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2016-2020年)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建设“五个郴州”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财政事业提质增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攻坚时期。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在区域治理体系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加快构建有利于我市后发赶超、跨越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根据《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湖南省财政“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全市财政改革和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财政运行形势最严峻、任务最艰巨的五年,也是我市财政工作克难奋进、突破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一化两城三创四大”的总体思路,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沉着应对新常态下的各种困难和挑战,全力支持经济发展,努力增收节支,深入推进改革,切实加强管理,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收支规模不断扩大,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五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影响、“三期”叠加经济下行、有色金属价格和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诸多困难挑战,大力培植财源,创新征管手段,财政综合实力站稳全省第一方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连续跨越150亿元、180亿元、220亿元大关,提前一年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财政收入目标。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0.3亿元,是2010年的2.04倍,年均增长15.4%;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62.7亿元,是2010年的2.6倍,年均增长2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10亿元的县市区由2010年的3个增加到现在的7个,其中资兴市、桂阳县、永兴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20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010年的161.1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378.7亿元,年均增长18.6%。同时,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五年期间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66 亿元,年均增长13.9%。特别是东江湖成功纳入国家重点支持湖泊,永兴、临武、宜章、资兴、汝城等县市成功入选湖南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可获不低于10亿元和6亿元的中省财政资金扶持。
图1:2011年-2015年全市财政收支、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年度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年均增长% |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150.7 |
182 |
216.1 |
240.4 |
220,3 |
15.4 |
其中:地方财政收入 |
95 |
119.7 |
146.5 |
171.7 |
162.7 |
21 |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46.5 |
56.4 |
64.3 |
68.4 |
62.6 |
13.3 |
其中:地方财政收入 |
28.6 |
35.9 |
41.4 |
44 |
41 |
15.1 |
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219.9 |
248.6 |
302.6 |
351.6 |
378.7 |
14.6 |
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39.9 |
43.6 |
55.5 |
55 |
58.5 |
10 |
三、争取上级转移支付 |
118.8 |
124.6 |
151.7 |
170.8 |
200.1 |
13.9 |
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 |
53.6 |
66 |
73.5 |
79.2 |
88.6 |
13.4 |
专项转移支付 |
65.3 |
58.6 |
78.2 |
91.6 |
111.5 |
14.3 |
(二)财政职能充分发挥,服务发展成效突出。五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这条主线,综合运用财政资金政策手段,努力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市本级投入产业引导资金5.1亿元,大力推进有色金属“五个一”体系建设和温泉经济、休闲农业等重大项目。全市投入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5.84亿元,大力支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支持建成标准厂房1612.9万平方米,引进富士工业园、台湾工业园等 300多个重大项目落户郴州。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实施“营改增”和资源税从价计征试点改革。制定了困难企业“一企一策”的扶持措施,出台了支持矿业总部经济、有色金属和煤炭购销企业发展的地方财税扶持办法。创新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模式,制定了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累计筹措中小企业发展资金0.35 亿元,拨付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金 4300 万元,新增中小企业担保金额80亿元,有效突破了企业融资“瓶颈”。推广运用PPP模式、基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328亿元,支持建成了国际会展中心、郴永大道、“四馆一厅”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筹集“绿城攻坚”、“绿化攻坚”资金 103.1 亿元,拨付示范镇建设专项资金 11.2亿元,有力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落实消费惠民政策措施,积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大力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有效发挥了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
(三)支出结构持续优化,民生保障力度空前。五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促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安排原则,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民生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全市用于民生领域的财政资金达1134.3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5.5%,有力保障了“民生100工程”等重点支出需要。其中,全市农林水支出累计完成176.9亿元,年均增长20.6 %,重点用于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全市教育支出累计完成289.9 亿元,年均增长12.3 %,支持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大力改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积极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扩容、高等学校化债以及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发展;全市社保和就业、医疗卫生累计支出分别为200.8亿元、123.1亿元,年均增长13.3 %、20.7%,大力支持了以新农合、新农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就业促进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了基本医疗一体化改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城乡事务支出分别为22.2 亿元、90.4亿元,年均增长31.4 %、29.4%,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支持“三创”和创建“体育之城”,大力支持“限摩规电”、“治超限载”、“扫黑除恶”等社会管理活动。同时,住房保障、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支持我市成功创建了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
