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现将《湖南省统计局关于抓紧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湘统〔2013〕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按要求于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附件:湖南省统计局关于抓紧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统计局文件
湘统〔2013〕23号
湖南省统计局关于抓紧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统计局: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高度重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国家普查方案尚未下达的情况下,不等不靠,积极作为,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有条不紊展开。但同时也有部分市州和县市区准备工作尚不够充分。为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建机构,尽快投入工作。牵头组织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全省统计系统2013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省政府已经将此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州普查领导机构务必在4月上旬前成立,县市区也要在4月底前成立,明确领导小组各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机构的职责,尽快投入工作,切实做到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二、抓紧落实经费,做好物质准备。国家已经明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要“全面建立和使用普查区电子地图,全面使用PDA移动采集设备,实行普查数据采集的电子化、网络化”,数据处理实行乡镇、县市区、市州、省、国家五级,乡镇直报,同步接收。各地要测算需要配备的PDA(按照150个调查对象配备1个,每个1000元左右)和乡镇数据处理设备的配备数量,于
三、抓好 “两员”选聘,做好人才储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普查工作的基层力量,对普查工作的成败至关重要。特别是这次运用PDA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普查,对两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熟悉PDA的操作,又要熟悉统计报表,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认真细致的工作精神。各地要组建专业普查员队伍,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充分发挥县级普查办的综合指挥职能。根据工作需要,早做准备,对普查员进行摸底,在6月底前建立普查员信息库。
四、抓好单位清查,做到心中有数。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会同同级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将近两年的登记、变更、注销和年检等行政记录资料,与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全面比对,收集整理好本辖区的普查对象名录和有关指标,共同组织好单位清查,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大个体户重新注册登记为企业,没有合法证照的尽快办理证照,同时将符合“四上”标准的新增单位通过月度申报进入一套表调查单位名录库,将达到标准的新成长单位通过年度申报进入一套表调查单位名录库。
五、做好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要高度重视普查的宣传,加强与宣传部门、主要新闻媒体的协作和沟通,各地必须在4月份建立经济普查网站,系统地组织开展普查宣传。要根据普查工作的进度,确定各阶段的宣传内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着力在提升普查效果上下功夫。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各地要对照上述所提出的各项要求抓紧落实,在4月底前开展一次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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