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发〔2012〕5号
郴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郴州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现将《郴州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郴州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 (一)主要成就1.就业再就业取得显著成效。贯彻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就业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划用工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就业体制的根本转变。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实现县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面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突出抓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不断扩大,统筹城乡就业试点迈出新步伐。“十一五”期间,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升。截至2010年底,全市5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7万人次,完成失业人员再就业10.2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1%以内,低于4.5%的控制目标,大学毕业生年度就业率稳定在75%以上,县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428户,年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92.2万人,2010年劳务收入突破110亿元。
2.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十一五”期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显著加快,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保障制度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转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的全覆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并连续6次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北湖区、苏仙区和临武县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开展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基本医疗保险提前两年实现了城乡居民全覆盖。完善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促进了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基本解决了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较大幅度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市普遍实施。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省级调剂的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实现了市级统筹、省级调剂,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基本建立。生育保险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安全得到有效维护。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为全市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社会保障网。到2010年底,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29.5万人、11.7万人、43.5万人、25万人、49.3万人、72.5万人、31万人、35.3万人,有7.04万60岁以上农村居民按月领取了基础养老金。2010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144元,比“十五”期末568元翻了一番。
3.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人才服务渠道进一步拓宽,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010年末,全市人才队伍总量达23.6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6.6万人,技能人才7.4万人,农村实用人才6.4万人。
4.人事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全面实施《公务员法》,公务员管理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坚持凡进必考政策。加大了对公务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了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机制。公务员队伍年龄、学历结构明显优化,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基本形成。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建立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新进工作人员基本实行了公开招聘。规范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转换办法,扎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试考核工作。岗位设置管理稳步推进。截止2010年底,全市有75%以上事业单位和85%以上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
5.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起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职级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规范了公务员津贴补贴,在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其它事业单位实施了绩效工资。基本形成了以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经营者年薪制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调控体系。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规范了工资支付行为,有效解决了企业历史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从2005年的13951元提高到2010年的28353元,年均增长15.2%。
6.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基本形成。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普遍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贯彻实施《湖南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和《湖南省公开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办法》,调解仲裁能力不断加强,及时有效地处理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劳动监察执法机制不断完善,依法及时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6年以来,全市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030件,结案3949件,结案率98%;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532件。截止到2010年底,全市动态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8%。
7.应对危机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机制初步形成。“十一五”期间,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中、省有关规定,我市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郴州市严重失业问题应急预案的通知》、《2009年郴州市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推动全民创业的决定》等30多个文件,加大了财政投入和信贷支持力度,对困难企业实行“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政策,通过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部分费率、再就业税收减免及提供相关补贴等就业援助措施,有效扩大了就业规模,保持了城乡就业局势的稳定,有效缓解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为我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
8.经办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初步形成了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98%。全市有7个街道、153个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基本做到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制度、工作“六到位”;已建立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250个,并配备相应专(兼)职人员。开通了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电话。市本级和11个县市区已建立起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力资源市场,基本实现了市、区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计算机联网;建成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统一开发和使用各项劳动保障业务软件,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系统初步建成,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
表1:郴州市“十一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
单位 |
十一五 计划 |
十一五 完成 |
计划完成情况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20 |
27万人次 |
135%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4.5以内 |
3.91 |
- |
3.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
万人 |
25 |
40.7万人次 |
163% |
二、社会保障 | ||||
4.新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2 |
21 |
175% |
5.新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2 |
17.4 |
145% |
6.新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5 |
9.8 |
196% |
7.新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8 |
20.3 |
254% |
8.新增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8 |
16.8 |
210%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9.人才队伍总量 |
万人 |
23.5 |
23.6 |
100% |
10.专业技术人才数量 |
万人 |
6.5 |
6.6 |
101% |
11.技能人才数量 |
万人 |
7.3 |
7.4 |
101% |
四、工资和劳动关系 | ||||
12.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
元 |
21462 |
28353 |
132% |
13.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 |
95 |
98 |
- |
1.以保障改善民生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改善民生,将民生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大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为我市争取了大量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强化政府责任,实行了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责任制,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2.以人才强市战略为统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才选拔、使用、激励机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吸引人才、服务人才的优惠政策,人才的学习、实践、创新能力不断提升,高层次、高素质、有贡献的优秀人才不断涌现,人才队伍规模日趋壮大,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资源能力不断增强。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才效能明显提高。
3.以健全规范性文件为保障,坚持依法行政。“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立了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备案制度。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更加重视依法规范和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4.以统筹兼顾为指导,促进事业科学发展。坚持统筹城乡就业,突出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坚持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步伐;统筹社会保障各险种制度衔接,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协同推进体系制度建设;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收入差距保持合理水平;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十二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服从服务于“两城建设”和“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的大局,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民生为本。从我市基本市情出发,把经济发展、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首要目标,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坚持人才优先理念,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基本的社会保障。
2.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制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3.坚持统筹协调。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统筹区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政策,统筹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4.坚持成果共享。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富民、惠民、安民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努力实现发展成果由广大人民群众共享。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服务网络,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和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高效、均等及多样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三、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实现城乡就业更加充分;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加大工资收入分配调控,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促进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水平显著提高。1.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城乡就业人数持续增长,就业结构更加合理,有效调控失业,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2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大学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75%以上,完成创业培训5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继续保持动态清零。