(四)财税改革纵深推进,财政管理日趋规范。五年来,全市财政部门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强化监督管理,有利于转型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加快建立。深入贯彻新《预算法》,将所有政府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建立起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预算跨年度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市直所有预算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均向社会公开。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市与区的事权责任,制定了北湖区与经开区“区区合一”财政管理体制。全面推进国库管理改革,市本级和县市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现“两个全覆盖”,公务卡结算制度全面启动,财政专户管理日趋规范。创新产业引导资金管理模式,建立了“公开申报、专家评审、财经领导小组审定、社会公示”的竞争性分配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全面完成了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强化政府性债务资金监管,对政府性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大力推进PPP模式,积极推进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成功研发了财政资金监管预警系统和财政资金监管系统,基本建立了嵌入财政管理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此外,政府采购、投资评审体系更加健全,会计基础工作更加夯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逐步理顺,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有序推进。
(五)机关建设不断加强,财政形象明显提升。五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郴州财政“八种精神”为统揽,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转作风、提效能、抓廉政,为财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作风大整顿”、“四型”机关创建、“重点岗位评议”等活动,向社会聘请了作风监督员。每季度评选“作风建设示范岗”和“作风建设之星”,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创新局机关和对县市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强化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提高了工作效能。坚持以品德和能力建设为核心,开设了“财政讲坛”、“道德讲坛”,组织财政干部先后到清华大学、浙江大学、湖南大学等高等学校举办综合素质提升研修班,积极开展财政业务技能竞赛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全面完成了“六五”普法宣传活动,财政干部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扎实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竞争上岗和干部轮岗交流,选人用人机制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全省财政系统率先建立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坚持干部廉政效能约谈、离任审计、内部审计、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对工作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权力行使的制衡,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认真做好财政部门牵头的源头治理腐败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提高了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打造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管理规范的财政队伍。市财政局先后获得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等20余项省部级以上荣誉。
回顾“十二五”时期特别是2015年的工作历程,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常态下的财政工作:
——必须服务大局,精准发力。只有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当前,着眼全局,牢牢抓住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精准谋划、精准部署、精准落实,才能牢牢掌握财政工作主动权。
——必须脚踏实地,增强定力。只有始终强化问题导向,尊重客观规律,咬定目标不放松,埋头苦干不懈怠,立足于“实”、全力抓“实”、狠抓“落实”,才能不断打破困境、破解难题。
——必须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只有不断解放思想,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破除路径依赖,才能把全市财政改革大步推向前进。
——必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只有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依靠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不断加强与县市区和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凝聚起强大合力。
“十二五”时期,我市财政改革和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产业结构仍然不优,财源基础后劲不足,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压力较大;财政收入质量不高,可用财力有限,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监管体系不够完善,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债务沉重,财政运行潜在的风险依然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时期全市财政工作的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面临很多新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步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新阶段。新常态下,我市财政将呈现出“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财政支出不断攀升、财源转型阵痛加剧、财政管理广受关注、财政改革步入深水区”的阶段性特征,面临着新的发展环境和发展要求。
(一)新常态迎来新机遇
