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人民政府,市直及中省驻郴有关单位:
《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2-201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九月二日
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程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2-2014年)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战略部署,根据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建设规划纲要及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四化两型”战略,围绕“开放崛起、转型发展、着眼国际化、建设新郴州”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着力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推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探索走出“五条新路子”(新型城市化规划发展的新路子,综合基础设施建设的新路子,产业建设的新路子,统筹城乡建设的新路子,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子),争当全省“两型”社会建设的先行者和科学发展的排头兵,为全省“两型社会”建设和综合配套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二、主要内容
以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土地管理五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紧扣“两型”社会建设主题率先突破;配套推进对外开放、行政管理、文化管理等体制机制创新,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配套措施和支撑平台。
(一)推进资源节约体制机制改革
1.完善节能降耗激励约束机制。组织实施专项节能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等节能法律法规,率先落实高效节能环保新产品推广工作,加速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广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模式。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节能降耗投入和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贯彻落实上级电价政策,实施居民用电阶梯电价,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相关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经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农办、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郴州电业局、郴电国际)
2.建立健全节水体制机制。加强水系、水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和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探索推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的体制机制。编制实施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加强水功能区管理,逐步实行区域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率先推广农业、工业节水技术,努力创建节水型社会。继续深化水价改革,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牵头单位:市水利局;相关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3.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促进机制。完善资源开采、原料加工、资源回收、废物处理等环节的综合利用机制,扩大循环经济试点范围,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新模式。积极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申报建设国家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率先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产权界定、保护、交易制度,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培育林权等产权交易市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相关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
(二)推进环保经济体制改革
4.规范完善环境准入。调整完善示范带区域环境功能布局,全面推进重大专项规划环评,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认真执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公众参与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总量控制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5.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初始权有偿分配、排污许可证、排污权交易等制度,设立排污权交易市场。深入推进湘江流域治理,开展东江湖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编制东江湖流域科学发展规划,完善水源地准入机制,建立污染赔偿机制,探索完善规划引导、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持相结合的补偿办法。(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林业局、资兴市政府)
6.推进生态体系建设。建立三级生态体系,第一级为城区公园、游园、道路行道和庭院绿化,以财政及社会捐赠投入为主;第二级为郊区周边山头绿化,以林业项目资金投入为主,实行封山育林,禁止一切采伐和野外用火(已审批建设用地除外);第三级为骑田岭和王仙岭,以现有生态系统为基础,限采限伐,禁止野外用火,禁止工业项目,限制农业项目,对山区政府实行财政补贴,以补贴保运转,严禁收入性采伐。(牵头单位:市林业局;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
7.强化环境监管和治理。建立健全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完善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快推进示范带区域环境治理一体化。(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相关责任单位: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郴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资兴市政府、桂阳县政府)
(三)推进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8.建立健全产业结构调整的促进机制。编制“两型”产业工业发展规划、目录及产业政策,实行分类引导,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对鼓励类产业从财税政策、项目准入、土地供应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对限制类产业,严格控制其规模扩张,限期进行技术改造和异地搬迁集中治理;建立能耗高、污染重等淘汰产能退出机制,开展产业退出补偿奖励试点。(牵头单位:市经信委;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9.加快推进企业改革改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和优化国有资产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和优势“两型”产业集中。加快示范带区域内企业与央企的战略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环保技术先进、带动性强的大型企业集团。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空间,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机制,坚持非禁即入。不断优化法制、政策、信用环境,为企业公平竞争创造条件。(牵头单位:市国资委;相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
10.建立健全投融资机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在园区内开办机构,探索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林权、矿权、股权质押融资等多种抵押融资担保形式,支持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创业投资,积极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预算内投资项目公示制和专家评议制,整合政府投资资源,探索各类政府性投资集中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支持“两型”的财政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方向,市级产业引导资金安排向“两型社会”建设倾斜,推进政府“绿色采购”、“绿色支付”改革,引导和支持郴资桂示范带的节能降耗。(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相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
(四)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11.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企业、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投资机构等紧密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面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公共创新平台,依托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等骨干企业新建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工程)实验室,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
