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郴州财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年”,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预期。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增强财政发展可持续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守住“三保”底线,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持续深化财税改革,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以更大力度强化收入征管。一是切实加强收入调度。紧咬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加强与税务、人民银行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落实收入责任。强化均衡入库意识,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避免发生大起大落。充分发挥财经办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稳妥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增进财税部门协调联动,增强税费征管能力。二是大力挖掘增收潜力。充分利用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信息收集分析和共享应用,健全综合治税长效管理机制。要支持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监测和结构分析,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和薄弱环节管理。三是持续提升收入质量。坚持量质并重、齐步提升原则,按照省政府“收入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持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以更实举措强化财源培植。一是大力推进产业项目建设。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保障“产业项目建设年”的资金需求。预算安排的产业扶持资金和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向重大产业项目倾斜。继续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支持配合相关部门抓好重大产业项目引进和建设。二是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继续大力落实市财源建设“12条”措施,依托全市重点财源税源企业动态管理系统,积极为企业发展解决实际问题,营造尊商、重商、亲商的浓厚氛围。加强对重点财源税源企业的贴心帮扶,做到“帮扶全覆盖、走访全覆盖、解决问题全覆盖”。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新一轮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举措,创造性落实好降低社保缴费比例和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过渡试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三是着力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将开放型经济专项、园区发展专项、综保区高质量发展专项、会展业专项整合为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扩大到1亿元,专项用于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用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金字招牌”,积极对接湖南省“135”工程升级版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园区标准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四是积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市本级按照比上年“金额减半、数量减半、事前改事后、修改制度规则”的要求,统筹整合原有7大类产业引导资金为乡村振兴扶持资金、工业(科技)产业扶持资金、现代服务业扶持资金、文旅产业扶持资金4类产业扶持资金,并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统一以“财税贡献、就业人数、科技创新、投资到位和上市融资”等要素为主要参考指标,实行事后补助。加快运作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积极推进市融资担保公司重组和增资,进一步做大中小企业转贷周转资金,竭力支持我市五大主导产业、九大优势产业链发展。五是保持适度的基建投资规模。积极引导撬动社会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和民生事业补短板力度。市本级重点支持“三个一批”方案确定的北湖机场、市委党校扩容提质、市档案馆建设、雪亮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
三、以更强手段强化资金保障。一是加强国库库款管理。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一般性支出按不低于5%的比例压减,原则上不新追加预算,确因临时性工作需要新增开支的,优先从本部门专项经费中统筹平衡。积极盘活存量资金,部门基本支出结转结余、“三公”经费结转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省转移支付资金、结转一年以上市级项目资金一律要收回。加大对外借款清收力度,力争今年和明年全部消化到位。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项目前期包装,加大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强政策研究力度,争取中省在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精准扶贫等方面给予我市更大的支持。三是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力度。坚决把“三保”支出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利用重点财源税源企业动态管理系统对市本级和11个县市区国库库款余额进行实时监控,牢牢守住“三保”底线。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支持打好污染防治和精准脱贫攻坚战。聚焦就医、就业、就学等重点民生领域,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医保体系建设,推动落实新一轮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巩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发挥农信担保平台作用,扶持做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多元投入保障制度,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四、以更优质效强化改革创新。一是深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巩固和深化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领域放管服改革成果。针对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预算管理权责界限不够清晰,工作职责相互交叉,影响工作效率提升的问题,制定出台办法,进一步理清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权责界限。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规程和考核办法,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充分利用绩效管理信息平台,科学编制绩效目标,有序开展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健全评价结果应用、反馈机制,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三是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正确处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稳“三保”之间的关系,在不影响“三保”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执行进度不达标的专项资金按10%比例调减下年度预算;对截至9月底整体支出进度低于75%的部门,原则上当年不新增安排支出。四是大力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市级财力无法承受、资金使用无绩效的涉县奖补文件,大幅压减整合专项资金,原则上一个部门只保留一个专项,力争将市本级现有的83项专项资金整合成40项以内。严格按照“一个专项、一个办法”的原则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建立起“项目选择权在区县基层,资金分配权在业务主管部门,过程监督权在审计财政,最终决定权在政府常务会”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五是加快推进其他重点改革。尽快制定出台《郴州市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从预算体制、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绩效等方面深化预算改革。加快推进市与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市与两区两园共享增量税收分享比例由60:40调整为40:60,尽最大努力激发两区两园增收积极性。积极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推动预算监督逐步向“互联网+全周期监督”转变。
五、以更高标准强化机关党建。一是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谋划财政工作重大战略、制定重大财政政策、推进重大财政工作的实践中,确保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财政部门落地见效。二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织密扎牢制度笼子,严防权力越线和寻租腐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继续深入开展“上门服务至少两次”活动,主动上门为企业、部门、单位送政策、送服务。三是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完善机构职责和人员配置,真正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不出事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注重选用经过基层一线和艰苦困难环境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加强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增强财政干部履职尽责的本领。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爱护相统一,做到真管严管长管,最大限度防止干部犯错误,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