2.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参保人群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管理服务高效便捷,突出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十二五”期末,养老保险实现城乡全覆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1万人。加快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步伐,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居民参保率和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全覆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统筹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60%以上。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5万人,参保率达到80%。扩大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提高待遇水平,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3万人、参保率9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5万人。
3.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实现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人才体制机制与人才发展要求相适应,确立我市人才竞争优势,逐步实现从人力资源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的转变。到2015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48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3万人,技能人才11.6万人。
4.人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公务员管理各项制度,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健全军转安置工作机制,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妥善安置。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
5.工资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合理。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和完善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决定和调整机制,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工资收入差距,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十二五”期间,全市城镇职工年均工资增长10%左右。
6.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主线,进一步推广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手段,促进职工工资正常增长;以劳动关系协商三方机制为平台,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以改善劳动条件为基础,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调解仲裁组织更加健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基本完成,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强化政府干预、监督职能,以网格化、网络化为基础,促进预防预警机制建立,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十二五”期末,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
表2:郴州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
单位 |
十一五 完成数 |
十二五 计划数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20 |
25 |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3.91 |
5以内 | |
3.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 |
万人次 |
40.7 |
42 | |
4.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41 |
42(约束性指标) | |
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 |
% |
18 |
制度全覆盖 | |
6.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95 |
95以上(约束性指标) | |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25 |
30 | |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31 |
55 | |
9.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35.3 |
36.3 | |
10.人才队伍总量 |
万人 |
23.6 |
48 | |
其中 |
11.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
万人 |
6.6 |
13 |
12.技能人才总量 |
万人 |
7.4 |
11.6 | |
13.全市城镇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
% |
15.2 |
10左右 | |
14.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 |
98 |
99 | |
1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 |
98 |
95以上 |
1.稳定和扩大就业,继续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
(1)完善政策体系,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方针,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和政府绩效考核的重点目标,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努力实现有就业增长的经济增长目标。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税收、金融、外贸等政策。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形成公共财政保障、社会多元化投入的机制;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依法给予税收优惠,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金融支持政策,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制度,继续加大金融机构对劳动者自主创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力度,对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信贷进行重点扶持。
(2)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树立创业观念,完善创业政策体系,强化创业培训,健全创业服务体系,让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和产业规划促进就业的机制,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不断开发就业新领域。改善就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就业能力,重点扶持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完善并落实鼓励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加强创业意识培训,引入创业实训课程,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创业能力。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实施郴州市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程。
(3)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加快建设毕业生就业市场,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通过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生活补贴等,引导支持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和支教、支农、支医、扶贫。重点帮助城乡困难家庭大学毕业生实现就业。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中,重点推进素质就业,引导更多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消除劳动者城乡差别和就业歧视,探索适合新生代农民工特点的劳动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转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和就业保障制度,实现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确保“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随出现随援助,随就业随稳定。统筹妇女就业,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
(4)加大职业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十二五”期间,实施郴州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工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和就业要求,全面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强化职业技能鉴定。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统筹推动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大对职业培训的资金投入,大力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完善劳动预备制培训办法,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针对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士兵等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效。
(5)构建稳定就业失业调控机制,有效应对失业风险。建立失业统计报告制度,健全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完善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探索实行失业预警制度。加强危机情况下失业风险的预防和有效调控,鼓励支持企业切实履行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增强就业的稳定性;组织失业人员积极开展就业准备活动,缩短失业周期;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提高就业质量。
(6)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形成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逐步打破人力资源市场城乡分割、身份分割和地区分割格局,加快全市各级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整合步伐,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对日常服务设施硬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库房及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和更新换代,实现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育和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服务品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不断创新。建立完善就业实名制登记管理办法,形成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和监管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全面统筹协调,健全完善覆盖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全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积极的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巩固和发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成果,进一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政府提供普惠的基础养老金的模式,建立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制。落实各项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全面推进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地市级统筹。发挥工伤保险制度预防工伤和促进职业康复的功能。强化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形成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就业与预防失业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制定优惠鼓励政策,建立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等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满足参保人员多层次保障需求。
(2)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将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范畴,做到应保尽保。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完善和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基本解决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
(3)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统筹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水平。建立随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调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正常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稳步提高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依托社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扩大受益面,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推进以职业康复为重点的工伤康复工作,提高工伤职工重返工作岗位比例。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4)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健全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加强监督机构建设,改进监管手段。通过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实现对基金管理的实时监测、动态监管,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加大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力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确保基金安全。稳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5)强化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加快社会保障“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步伐,健全管理体制,整合经办资源,规范服务流程,提升管理手段。全面建立公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开展社会保障一卡通试点工作。改进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监管,基本建立起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家庭、社区、机构养老和医疗服务体系。
