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市救助管理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说明
目录
一、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名词解释。
一、湖南省郴州市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市救助管理站)单位概况
郴州市救助管理站为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后勤科、救助业务科、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科三科一室,现有干部职工52人(含退休人员23人)。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负责做好本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3、接收各县(市)、区送来的外省、外市籍流浪乞讨人员和未成年人并做好入站后的救助管理及护送返乡工作;
4、为因家庭暴力及其他原因无家可归的妇女儿童提供免费住宿、饮食等生活保障和人身安全保障;
5、全市自然灾害庇护等临时救助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1855.93万元,较2016年增加722.7万元,增长63.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8万元,较2016年增加719.3万元,增长63.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经营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其他收入7.93万元,较2016年增加3.37万元,增长74%。
2017年度支出合计174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18万元,占比34.78%;项目支出1134.82万元,占比65.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444.4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174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初部门预算数中不含中央及省级下拨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经费644万元,市本级下拨城区流浪乞讨人员救治经费200万元,省厅下拨新站建设费用400万元,及增人增资及绩效平安奖等经费159.6万元。
①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8.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125.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
2017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专项支出决算数为921.4万元,主要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街头救助、生活、返乡、医疗、教育、临时安置的救助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等。其中生活救助185.41万元;医疗救治329.87万元;教育矫治13.3万元;返乡救助78.52万元;临时安置46.25万元;主动救助21.81万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246.24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35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的30.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 0 次,因公出国 0人次),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3台),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公务接待64批,共计384人,完成预算的30.75%。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控制经费开支,严格审批程序,压缩公务开支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 年减少1.29万元,下降3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万元,降低39.23%。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17万元,比2016年增加71.49万元,增长133.18%。变动主要原因是:救助站新站建设前期办手续、图审等事项。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进行政府采购32次,共计165.17万元,其中竞争性谈判1次,64.4万元;限额标准以下28次,采购价共计93.07万元;协议供货3次,采购价7.7万元。。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站共接待求助人员5175人次,救助5175人次,其中男性3847人次,女性1328人次,18岁以下流浪儿童128人次,肢残、智残以及疑似精神病等特殊群体1679人次,帮扶困境未成年人1219人次。
①资金情况分析
2017年我站共收到省厅及中央下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644万,市本级下各项目资金348万,共计救助资金收入992万元。
救助资金实际支出921.4万元,其中生活救助185.4万元;医疗救治329.87万元;教育矫治78.52万元;返乡救助13.3万元;临时安置21.8万元;主动救助46.25万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246.24万元。 资金使用率92.88%
②资金到位情况
部门预算资金于2016年底全部到位。
③绩效产出指标分析
产出指标为救助量达6000人次左右,实际救助人数5175人次,完成总目标的86.25%。
④绩效效益指标分析
通过对产出指标的完成,郴州市城区内流浪人员继续逐步减少,对流浪乞讨人员给予保护性、帮扶性救助;对职业乞讨人员采取告诫劝导为主、临时救助为辅的方式进行管理;建立了以社工服务为主导的困境未成年人帮扶保护模式,通过社工组织的积极干预,使其困境未成年人在心理上得到了安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是、留守老人关爱保护示范村建设。
⑤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的细化、量化程度不够
在救助项目大框架内,目标细化、量化程度不够,不利于指导、考核具体工作。
2、补助资金与其他救助资金用途相互交叉,年末资金收支出现倒挂
我站根据财社【2014】71号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按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分设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和未成年人保护支出等救助保护支出项目分类核算。因救助站的救助专项资金有来源于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因各级财政用于救助用途的资金有交叉,列账时,没有将各项资金的支出与收入严析匹配,年末出现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大于该项目收入的情况。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