12.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以应用为导向、以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为核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建立并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加快建设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鼓励创办一批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13.加快科技人才开发与流动。建立以创新为导向的人才培育、引进、选拔、流动机制,探索新型人才管理模式,破除影响人才流动的体制障碍,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落实各项人才扶持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人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责任单位:市编办)
(五)推进土地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4.推进征地用地及土地储备改革。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作用,试行与审批级次相配套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滚动修编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置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支持省级开发区以置换用地、整合周边乡镇工业集中区等方式拓展范围。逐步完善土地储备制度,改革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探索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
15.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加强用地定额管理,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相挂钩的机制,实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有偿调剂,率先探索建立用地指标与用地效益挂钩制度,改革和完善土地供应机制,严格控制行政划拨供地。探索实行市场地价和工业用地租赁制度,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投资项目可依法实行市场地价,鼓励企业通过租赁土地使用权获得建设用地。完善用地准入机制,加大查处违法用地力度,进一步改革土地税费制度。健全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体系,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16.探索创新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先补后占”制度。(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农经局)
17.开展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示范镇建设。在政策和项目资金上优先支持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的示范镇建设,各示范镇镇区实现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全面完成镇区集中供水系统、垃圾处理设施、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和供气设施建设任务;示范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绿地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建成一个100户以上具有地方特色的居民小区、一个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游园(含健身广场和篮球场)、一个标准的农贸市场、一个公寓式敬老院、一个多功能文体活动中心。基本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一体、多层次、全覆盖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推进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改革
18.创新产业承接体制机制。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制度,完善项目落地机制。逐步建立示范带区域政府间的产业转移协商对话机制、产业合作统筹协调机制、重大合作项目促进服务机制,积极探索利益共享机制。贯彻落实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国家产业转移示范城市建设部署,支持园区扩容升级和标准厂房建设,探索建立示范带区域统一的招商平台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央企、省企对接制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合作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
19.创新对外贸易体制机制。加强与台湾、珠三角、北部湾等区域或地区的经贸交流合作,进一步完善外贸促进政策制度。率先建立健全对外贸易服务机制、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和贸易救济机制。完善“大通关”体系,创新通关便利运行机制,全面实行“属地报关、口岸验放”和“属地报检、属地验放、口岸通行”的通关模式,创建“无水港”城市。支持郴州出口加工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建立健全服务外包促进机制和引导政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合作局>;相关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办、湘南国际物流园、郴州出口加工区)
20.创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体制机制。着力完善境外投资促进政策,创新境外投资服务方式,推动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合作局>)
(七)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21.加强体制机制保障。合理调整市、县市区事权划分、管理体制,推进东江湖管理机构改革。根据中、省统一部署,进一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公开招聘工作。(牵头单位:市编办;相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22.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巩固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审批制度改革,探索一站式窗口服务,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完善市长公开电话(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功能,满足百姓诉求。完善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实现100%的审批、处罚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相关责任单位: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处)
23.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增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文化市场管理改革,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流动。加快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提高监管能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和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相关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2年)。做好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专项改革方案的编制。启动各重点领域专项改革,进一步健全节能监察体系和工作机制,着手编制实施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努力实现高技术企业及高新园区创建取得新突破,初步建立起与国家级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相适应的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机制。基本完成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全面推进各重点领域的专项改革。积极推进绿色电价、阶梯水价改革,启动实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配套改革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改革,争取启动湖南省金融综合试验区改革,新创建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全面推进“绿色采购”、“绿色支付”改革。全面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机制改革,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行政审批改革向纵深推进。
(三)全面提升阶段(2014年)。全面完成各重点领域的专项改革。示范带区域环境治理一体化机制基本建立。建立起与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相适应的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对外贸易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机制。形成比较完善的“两型社会”建设制度保障体系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促进机制,符合“两型”社会要求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基本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示范带建设进一步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保障。研究出台具体的产业、土地、财税、金融、技术创新和人才支持等政策和措施,建立“两型”社会建设改革专项资金,争取国家和省在财税、土地、投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支持和保障配套改革顺利推进。
(二)坚持项目带动。建立“两型社会”建设项目库,争取一批基础性、战略性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笼子。根据“两型社会”发展总体目标,逐年推出一批有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把改革的举措落实到具体项目上。
(三)强化考核评价。建立“两型社会”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和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把体现“两型”社会要求的指标作为考核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指标。加大生态环保、节能降耗、耕地保护、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指标考核权重。
责任编辑/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