3.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郴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服务水平,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激励保障机制。扩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坚持以用为本,拓宽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渠道,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引领性作用。大力实施“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等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员为基层一线服务力度,吸引更多高层次科研人才到企业工作或为企业服务,鼓励科研成果在企业转化,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技术创新能力。规范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准入,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办法,健全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构建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评价办法。“十二五”期间,实施郴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2)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实施郴州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选拔、激励机制,形成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依托技师学院、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大型骨干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依托技能含量较高的产业和大型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快重点行业领域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健全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加强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夯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基础。“十二五”期间,实施郴州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工程和郴州技师学院暨郴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3)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着力培养现代农民和新型产业工人。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带领群众致富能力。
(4)加强人才引进与交流。积极开发利用国际国内两个人才市场和两种人才资源,采取市场配置与行政配置相结合的手段,大力引进我市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完善引进人才来郴工作、鼓励留学人员来(回)郴创业的政策措施,制定鼓励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奖励资助办法。加强引才引智平台建设,设立人才引进协调机构,加强与国内猎头公司、人才中心以及海外有关人才机构的联系,建立长期稳定的引才渠道。
(5)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用。建立完善人才发现、吸引、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和服务体系。健全人才流动机制,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社会环境。制定实施人才优先发展的扶持措施,大力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深化人才制度改革,完善以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学评价制度。鼓励和引导人才向经济建设一线、基层与欠发达地区流动。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各级人才市场和人才交流网络平台建设,健全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等公共服务平台。“十二五”期间,实施郴州市人才社会化服务建设工程。
4.实施积极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培育“橄榄型”社会收入结构。统筹协调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关系,调控垄断行业和高收入群体的工资收入,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工资收入差距,基本形成公正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1)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落实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和聘任制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政策。在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制定实施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职工工资福利倾斜办法。
(2)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以实施绩效工资为重点,积极落实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3)完善企业工资制度。健全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重点提高基层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重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合理调控高收入行业、企业工资增长。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进一步完善监管办法,使企业负责人收入水平与职工工资水平保持合理比例。
(4)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节指导。建立以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和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工资宏观调节指导体系,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企业工资分配提供信息引导。健全最低工资制度,适时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适时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
5.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加快构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机制体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1)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切实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健全劳务派遣规定,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引导。完善企业裁员机制,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建立统一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
(2)积极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完善集体协商机制,以企业集体协商为主体,以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为补充,努力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范围,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加强集体协商代表培训,提高协商能力。
(3)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切实发挥其在拟订劳动标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集体协商、调处劳动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构建省、市、县三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网络。完善依托三方机制及时介入、调处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4)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节为主”的方针,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协商调解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应急调处机制,加强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和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完善仲裁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和专业化水平。积极推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强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十二五”期间,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工程。
(5)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制为重点,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用工监控网,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实现监察机构管理标准化、专业化。健全违法行为预防预警和综合治理机制,提高处理违法案件和处置劳动保障群体事件的能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十二五”期间,实施劳动监察两网建设工程。
6.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认真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
(1)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切实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继续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培养造就一批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的高层次管理公务员。
(2)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初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尽快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规范性文件,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制化。健全以聘用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转换管理办法,全面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试考核工作。
(3)推进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建设。全力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完善公开公正安置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军转安置政策法规体系,探索妥善安置、合理使用、充分开发军转干部人才资源的新途径。
7.促进农民工就业。适应全市城镇化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推动城乡劳动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多渠道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就业信息引导,开展劳务输出对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外出务工。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对农民工就业的吸纳能力。
(2)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劳务用工需求,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重点培养技能适用型和技术熟练型农民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能力。
(3)强化农民工权益保障,建立和完善涉及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政策,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
8.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工作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建立普法考核制度,加强对劳动者的普法宣传,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9.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信息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强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构建统一、高效、安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信息化。通过有效整合资源,以基层为重点,实施“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继续做好县及县以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均等、便捷的公共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建立规划目标任务逐年分解和实施情况检查、评估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各项发展目标落到实处。 (二)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实施。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建立各级财政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正常投入和分担机制,各级财政预算中要优先安排就业和社保专项资金。 (三)加快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十二五”期间,着重抓好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工程项目的申报、管理、建设、评估、验收、使用制度,加强监管,提高投资收益和项目使用效率,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的改善和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加强统计调查和分析运用。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调查管理体制,建立常规调查、抽样调查、快速调查、统计监测等多元统计调查体系。建立统计数据采集应急体系,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动态统计监测,提高统计快速反映能力。加强政策评估、技术标准、量化分析、预警机制与社会保险精算等专题研究。加快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数据库,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完善职工教育培训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不断改善职工专业知识结构,提升整体业务能力素质。加强队伍法制建设和作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六)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注重舆论引导,加强舆情分析,加大宣传投入,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责任编辑/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