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郴政办函〔2005〕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市 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
为了认真搞好我市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 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 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05〕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 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0年人口普查以来,全市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不仅可以摸 清2000年以来全市人口变动数量、构成、流动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还能较准确地反 映全市人口与经济、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制 定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十一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客 观准确的依据。同时,也是适应国家统计局对地区GDP核算和发布制度所进行的改革的需要 。
二、加强对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国务院决定开展的一次重要的大规模的人口调查,组织实施 工作难度大。为搞好我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郴州市1%人口抽样调查 领导小组(附后),负责全市调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统计局,负责调查具体事项的落实和日常调度工作。各县(市、区 )也要按要求建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 合,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均 要向市政府递交责任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切实保障1%人口抽样调查的工作条件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组建调查队伍, 选调调查人员,并确保按时到位,同时要动员各有关方面积极参加,密切配合。各级对开展 调查工作所需经费,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并做到按时拨付使用 。
四、认真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的各项工作
(一)切实做好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1%人口抽样调查的时点是2005年11 月1日零时。在 调查正式登记之前,各级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村、居委会和社区)人员中按 要求选调好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并认真进行系统的调查业务培训,着力造就一支力量强、 素质高的调查队伍。要深入开展调查宣传动员工作。新闻部门要积极开展此项调查的宣传工 作,同时,要组织各级有关单位,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此 次调查工作的重大意义,使调查对象消除顾虑,使社会各方面了解支持和密切配合调查工作 。
(二)依法做好调查登记工作。如实填报各项调查指标数据,支持搞好调查 工作是每个基层 单位和全体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虚报、瞒报、拒报、迟 报调查资料。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在调查中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申报、填写各项调查数据;调查登记后,要认真组织审核、复 查验收和质量评估,确保调查数据质量。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切实做好调查数据处理和资料开发工作。 要加强县(市、区)统计部 门信息自动化建 设,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调查数据处理任务。要认真做好调查资料的分析研究和开发应用,充 分利用调查成果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服务。
附件:郴州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郴州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易佩康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吴杏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述佑 市统计局局长
李海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 红 市人口计生委助理调研员
成 员: 彭生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淑芬 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唐俊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新生 市民政局副局长
龙秀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文晖 市统计局正处级调研员,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