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
现将《郴州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郴州市委 郴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0日
郴州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1) 1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纲要( 2011—2020年))的通知》(湘发(2012)5号),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深入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共同富裕,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深入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扶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特色产业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连片特困地区贫困面广量大,基础设施薄弱,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繁,因灾因病返贫现象严重,相对贫困问题凸显。
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主要任务已经从解决温饱转变为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推进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要紧紧抓住罗霄山片区扶贫开发的历史性机遇,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效的举措,强力推进扶贫开发攻坚,走出一条贫困地区后发赶超、科学跨越发展的新路子。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着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始终把稳定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和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生活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入的全面发展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富裕。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要把扶贫开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总体规划,强化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大扶持力度。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各部门要明确和履行扶贫攻坚职责,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等方面优先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重点倾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形成扶贫开发工作的强大合力。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把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作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分类扶持、分步实施,更加注重扶贫政策措施到村到户。
——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坚持重点片区和面上扶贫相结合,扶贫开发与区域发展、与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相结合,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加强引导,更新观念,充分发挥贫困地区、扶贫对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扶贫对象的主体地位,提高其自我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立足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
——改革开放,创新机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优化贫困地区资源要素配置,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积极探索开放式扶贫新途径。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稳定实现扶贫对象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有保障。贫困地区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省、市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与GDP增幅基本同步,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远省、市平均水平,尽快缩小发展差距。
——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到2015年,贫困地区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有较大改善,户均有效灌溉面积达1.5亩以上,保障人均基本口粮田。到2020年,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高。
——特色优势产业。到2015年,力争每个片区县有2—3个主导产业,建好一个特色产业园区;每个贫困村有1-2个产业基地;每个扶贫对象户有1个增收项目。到2020年,初步构建特色支柱产业体系。
——饮水安全。到2015年,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实现所有乡镇通自来水,行政村通自来水覆盖率达80%以上。到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进一步提高。
——生产生活用电。到2015年,全面解决未通电村的用电问题,基本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到2020年,贫困地区农村人口生产生活用电有更大改善。
——交通。到2015年,贫困地区60%的国省干线公路基本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大幅提高。到2020年,贫困地区村道网络化水平显著提高,实现95%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班车。
——农村危房改造。到2015年,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6万户左右。到2020年,贫困地区群众的居住条件显著改善。
——教育。到2015年,贫困地区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70%左右;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全面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0%左右;每个县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到2020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85%左右,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远程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
——医疗卫生。到2015年,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每个县至少有l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甲以上水平,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房屋和设备配套建设,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门诊统筹全覆盖基本实现;逐步提高儿童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到2020年,贫困地区群众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
——公共文化。到2015年,贫困地区基本实现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基本建立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实现20户以下自然村广播电视全覆盖,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实现每个县拥有1个数字电影院,每个行政村每月免费放映1场数字电影;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行政村基本通宽带,自然村和交通沿线通信信号基本覆盖。到2020年,健全农村文化和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形成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与廉政文化建设互促共进的局面。
——社会保障。到2015年,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到2020年,农村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人口和计划生育。到2015年,力争片区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妇女总和生育率在1.8左右。到2020年,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全面发展。
