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郴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名称:1、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市级配套经费220万元,为符合政策的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提供服务;2、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平台运行及城乡居家养老示范点工作经费400万元,为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社区、示范点平台运行提供经费保障,畅通为老服务平台以及为城乡养老服务点建设树立示范工程。
(二)专项立项情况。
郴政办函[2011]75号
郴政发[2009]26号
2013年3月13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关于全市老龄工作有关问题的备忘录
2013年9月2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关于增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预算的批示
郴办发[2015]17号
湘民发[2015]15号
(三)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做好2018年市城乡享受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人数复核及配套资金的申请发放、监督工作;确保建设的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及示范点平台正常运行以及在老年人口集中区建设城乡养老示范点并投入使用。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市级财政补助专项经费620万元,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2018年该项目专项资金577.336万元全部到位,并全部拨付给苏仙区、北湖区、安仁县。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2018年该项目专项资金合计使用577.336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177.336万元,城乡居家养老示范点建设以奖代补市级配套资金210万元,市本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平台运行经费190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保证该资金专款专用,成立了工作小组、专人小组、制定方案落实,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为政府购买服务、居家养老平台示范点建设以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平台运行提供了保障。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社区、街道通过苏仙区、北湖区老龄办上报专项基本情况给市老龄办进行审核,市老龄办审核完成侯上报财政局进行资金拨放。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社区、街道通过苏仙区、北湖区老龄办上报专项基本情况给市老龄办进行审核,市老龄办审核完成侯上报财政局进行资金拨放。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为符合政策的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为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社区、示范点平台运行提供经费保障,畅通为老服务平台以及为城乡养老服务点建设树立示范工程。资金前期由社区、街道统计申请,市老龄委进行审核,后由财政发放至苏仙区、北湖区、安仁县,苏仙区、北湖区、安仁县进行年终结算。2018年资金577.336万元拨发完成,完成目标任务。
(四)专项未如期完成的因素分析。
无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2018年居家养老专项支出资金620万元,总共使用577.336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177.336万元,城乡居家养老示范点建设以奖代补市级配套资金210万元,市本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平台运行经费190万元。完成项目总的绩效目标和项目阶段性目标。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为符合政策的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为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社区、示范点平台运行提供经费保障,畅通为老服务平台、为城乡养老服务点建设树立示范工程。2018年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涉及对象3398人,居家养老示范点建设涉及8个示范点,市本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涉及95个运行平台。
(三)重点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项目的总的绩效目标是为符合政策的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为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社区、示范点平台运行提供经费保障,畅通为老服务平台、为城乡养老服务点建设树立示范工程。项目阶段性目标是做好2018年市城乡享受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人数复核及配套资金的申请发放、监督工作以及确保建设的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及示范点平台正常运行和在老年人口集中区建设城乡养老示范点并投入使用。2018年该项目专项资金577.336万元全部到位,并全部拨付给苏仙区、北湖区以及安仁县。
(四)综合绩效评价
完成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根据2018年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考核结果申请预算资金。由社区、街道申报,财政进行全额拨款由苏仙区、北湖区、安仁县进行年终结算。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无
七、意见及建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