从国际国内情况看,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畜势待发,国际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市加快发展。新常态下,国内“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成为新背景,经济发展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化的步伐加快,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营造了宽松环境。“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中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国家将密集出台简政放权、清费减税、结构调整等系列政策,将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红利。企稳向好的宏观经济发展环境,为我市财政经济发展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从我市发展实际看,随着我市交通等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以及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一带一部”,我省“三极一中心”等区域战略的纵深推进,我市毗邻粤港澳、承东启西、南北通衢的区位交通优势进一步凸显,承接产业转移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我市牢固树立“产业主导、全面发展”的理念,全力“兴产业、强实体、提品质、增实效”,深入实施工业转型升级、服务业发展、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等四个“四年行动计划”,为我市全面激活内部需求、加快发展动力接续转换,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了有利条件。此外,我市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相继建成,发展后劲大为增强,发展能量逐步释放,为加快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全市上下心齐气顺、干事创业、竞相发展的浓厚氛围,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条件。
从财政自身情况看,“十二五”时期全市财政平稳发展,发展后劲显著增强,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财政实力明显增强,财政改革深入推进,财政调控手段日趋多样化,财政调控经济发展的能力大大提升;财政发展理念更加科学,财政工作方向更加明确,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执行力有了明显提高;财政体制的完善、激励机制的建立、支出效能的转型、管理改革的深化,为财政事业蓬勃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国家对中西部地区政策的倾斜,省委、省政府支持湘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各项优惠政策,为争取中省更多财力支持提供了契机;工作主动性的增强,作风建设的推进,展示了财政部门新形象,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支持,形成了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合力。
(二)新常态面临新挑战
“十三五”时期,全球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国家间的产业竞争、科技竞争和贸易竞争更加激烈,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社会矛盾增多,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我市产业结构层次较低,资源性产业比重偏高,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偏低,经济欠发达的市情没有根本改变,面临着加快发展和加速转型的双重压力。解决投资、消费、出口结构性失衡问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缓解资源和环境瓶颈制约,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内在要求更加迫切。因此,“十三五”期间,我市财政经济发展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财政收入继续快速增长的态势面临较大困难。
与此同时,随着外部发展环境的变化,我市长期积累的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逐步显现,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渐突出,市民对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等需求日益强烈。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加大投入,财政保障任务将十分繁重。而“十三五”期间,我市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将成为新常态,加上收入质量不高,地方可用财力非常有限,财政收支矛盾将比“十二五”期间更加突出。
此外,“十三五”期间,我市财政监督管理任务十分艰巨。财政支出规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许多资金直接面向基层,面广量大,监督管理任务更重。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程度还不够,监督管理缺乏科学的标准。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申报的问题依然存在,协调机制不健全。财经领域违纪违规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财政监管难度加大。对政府性投融资平台的监管尚需加强。绩效评价、投资评审、专项检查的成果运用还不充分。这些问题需要在“十三五”期间得到改进和完善。
总体来看,我市未来五年的财政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机遇大于挑战,需要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抢抓机遇,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三、“十三五”时期全市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扣建设“五型”财政目标,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产业主导、全面发展”的总战略和“兴产业、强实体、提品质、增实效”的总思路,大力培育和扶持市场主体,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增长新动能;大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大力加强征收管理,提高收入质量;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守住民生底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五个郴州”建设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二)发展目标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建设“五个郴州”目标,“十三五”期间全市财政工作要着力打造“实力型、创新型、生态型、人本型、法治型”财政。
——坚持产业主导,提质增量,建设实力型财政。坚持把财源培植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四个“四年行动计划”为总抓手,大力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实现财政收入“三量齐升”。
——坚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建设创新型财政。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第一动力,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金管理、债务管理、体制管理等六项重点改革,力争2020年基本建立起现代财政制度。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型财政。坚持把支持生态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支持“两型”特征明显的企业和项目,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建立有利于绿色发展的财税激励和约束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理财,建设人本型财政。坚持把群众所望作为财政投入所向,突出保障重点,守住民生底线,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推动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着力构建结构合理、分配有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可持续的公共财政体系。
——坚持法制为准,依法理财,建设法治型财政。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财政事业发展的基本保障,将法治理念融入财政工作各个环节,逐步建立起完备的财政制度规范机制、高效的财政运行实施机制、严密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有力的法治财政保障机制。
(三)主要指标
——总量突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8%,到2020年,总量达到323.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8%,到2020年,总量达到238.9亿元。
