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大力支持郴州“两城”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郴政办发〔2010〕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市人民银行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大力支持郴州“两城”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大力支持郴州“两城”建设的指导意见
市人民银行
(二○一○年三月)
为贯彻落实中央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大力支持郴州“两城”建设,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认真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进一步增强支持郴州“两城”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为巩固经济企稳回升的良好势头,中央今年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并根据新形势新情况不断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各级金融机构要深刻把握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内涵,紧紧围绕“两城”建设目标,本着“总量适度、节奏平稳、结构优化、风险防范”的原则,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继续落实“有保有控”的信贷政策,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信贷政策对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就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转移等方面的支持,努力缓解农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突出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建设的信贷投入
2010年,全市共安排主要建设投资项目816个,计划总投资达到612.3亿元。各银行机构要密切跟踪重点项目落实情况,积极向上争取贷款规模,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适时贷款跟进。(一)有效满足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各银行机构要通过开展银团贷款、联合贷款、信托贷款等多种方式,突出支持衡茶吉铁路和厦蓉、衡武、岳汝、宜凤高速公路及桂临、桂汝、宜临、资五干线公路等39个交通建设项目,农村电气化及小水电代燃料工程、仰天湖风电场、安仁生物质能等7个能源项目,郴江河、燕泉河、同心河综合治理和沤菜水库、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有效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二)加大城镇化建设支持力度。一是积极支持市城区135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郴资桂大道改扩建、裕后街棚户区改造等80个重点建设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确保上述工程年内顺利完工。二是加大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的信贷支持,突出支持园区企业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产学研专项和重点科技项目,培育壮大园区经济,形成园区产业与城市化的良性互动,使园区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三是注重对县城、中心镇建设的信贷支持,把支持城镇建设与引导企业资金合理聚集、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加快推动城镇化进程。
(三)大力支持主导产业调整振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一是大力支持我市电子信息、有色金属、能源、食品医药、新型建材、机械化工等六大传统主导产业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加快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二是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一批对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产业项目和骨干企业,扶持一批带动作用强、示范效应好、科技含量高、节能环保的新型工业项目发展。三是积极创新和培育“绿色信贷”,严格控制对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行业和生产能力过剩行业的贷款,逐步增加对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信贷支持,切实防止信贷资金流向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项目,切实提高金融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
三、强化“三农”金融服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应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有效信贷投入,不断提高涉农贷款在各项贷款中的比重。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强与财政、农办、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加强与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三农”配套投入项目的有机对接,重点支持我市中低产田改造、大中型灌区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水土保持以及集中供水等工程建设。
(二)重点支持农业结构调整,支持产业化经营。一是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完善“三农”信贷制度和业务流程,扩大申请“三农”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以创新金融支持方式为突破口,破解“三农”融资难题,加大“三农”信贷投入。二是加强对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都市农业、外向型农业和发展现代农庄的信贷支持,大力支持我市发展现代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三是重点支持粮油、畜禽、水果、烤烟、蔬菜、茶叶、竹木等全市十大农业龙头企业、20个农产品基地和20个特色农业品牌,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着力发展壮大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和一批农业基地。
(三)积极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的信贷投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支持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农村学校改造、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科技站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四、进一步突出金融推动消费增长作用,做大做强消费经济
(一)加大对特色消费品牌和产业的支持力度。一是积极支持消费品生产、流通企业特别是重点品牌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加强对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会展经济、家政服务等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三是根据城乡居民消费特点开发多元化、个性化的消费信贷产品,重点发展旅游、汽车、大额耐用消费品和存单质押消费贷款等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消费信贷业务,扩大重点领域消费信贷。四是对以仓储、配送、分销等为主要业务的物流企业,通过创新供应链贷款、法人担保贷款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
(二)积极支持合理性住房消费。各银行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精神,在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办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个人二手房贷款等业务,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对居民自住购房特别是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农村居民购(建)房的,要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要依照相关政策及时给予贷款支持。
