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郴州市民政局为郴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全市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本市援助外地灾区款物收集工作。
(2)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3)指导全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负责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
(5)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6)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7)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8)负责全市优待抚恤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9)指导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涉老活动。
(10)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2017年郴州市民政局下辖3个非独立核算的直属事业单位: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革命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办公室、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8个独立核算单位: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市救助管理站、市军供站、市殡葬管理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慈善总会。我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是市本级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由3个副处级事业单位、9个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组成。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60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84.87万元,其他收入22.66。本年支出合计237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74万元,项目支出1578.93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9元,其中人员经费753.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44.81万元,主要包括:水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其中“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规范,接待费支出完全按照省市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文件执行,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28.06万元,完成预算的40.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1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3台),完成预算的98.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7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80批,共计90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23.66%。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我局项目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要求进行安排,决算项目支出合计1578.93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3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拥军优属、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等;抚恤支出15.87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退役安置支出605.9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对象临时困难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其他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
2017年财政预算下达项目20个,分别是:
1、首次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工作经费:项目总投资10万元,为财政资金,财政拨款到位。
2、复退军人维稳、全市优抚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经费:项目总投资20万元,为财政资金,财政拨款到位。
3、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项目总投资5万元,为财政资金,财政拨款到位。
4、市城区门牌编制管理及区划地名工作:项目总投资5万元,为财政资金,财政拨款到位。
5、罗霄山脉扶贫开发工作经费:项目综投资20万元,为财政资金,财政拨款到位。
6、社会福利和事务工作经费:项目总投资10万元,为财政资金,财政拨款到位。
7、老区办工作经费:项目总投资30万元,为财政资金,财政拨款到位。
8、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项目总投资20万元,为财政资金,财政拨款到位。
9、救灾工作经费:项目总投资30万元,为财政资金,财政拨款到位。
10、民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和社会组织管理局工作经费:项目总投资10万元,为财政资金,财政拨款到位。
11、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经费:项目总投资30万元,为财政资金,财政拨款到位。
12、地名普查外包项目经费:项目总投资270万元,为财政资金,财政拨款到位。
13、社会救助工作经费:项目总投资30万元,为财政资金,财政拨款到位。
14、民政专项调研经费:项目总投资10万元,为财政资金,财政拨款到位。
15、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费:项目总投资5万元,为财政资金,财政拨款到位。
16、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经费:项目总投资10万元,为财政资金,财政拨款到位。
17、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经费:项目总投资5万元,为财政资金,财政拨款到位。
18、社会组织离任审计及清算:项目总投资10万元,为财政资金,财政拨款到位。
1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工作经费:项目总投资70万元,为财政资金,财政拨款到位。
20、征收成本:项目总投资9.6万元,为非税收入项目,2017年下拨2.54万元。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一)组织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要求追加预算外资金
(二)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支出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资产管理情况
对本部门资产的配置、管理、处置,明确了相关制度、管理措施、配置处置的程序,本局资产都是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进行配置、管理、处置,完全符合财政部门要求。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良好。一是对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努力节约经费;二是各项工作均能够按时完成,且质量较高;三是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预算执行存在偏差,由于项目支出指标每年要到三月份才下达指示,在预算执行中造成个别预算子项调剂现象。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二)加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00 |
||||
过 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3.00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5.00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00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00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0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00 |
||||
过 程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8.0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6.00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00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16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
8.00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 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0.00 |
|||
社会 效益 |
||||||||
12 |
行政 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