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日益突出,呈现出“发展快、危害大、性质严重”的特点和“年龄低龄化、作案团伙化、手段智商化”的倾向,个别作案人员手段残忍,不计后果,让人震惊,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令人担忧,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已经成为当前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以安仁县为例,从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抓获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员的年龄结构来看,平均年龄为15.6左右,其中14岁以下的7人,14岁至15岁的18人,16岁至17岁16人,18岁至25岁的23人,12岁至14岁是初犯期,15岁至18岁为犯罪的高峰期。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文化水平低。青少年犯罪人员的家庭绝大多数经济条件差,有的是父母离异或家庭关系不和,有的是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人员,因学校、家庭的管教存在“真空”,他们因厌学而逃学、辍学,提前进入社会,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从抓获的青少年犯罪人员来看,大部分集中在初中毕业无法升学以及初中未毕业的辍学生,初中及初中肄业的占92.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7%。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手段成人化。青少年的好奇心强,模仿性也较强,尤其对消极事物十分敏感,再加上现代化信息地快速发展,网络、手机通讯的普及,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加强,使犯罪方式、作案手段在青少年中的传播速度加快,有的还受视频、小说、传媒的暗示和诱导,作案的方式和手段趋于成人化。青少年犯罪以往多属偶发性,作案前很少分工、密谋,而近年来,大部分的青少年犯罪前均有严密分工、细致策化,并订立反侦查审讯的攻守同盟。
(四)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团伙作案居多。青少年由于年龄偏低,心理不完全成熟,单靠个人难以完成复杂的犯罪过程,决定了他们作案团伙性。青少年往往喜欢三五成群,容易形成“小团体”,而只要团体中一人有犯罪意思,在相互怂勇、影响和“群胆”心理作用下,进而形成共同犯罪。从抓获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来看,团伙犯罪占70%以上,平均每伙作案人员4.2人,有的还带有浓厚的帮派犯罪色彩。
(五)青少年违法犯罪类型多以侵财为主。由于青少年有强烈的物质需求,而又缺乏正当经济来源,加上受社会不良因素影响,当他们所产生的某种欲望不能得到满足时,就会采取一些不正当的行为去实现目的。从抓获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来看,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夺、抢劫等类型,并且经常连续作案。
(六)青少年违法犯罪暴力案件有所增加。由于青少年血气方刚、年轻气盛,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往往为一些男女朋友移情别恋、看不惯某个人、喝酒唱歌期间为琐事产生摩擦、口角纠纷等“鸡毛蒜皮”的事而意气用事,纠结一群所谓的“哥么兄弟”持械斗殴、寻衅滋事或故意伤害他人,并切在作案时模仿电影中的一些情节,手段残忍、不计后果。
(七)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员多为无业青年和无业网民。从抓获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来看,涉案人员基本上无固定职业,又喜欢沉迷网络、上网聊天、玩网络游戏,有的通过网络结成一伙,在社会上游手好闲、追求刺激,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根据侦查人员审讯结果显示,将近50%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均与网络有关,他们大多都是网迷或网络游戏高手。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人生观的错位。一方面,由于青少年的认识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不强,思维容易产生片面性和表面性,不能客观的、理智的对待各种事物和现象,对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难以正确认识,对自己的行为不能作出正确的估价和评断,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另一方面,由于青少年的情感观还很不完善,行为易受情绪的影响和左右,难以有效地控制自己的心理冲动,意气用事,不计后果,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不良家庭的影响。家庭教育是青少年生活和成长的第一课堂,家庭环境如何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因此,不良的家庭状况,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潜在原因,具体表现为五个方面:一为父母忙事业无暇顾及子女教育的家庭,疏于对子女的家教,导致子女是非不辩;二为父母外出打工子女由爷爷婆婆看管的留守家庭,父母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导致子女放任自流,走法违法犯罪道路,此类又以农村家庭尤为突出;三为娇生惯养,养成孩子自高自大,受不得丁点委屈的家庭,容易拉帮结派,为琐事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或强奸他人,最终由“小皇帝”沦落为“小囚犯”;四为恨铁不成钢,采取“棍棒”教育子女的家庭,容易引起孩子的逆反心理,离家出走,流落到社会去找“小兄弟”取得同情和温暖,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五为父母离异、一方早亡或犯罪的缺陷家庭,容易产生自卑和怨恨心,自暴自弃或沾染不良习气,逐步走上犯罪道路。
(三)学校教育的缺陷。一些学校追求升学率,重智育、轻德育、轻法制的现象依然存在,造成少数学生思想品德滑坡,有的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还有一些学校法制道德教育方式滞后、内容简单且流于形式,虽然在中小学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但在形式上缺乏创新和吸引力,收效甚微。一些老师教育方法不当,对学习成绩差、曾犯过错误的学生不能抱着正确的态度,认为他们会“一颗老鼠屎打坏一锅汤”,歧视、疏远、孤立他们,甚至讽刺、挖苦、侮辱他们的人格,导致本来品行就不好的学生自暴自弃,以致违法犯罪。
(四)社会环境的蚀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受道德沦丧、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以及色情、暴力书籍视频和电子游戏、黑网吧等娱乐场所的侵蚀,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特别是当前升学、就业困难,部分青少年过早离开校门走上社会,在择业无望、无所事事的情况下,精神空虚,苦闷彷徨,对前途失去信心,在物质利益和金钱享受的驱动下,很容易染上恶习,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一)抓好教育环节,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一是在家庭教育方面,父母应从子女的道德教育抓起,注重言传身教,在行为上成为孩子的表率,培养孩子健康向上的人格,及时掌握孩子的心理和言行,做有针对性的引导教育工作,切实当好子女的第一任老师。二是在学校教育方面,要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学方针教育学生,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同时扎实开展好法制课,由学校属地派出所具有较高法律知识的民警定期到学校讲课,针对青少年的特点,采取事故启发、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教育,让每位学生知道什么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是法律禁止的,牢固树立学生的法制观念。三是在社会教育方面,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占领道德思想教育高地,让他们明辨是非,明分善恶,利用社区志愿者队伍,对问题学生和不良社会青少年进行帮扶教育,开展“一帮一”结对等活动,矫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
(二)净化社会环境,为青少年成长创造一个良好宽松的环境。一是公安、文化、工商、城管等部门要上下联动,多管齐下,加强学校周边公共场所管理,狠抓校园周边突出问题的整治,对校园周边无证经营摊点和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酒吧等经营场所,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还学校于宁静与详和。二是文化稽查、公安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全面净化文化市场,加强网吧的监督管理,严励打击淫秽物品的制造和传播,最大限度减少不良文化音像制品对青少年的侵蚀和影响。三是治安、禁毒和派出所要加强行业场所的监管,常态整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清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