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2.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郴州市民政局为郴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全市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本市援助外地灾区款物收集工作。
(2)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3)指导全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负责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
(5)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6)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7)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8)负责全市优待抚恤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9)指导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涉老活动。
(10)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2019年市民政局下辖2个非独立核算的直属事业单位:革命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办公室、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9个独立核算单位: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市救助管理站、市军供站、市殡葬管理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慈善总会。我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是市本级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由3个副处级事业单位、9个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组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郴州市民政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郴州市民政局本级
2、湖南省郴州市军供站
3、郴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4、郴州市救助管理站
5、郴州市殡葬管理处
6、郴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7、郴州市军队离休干部经费专户
8、郴州市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
三、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部门绩效目标表
12、项目绩效目标表
四、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903.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897.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5.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03.18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303.18万元。
(2)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903.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4.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6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03.18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24.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85.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6.43万元。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03.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387.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567.04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1.52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299.14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515.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a、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及安置补助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基本生活。
b、优抚对象临时性困难救助6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优抚对象临时性困难。
c、临时救助资金及医疗救助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城乡因病致贫、因病至困人员的部分困难及低保对象的临时性困难。
d、无名无主尸体处置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协调配合有关部分处理无名无主尸体、特殊涉案尸体冷藏、火化及弱势群体丧葬费用减免等。
e、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8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的对象的医疗补助及优抚对象的疗养康复。
f、城区流浪乞讨人员救治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及特殊困难救助对象跨省(区、市)和本省内跨市(州)返乡工作。
g、走访驻军慰问经费225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驻郴部队。
②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安排情况
a、业务工作经费支出545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社会救助、复退军人维稳、全市优抚及退役士兵、罗霄山脉扶贫开发、城乡社区建设、民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和社会组织管理、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会福利和事务、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市城区门牌编制管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组织离任审计及清算、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民政专项调研、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养老护理员培训、居家养老服务、未成年人救助等工作的开展。
b、运行维护经费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系统网络维护、民政基础设施维护及军运战略设施、设备维修。
c、征收成本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督促按时足额收回房屋、门面租金收入,并及时缴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组织专人定期对房屋、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08.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4万元(其中:运行费33.4万元),公务接待费75.47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相比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郴州市民政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六、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民政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郴州市民政局市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郴州市救助管理站、郴州市殡葬管理处、郴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3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郴州市军供站、郴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郴州市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3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9.14万元(含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中列支的机关运行经费)。比2018预算少166.62万元,下降15%。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郴州市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14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10660.1万元。
(2)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金额8272.4万元。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金额7199万元。其中:
a、民政事务(含民政对象补助)专项(预留专项)5011万元,具体为城市低保补助配套(县市区)360万元,孤儿养育经费(县市区)150万元,临时救助及医疗救助资金(县市区)40万元,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奖补(县市区)315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县市区)273万元,社区运转经费(县市区)2960万元,市本级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县市区)460万元,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县市区)143万元,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资金(县市区)160万元,乡镇敬老院护理床位建设及提质改造经费(县市区)150万元。该笔专项主要用于解决我市城市低保人群、农村低保贫困人员、市中心城区社会保障兜底对象、农村失能五保供养户等困难群众的部分生活困难问题;对集中供养和散居的孤儿进行养育,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对民办养老机构资助补贴资金,体现党和政府对养老事业的重视及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支持;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使义务兵能在部队安心服役,并得到家属的支持;妥善解决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问题;保障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疗养康复培训等。
b、居家养老专项支出(预留专项)5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内及两区三类老人享受养老政策待遇。
c、慈善基金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慈善总会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的积极作用。
d、残疾人扶助专项(预留专项)288万元,主要用于每月按时发放残疾人补贴,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
e、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8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的对象的医疗补助及优抚对象的疗养康复。
f、城区流浪乞讨人员救治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及特殊困难救助对象跨省(区、市)和本省内跨市(州)返乡工作。
g、走访驻军慰问经费225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驻郴部队。
h、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及安置补助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基本生活。
i、优抚对象临时性困难救助6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优抚对象临时性困难。
j、临时救助资金及医疗救助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城乡因病致贫、因病至困人员的部分困难及低保对象的临时性困难。
k、无名无主尸体处置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协调配合有关部分处理无名无主尸体、特殊涉案尸体冷藏、火化及弱势群体丧葬费用减免等。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民政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
(2)郴州市民政局本级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民政局本级使用办公用房960.7平方米,其他用房556.12平方米。
(4)其他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民政局本级其他固定资产259.69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