——质量提高。到2020年,全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0%,比2015年提高12.8个百分点。
——区域协调。到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 100亿元,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部超过4 亿元。其中:超10亿元的达到9个以上,超20亿元的达到 4个以上,超30亿元的达到3个以上。
市级及各县市区“十三五”时期收支表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地方财政收入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地方财政收入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地方财政收入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地方财政收入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地方财政收入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
市本级 |
73.20 |
48.39 |
72.64 |
78.32 |
51.78 |
79.91 |
85.37 |
56.44 |
87.90 |
93.05 |
61.52 |
96.69 |
101.43 |
67.05 |
106.36 |
北湖区 |
14.16 |
12.02 |
25.19 |
15.15 |
12.86 |
27.71 |
16.52 |
14.02 |
30.48 |
18.00 |
15.28 |
33.53 |
19.62 |
16.66 |
36.89 |
苏仙区 |
12.61 |
10.09 |
24.59 |
13.50 |
10.80 |
27.05 |
14.71 |
11.77 |
29.75 |
16.03 |
12.83 |
32.73 |
17.48 |
13.98 |
36.00 |
资兴市 |
29.99 |
23.68 |
45.14 |
32.09 |
25.34 |
49.65 |
34.98 |
27.62 |
54.62 |
38.13 |
30.11 |
60.08 |
41.56 |
32.82 |
66.09 |
桂阳县 |
25.68 |
21.07 |
46.27 |
27.37 |
22.55 |
50.89 |
29.83 |
24.58 |
55.99 |
32.51 |
26.79 |
61.58 |
35.44 |
29.20 |
67.74 |
永兴县 |
22.95 |
18.08 |
41.00 |
24.56 |
19.34 |
45.10 |
26.77 |
21.08 |
49.61 |
29.18 |
22.98 |
54.57 |
31.80 |
25.05 |
60.03 |
宜章县 |
16.62 |
12.38 |
43.21 |
17.78 |
13.24 |
47.53 |
19.38 |
14.44 |
52.28 |
21.12 |
15.74 |
57.51 |
23.03 |
17.16 |
63.26 |
嘉禾县 |
11.46 |
8.59 |
23.68 |
12.26 |
9.19 |
26.04 |
13.37 |
10.02 |
28.65 |
14.57 |
10.92 |
31.51 |
15.88 |
11.91 |
34.66 |
临武县 |
9.05 |
6.71 |
25.32 |
9.68 |
7.18 |
27.84 |
10.55 |
7.83 |
30.63 |
11.50 |
8.53 |
33.69 |
12.54 |
9.30 |
37.06 |
汝城县 |
9.53 |
6.34 |
28.94 |
10.19 |
6.79 |
31.83 |
11.11 |
7.40 |
35.02 |
12.12 |
8.07 |
38.52 |
13.21 |
8.79 |
42.38 |
桂东县 |
3.03 |
1.70 |
17.07 |
3.24 |
1.81 |
18.77 |
3.54 |
1.98 |
20.65 |
3.85 |
2.15 |
22.71 |
4.20 |
2.35 |
24.99 |
安仁县 |
5.30 |
3.35 |
23.57 |
5.67 |
3.58 |
25.93 |
6.18 |
3.90 |
28.52 |
6.74 |
4.26 |
31.38 |
7.34 |
4.64 |
34.51 |
全市合计 |
233.58 |
172.40 |
416.62 |
249.81 |
184.46 |
458.25 |
272.31 |
201.08 |
504.11 |
296.82 |
219.18 |
554.52 |
323.54 |
238.91 |
609.97 |
单位:亿元
市级含郴州经济开发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四、“十三五”时期全市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全面完成“十三五”财政发展目标任务,今后五年主要采取以下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1.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以实施四个“四年行动计划”为抓手,统筹安排循环经济、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等资金,积极引导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化工、消费品工业等传统优势产业向精深加工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研究制定地方性财税激励政策,加大对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矿物宝石等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健康养生、精品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围绕电子信息、有色金属等重点产业,支持引进和发展与其配套的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电子商务、“互联网+”等生产性服务业,壮大产业集群。
2.推动供需两端同时发力。统筹用好用活财政政策和资金,采用差别化措施,积极帮扶符合“五有”要求但暂时有困难的企业,坚决停止对“僵尸企业”的财政补贴。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加快农民工市民化,释放对住房的刚性需求。支持完善已建成小区周边的学校、医院、超市、菜场等配套设施,提高楼盘品质,化解房地产库存。瞄准群众个性化、差别化、优质化的消费需求,大力支持特色农产品、食品药品、文化休闲旅游、健康养生等直接满足最终消费需求的产业发展。支持传统产业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等工具,拉近与市场有效需求的距离。继续保持适度的财政投资规模,逐步提高产业投资比重和效益,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3.加大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采取担保注资的方式,支持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做大做强。制定财税激励政策,发挥担保、贴息等财政杠杆作用,鼓励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创业项目库建设,培养扶持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创新创业项目。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重点支持处在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型企业和税收贡献大户、科技创新大户、安置就业大户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大户等。加大对创业者的培训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各类人才。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优惠政策,继续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优化创新创业的财税环境。
4.大力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建立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与工作成效相挂钩的机制,支持引进税收贡献大、资源利用率高、社会效益好的大企业、大项目。研究制定支持园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引导相关要素向园区聚集。积极支持实施创新创业园区“1555”计划,推动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等国家级、省级园区进一步突出主业,完善上下游产业配套。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解决园区功能完善和配套问题。完善园区考核办法,将财税贡献率、资金到位率、规模工业增幅等指标纳入园区考核范围,推动园区发展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
