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CR-2012-0104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2012年“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郴州市2012年“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市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专项行动成果,促进人口性别平衡,根据《湖南省2012年“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行动方案》(湘政办发〔2012〕8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完善、落实制度为核心,以打击“两非”为重点,以督查考核为保障,建立健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通过重点整治,力争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高于正常值的县市区下降高出部分的10%以上,为完成“十二五”期末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内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巩固和深化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成果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将重点治理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既定目标实现。要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作为改进社会管理、服务民生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计划,统筹安排部署,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深入推进“关爱女孩行动”,重点做好孕前、孕中及纯女户等人群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大意义。把传播“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的婚育观念与剖析“两非”行为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有机结合;利用正反两方面案例,教育群众。积极协调相关培训机构,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组织主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人口理论教育。各级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行业自律。
(三)协调配合,强化协作。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分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宜章、临武、汝城、桂东等县要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合办案机制,其他县市区要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对跨行政区域实施“两非”行为的,通过案情通报、联合办案等方式,集中查处跨行政区域实施“两非”典型案件。
(四)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对整治“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完善监察、公安、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涉案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开除公职;对机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对涉案的非公立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行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实施“两非”的非公立机构直接责任人,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解除聘用关系;对非法行医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凡涉案人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完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及有关单位的管理制度,严把孕情监测关、终止妊娠审批管理关、孕妇分娩引产实名登记关、B超使用准入关、孕情全程服务关等五个关口,严防“两非”案件发生。要加强出生实名登记工作,各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住院分娩、B超孕检、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等实名登记工作,切实提高实名登记和信息共享的完整率、及时率和准确率。强化“村为主”工作机制,实行关口前移,强化孕前管理,落实孕情跟踪服务责任,把控“两非”治理源头。各县市区要将孕妇全程服务落实情况纳入村级计生工作考核内容。
(五)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坚持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纳入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内容,逐步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各县市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查处典型案件和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案件,没有及时查处的,在市直人口计生综合治理考核时,予以扣分。制定并实施领导对口联系重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专项指导,集中力量解决难题。建立和完善各相关部门数据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利用多方面数据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统计监测和数据比对分析工作,保证数据真实性,增强考核评估的科学性、严肃性。
三、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各级人民政府或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或充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办公室和“两非”典型案件查办专案组,制定本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实施方案。郴州市2012年“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行动领导小组,因单位领导岗位异动或分工调整的,要及时将调整和充实的领导力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和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重点治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
(二)实施重点整治。2012年10月底前,各级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药品批发零售单位要认真组织清查,指导、督促其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在全面清查基础上集中查处“两非”典型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部分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且2012年没有查处2例以上“两非”典型案件的县市区,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差距,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全面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行动与县市区、本部门的各项重点工作密切结合,进行统筹安排部署。要对《郴州市关爱女孩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郴政办函〔2011〕262号)和《郴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大“两非”典型案例查处力度的通知》(郴人口领发〔2011〕4号)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势、剖析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地方及军队各级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监督管理、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重点工作中,增加重点治理年相关工作内容,并组织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专项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有效做法,推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取得显著成效。
(四)组织督查验收。各县市区于2012年10月28日前将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实施情况报送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蒋玉连、廖亚频,联系电话:2368350、2368351,传真:2368355)。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将于2012年11月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重点县市区“重点治理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重点督查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监局第8号令)、《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政府令第194号)情况;《郴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大“两非”典型案例查处力度的通知》(郴人口领发〔2011〕4号)和《郴州市关爱女孩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郴政办函〔2011〕262号)落实情况;整治“两非”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情况;孕情监测、随访服务、B超管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出生实名制登记、有奖举报、案件查处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两非”典型案件查处到位情况等。对年终考核和督查验收不合格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责任人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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