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殡葬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说明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名词解释。
一、单位概况
郴州市殡葬管理处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殡葬管理改革的方针、政策、法规与地方规章;根据授权依法监督、检查全市执行殡葬法规及规章的情况;负责市直殡葬事务管理,协调和处理市城区殡葬改革和管理中出现的有关矛盾和问题;负责指导县(市、区)殡葬改革工作。
殡葬管理处为全额拨款参公副处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11人,在职人员10人,下设2个科室。管理6级1人,管理7级1人,管理8级3人,管理9级3人,技术工二级1人、技术工三级1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187.11万元,较2016年增加39.89万元,增长27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43万元,较2016年增加38.21万元,增长26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68万元,较2016年增加1.68,增长100 %。
2017年度支出合计31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83万元,占比49.9%;项目支出157.38万元,占比5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135.47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31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石榴湾生态公园迁坟。
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35万元、津贴补贴23.94万元、奖金38.1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6.89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13.94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21万元、住房公积金9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2万元等);公用经费18.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2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3.57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13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05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27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1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大型修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项目支出:
殡葬管理执法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9.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7.12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石榴湾生态公园迁坟。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44万元,支出决算为18.09万元,完成预算的68.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5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台,保有量1台),完成预算的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公务接待18批,共计128人),完成预算的10.53%。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16年支出决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1台,报废1台,保有量1台。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 年增加24.64万元,增长13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46万元,增长1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降低22.22%。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2万元,比2016年增加7.03万元,增长6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之和比2016年增加3.83了,2017年开始承担了一部分办公大楼的水电费3.57万元。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年度政府采购支出19.7万元,即购买公务用车1台17.12万元和购买电脑4台,打印机3台用于办公用:2.58万元。
6、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车辆1台,其中一般执法用车1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 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2017年我处所做的工作:根据全市民政工作的重点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支出,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厉行节约,围绕服务殡葬事业建设,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2)进行部门决算分析。在决算编制的过程中,我们认真编制了决算报告,但由于编制报表时间紧张,我们把重点放在报表编制上,侧重于数据的平衡关系、勾稽关系,对决算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缺乏深度分析。
(3)提出改进措施。在下年度的决算编制中,我们将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专业知识,提高决算编制水平,加强决算报告分析工作。
(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