5.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加强财税政策研究,掌握上级财政资金投向、地方可争取空间以及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环节等细节问题,努力寻求中省投资导向与我市实际的最佳结合点。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全域纳入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等政策机遇,精心包装项目,充分发挥优势,通过超前研究政策抢占先机、加强汇报衔接把握主动、深化改革创新赢得优势等方式,力争上级更多财税优惠政策和改革试点工作落户到我市。
(二)健全收入征管机制,壮大地方财政综合实力
1.健全分析监控机制。全面推行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对税源重点行业设置管理部门,实行专业管理和团队管理。加快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和网上办税,建立科学的经济税收运行反馈机制。强化经济运行、税源和宏观税负分析,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及各项涉税政策执行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大力开展税收征管基础状况、专项税种管理状况和企业纳税情况评估,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监控体系,切实增强税收征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2.健全综合治税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部门配合、信息共享、联合管控的长效机制。借助大数据平台,完善电子税收征管系统,提高电子商务行业税收征管能力和效率。全面推行“三私”等零散税收委托代征机制,充分调动社区等相关控税部门协税护税积极性,实行源泉控税。坚持财税库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收入调度分析,及时掌握并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等征管经验,积极探索新的有效征管办法,强化税收协控联管措施,增强齐征共管合力。
3.健全税收稽查机制。建立税收司法保障制度,推行部门联合稽查办案,按照选案准、检查细、执行严的要求,对整体税负偏低、违法案件多发、税收秩序较乱的地区和行业,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大要案的查办和处罚力度,公平税负。健全并严格落实财政收入征缴、退库制度,严格按照收入分类和级次管理收入,坚决遏制虚增收入行为。同时,扎实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深入推行征管质量考核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征管部门执法监督,确保公平执法。
4.健全非税管理机制。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纳入预算、政府统筹、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的征缴方式,提高征缴效率。推进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管改革,不断拓宽征收范围。着力推进非税收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切实做好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工作。有效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和电子缴库,确保财政票据和非税资金安全。强化非税收入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以查促收。
(三)加大“三农”支持力度,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1.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大现代农业资金投入,以粮食、茶叶、油料、蔬菜、水果、中药材、烤烟等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以“双百亿”农产品加工园项目为平台,集中资金,重点倾斜,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采取贴息、担保、品牌奖励、项目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十企百社千家万户”工程建设,构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推动移动互联网企业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农业基地、家庭农场全面对接,加快农村电商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科学规划产业布局,构建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带,提升产业规模和水平。
2.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大力推进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工程,改善农业耕作条件,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支持农村清洁工程,加快用电、改水、改厨、改厕和改圈,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提升新农村建设的层次和水平。积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强化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小农水、新农村建设试点资金等整合平台,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支持造林绿化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加强农村水源保护,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文化服务等体系建设,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3.促进农民增收。完善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休闲农业和农村服务业,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提高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助标准,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生态公益林等林业补偿制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和扶贫标准。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鼓励就地就近就业,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创业渠道,增加农民务工收入。整合财政支农、扶贫开发、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和扶持就业等政策资金,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强化以扶贫绩效为导向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帮助贫困地区农民尽快脱贫致富。
4.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征地补偿机制,规范引导土地流转,探索进城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有偿流转退出机制。深化和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健全村内公益事业建设投入长效机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国有农场、林场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调整和优化财政资金补贴结构,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研究制定财政奖励补贴政策,支持农村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完善农业保险试点政策,加快建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完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能力。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财政基本保障水平
1.推进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扶助,激励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推进以无收入来源和中低收入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为重点,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兴建、改建、扩建城镇和农村敬老院,增加集中供养人员,提高供养补助标准,改善生活条件。