(三)大力挖掘和开拓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着力优化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村消费优化升级,完善对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及以旧换新、建材下乡、农民建房、农机购置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的金融配套服务,发挥信贷拉动农村消费需求增长的积极作用。积极支持农村物流企业发展和农村商贸中心建设,为“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等工程建设提供支持,活跃农村消费市场。
五、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金融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机制
(一)放活金融支农机制,深入推进农村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各金融机构尤其是涉农金融机构要增强主动性,积极参与市人民银行组织开展的农村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着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市级金融机构要制定创新试点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视试点机构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质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信用环境等具体情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一定金额以下的创新产品审批权限下放到支行,建立和完善创新试点尽职免责机制,适当放宽创新产品贷款风险容忍度,切实提高试点机构创新积极性。参与创新试点的县级人民银行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涉农担保体系,进一步扩大农村地区政策性保险业务覆盖范围,引导商业性农业保险加快发展,探索各类财政惠农资金政策的配合办法,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性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承办创新试点的行(社)要制定创新试点操作规程或实施细则,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担保范围,采取多种方式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订单农业、特色农业以及返乡农民工创业等多元化金融需求,确保创新试点工作取得实效。2009年已经开展创新试点的行(社),要深入总结创新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创新产品和流程,抓好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建立健全创新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广优秀创新产品,扩大创新受益范围。
(二)创新融资业务品种,拓宽中小企业与非公经济的融资渠道。一是拓展多渠道的担保方式。积极探索开展存单、票据质押,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财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土地、厂房、设备等不动产抵押,出口退税税单、标准仓单、产成品、应收账款等动产抵押,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等形式的贸易融资,不断丰富和拓展适应中小企业各种担保特点的融资品种体系。二是加强对中小企业产业链融资的研究。通过信用捆绑、上游企业货物调剂、第三方监管和存贷质押等方式,以信用基础较好的大型生产制造企业信用为基础,通过延伸上下游产业链,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三是针对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具体特点提供个性化融资产品,适当降低融资门槛。对发展初期的小企业,只要能提供足够的抵押、质押担保,可以不进行评级授信,直接提供贷款;对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小企业,制定适合小企业特点的客户评级办法,按级给予相应的金融服务;对财务信息比较充分、信用记录较好的中型企业,在进行信用评级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充分满足企业发展资金需求。四是积极探索采矿权质押、农村产权抵押等融资方式。
(三)做好就业、助学等专项信贷工作,强化金融在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一是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各农村信用联社要根据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制定的《郴州市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郴银发〔2009〕83号),尽快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简化贷款手续,缩短审批时间,确保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所需的资金和规模,为下岗失业人员、妇女、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和返乡创业农民等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二是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金融支持工作。各银行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制度,科学确定贷款期限、额度、利率和偿还方式,逐步满足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多元化金融需求。注重依托政府设立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利用扶贫贴息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多种方式,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就业项目,发挥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辐射拉动作用。三是积极推进助学贷款业务。国家助学贷款中标机构要切实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变化及时改进金融服务,合理确定助学贷款利率、期限和偿还方式。鼓励农村信用社利用自身网点优势,积极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务,扩大生源地助学贷款投放。
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为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为依法保护银行债权、防止逃废银行债务、处置抵贷资产、合法有序进行破产清算等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继续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农户信用档案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和法制环境,吸引更多资金投入。大力推动企业资信评级,促进企业融资。规范资产评估、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业。提高土地经营权、林权、存货及收费权、股权等抵押等级服务水平,推动抵押担保方式创新。积极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文化,促进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改善。
(二)完善政银企沟通协调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信贷协调制度,加强政府、银行、项目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定期宣传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继续开展金融安全区创建活动,着力改善政银、银企关系。二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银行机构要定期发布优质项目、重点工程和金融创新产品,在重大项目招商引资过程中吸纳银信部门参与论证,推动银行企业沟通对接,更好地实现双向选择。三是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月度金融工作调度会契机,巩固和完善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建立的金融案件执行工作机制,强化对金融债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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