会 效益 |
||||||||
12 |
行政 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