2.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统筹。完善困难群体临时救助制度,着力缓解低收入家庭突发性临时生活困难。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和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健全儿童福利网络。对重度贫困残疾人,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发放生活和护理补贴,对残疾人就业落实补贴政策,提供公益性岗位。完善灾害应急救援救助体系,保障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对城市、工矿、林区、棚户区的危旧房改造,有效解决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3.构建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促进基本医疗与商业保险相互补充和衔接发展。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体化,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医疗费用同步结算。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城乡卫生服务网络,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财政补助为主的多渠道经费补偿机制,减轻患者负担。
4.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落实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支持完善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带动就业增长机制,积极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就业,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业转移人口、退伍军人等群体就业问题。扎实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助推全民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进一步支持就业创业培训,提升普惠制就业培训能力,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覆盖。
(五)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1.支持实施教育强市战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投入,支持农村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2.推进科技进步。加大财政对自然、社会等基础学科研究投入,保持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支持拓宽科技融资渠道,建立完善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社会化科技投入机制。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整合力度,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涵盖科技创新、传播和应用全过程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以多种方式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建立科技创新机构,积极搭建科技自主创新服务平台,大力发挥科技团体在科技评价、科学普及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科技评价奖励制度。
3.支持文体事业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支持我市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示范作用。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支持竞技体育持续发展,提升竞技体育实力和竞技水平。积极支持我市承办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品牌形象的国际国内重要体育赛事,加快我市创建体育之城步伐。
4.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综合运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债券、担保等方式,支持公益类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全面推进节能减排,积极支持“两型”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大力发展和培育高效生态农业、绿色低碳工作、现代服务业和节能环保产业。深入开展城乡绿化行动,大力支持郴资桂“两型”示范带建设。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大力支持实施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为重点的“蓝天工程”。加强水土保持和湿地保护,加大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治理投入。建设湖泊治理、水环境治理工程,支持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加快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5.提升社会管理保障水平。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健全分级分类保障机制,着力提高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水平。加大对公共安全投入力度,支持防灾减灾、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安全事件监测预防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完善财政应急保障政策措施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1.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将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的统筹使用,逐步取消专项收入以收定支的规定。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将部门的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探索建立分类分项的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推进项目预算滚动编制。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建立涉密信息清单管理制度,除涉密信息外,其他所有财政安排的资金均向社会公开。
2.深化收入管理改革。科学预测财政收入,探索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相衔接的财政收入考核体系。突出财政收入质量考评,着力提高收入质量。建立健全财源建设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县市区培植骨干财源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园区考核办法,推动园区发展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密切跟踪中央、省税收制度改革动向,加快推进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营改增”步伐,稳步推进消费税、资源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进一步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财税优惠政策评估和退出机制。
3.深化资金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将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快政府采购转型,推动政府采购从程序导向向程序与结果并重转变。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前移投资评审关口,积极推广“管评分离、编审合一”财评模式。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纵深推进国库管理改革,全面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大力清理财政专户和财政借款,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创新财政监督模式,建立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建立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监督机制。
4.深化专项资金改革。改进产业引导资金投入机制,大力推进财源建设项目库管理制度,实施项目库全周期滚动管理,健全项目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强化产业资金分配的财税贡献率导向,逐步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和竞争性分配机制,由无偿投入转变为股权投资、基金投入、贷款贴息、项目奖励和后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严格专项资金项目设立,坚决取消政策到期、政策调整、绩效低下等已无必要继续实施的专项,严格控制并压减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切实整合目标接近、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严格控制部门要求的工作经费性质的专项资金,尤其是临时性议事机构的工作经费。
5.深化债务管理改革。编制政府债务预算,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余额限额管理,坚决制止非法集资、违规担保和以BT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按照“化债、转型、求效”的原则,优化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功能。研究出台“以奖代补”等财政扶持措施,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基金等多种基金,构建起“财政资金—信贷资金—社会资本”逐步放大的融资模式。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健全债务归口管理机制,将一般债务、专项债务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按照中央要求做好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后的置换工作,严控新增债务,切实加强偿债准备金管理。
6.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保障市级统筹协调能力、发挥区级属地管理优势”的原则,理顺市与区事权与支出责任,探索在教育、环保、卫生、交通、城市管理等领域划分市与区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并分步扩大到其他领域,逐步建立健全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在中省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下,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市中心城区财政体制。按照“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调动区级发展积极性”的原则,加大市对区财政保障与发展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健全以均衡区级基本财力和激励区级培植财源相结合的转移支付制度。
五、“十三五”时期全市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保障措施
1.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建立健全财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体系,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规范执法权限和程序。加强法制宣传和培训,提高财政干部法律素质。严格预算管理程序,规范预算审批行为,增强预算约束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和发布监督,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全面推动网上审批和审批标准化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明确执法责任,加快建立和形成一切按制度管理、按规定办理、按程序操作的财政运行机制。
2.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以标准和规范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应用支撑平台推广实施和深化基于平台的核心业务系统应用为重点,以网络、安全及运维体系建设为保障,建成“六位一体”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财政内部、财政与相关单位、上下级财政之间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互联互通,财政资金运行有效监控,财政数据及时汇总,财政分析决策支持能力不断增强,支撑和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监管的技术水平。
3.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落实《政府会计准则》,严格规范预算单位的财务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确保预算单位财务会计人员的资质水平。加大地方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力度,推进会计人才高地建设。着力完善财务会计培训体系建设,并把财务会计制度培训与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绩效评价方法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对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有效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研究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公务用车管理改革,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理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之间有机衔接、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完善资产管理动态信息化,实现对国有资产从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收缴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严格资产配置管理,完善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和配置流程。规范资产处置,逐步建立集中处置管理制度。严格国有资产收益监管,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有偿使用收入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实现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5.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推进乡镇财政所基础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大信息网络化建设,规范各项制度,建立长效培训机制,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确保财政政策在乡镇基层单位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按照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充实乡镇财政职能,拓展财政业务,强化财政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的基础作用,把乡镇财政建设成财政与百姓联系的窗口,宣传财政政策的窗口,财政为民服务的窗口。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完善干部培训机制,充实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树立正确的选才用人导向,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充满活力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九项规定”,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大力践行郴州财政“八种精神”,着力培育积极健康向上的财政文化。扎实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和完善廉能风险防控机制,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财政反腐倡廉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