——林业和生态。到2015年,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比2010年底增加2个百分点左右,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高。
四、对象范围
(一)重点范围。以桂东县、汝城县、安仁县、宜章县4个罗霄山片区县作为扶贫工作重点区域,实施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相结合,安排500个省定以上的贫困村进行重点扶持,把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低收入人口作为扶贫对象,实行扶贫开发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和进出机制,做好建档立卡,分期分批直接帮扶到户。加大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残疾人扶贫力度。
(二)面上挟贫。确定北湖区西南山区、苏仙区南岭山区、永兴县东部北部和西部山区、桂阻县西北山区和欧阳海库区、资兴市东部山区和东江库区非移民区域、临武县西北山区和西南干旱区、嘉禾县陶家河流域和黄牛岭山区为面上扶贫范围,安排200个市定以上的重点贫困村,主要由当地政府扶持,市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五、主要任务
(一)突出产业建设。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战略思路,把扶贫开发与区域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紧密联系起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加快片区整体脱贫致富步伐。以发展产业为核心,贫困地区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选准主导产业,实施错位发展,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依托优势资源,培育特色支柱产业。以新型工业化为带动,以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以招商引资为抓手,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引导特色产业和县域企业向园区集聚、集群发展。平等对待内资、外资和县内外企业,确保政策优惠公开、公平面向所有投资主体,积极支持本地企业发展。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围绕粮油、果茶、蔬菜、药材、楠竹、食用茵、烤烟、花卉苗木、畜禽产业,建设一批高效特色种养业和林业基地,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经营。要用发展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扶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区,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推动农产品加工走园区化、集群集聚集约化发展路子,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扎实推动“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化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打造一批绿色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大力发展龙头企业联结融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的组织模式,链接100万亩左右优势产业基地,带动10万户以上农户增产增收。加强订单粮食收购,引导农民种植高档优质稻,提高农户种粮收入。加强对贫困地区烤烟生产的指导和支持,增加生产指标。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农村金融、保险、物流、科技服务、服务外包、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建设区域性综合物流中心和边贸物流网络。加快发展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物业、社区、养老和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新兴文化业态。大力发展红色旅游、观光旅游、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和休闲、养生、度假等生态旅游业,以链接井冈山红色旅游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加强旅游产品开发,构建多层次旅游发展格局。按照“养生天堂、避暑胜地、精美县城”的要求,精心将桂东县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生态旅游示范县。
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思路,加快县城和中心镇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镇产业发展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构成县域发展的中心和生产要素集聚、农民就地就近就业的重要载体。围绕“百城千镇万村”和“点亮郴州”工程,加快新农村建设,建成一批商品质、有特色、精品型示范乡镇和示范村。
(二)完善基础设施。继续把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作为扶贫开发先导工程来抓。完善交通体系,将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转向扶贫主战场,由以建为主转向建管养运同步发展,与贫困地区的产业、旅游、生态建设、森林防火相结合。加快贫困地区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推进贫困乡村通畅工程建设,优化城乡区域交通运输网络对接,特别是贫困地区与广东省、江西省边际县乡交通的打通联接和道路升级。加快提升贫困地区农村客运班车的通达水平。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以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加大农村饮水、电网改造、农户储粮、土地整治、农村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力抓好莽山水库、沤菜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加快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山塘清淤扩容,完善“五小”水利工程等小微型设施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水土流失治理和水源点开发建设,逐步增强贫困地区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增加贫困地区水文、气象站点,提高灾害预测预警水平。开展土地平整,提高耕地质量。以整村推进村为平台,按照“一定两年、集中扶持”的要求,确保国定贫困村的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每个村两年不少于100万元,省、市定贫困村每个村两年不少于50万元的扶持。以县为单位,统筹各类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集中投入,全面加强农村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大到家”工程建设,推进农村亮化、净化、绿化、美化、序化。围绕改善贫困乡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重点工程。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按照“统筹规划、群众自愿、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分阶段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公益设施较为完善的农村社区。
(三)改善公共服务。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扶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进度,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实现“新农保”全覆盖,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抓好扶贫开发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将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人口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的农村困难人口基本生活,不断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落实扶持政策,搞好有效帮扶,做到脱贫计划到户,项目规划到户,资金落实到户。建立帮扶工作责任制,确保每个扶贫对象户有帮扶责任人、工作联系人。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各类教育,全面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每个片区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农家书屋,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文化资源共享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房屋和设备配备建设,减少因病返贫人口。切实抓好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推广实施诚信计生奖励政策,切实贯彻国家助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及时足额获得资助。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或计划生育扶贫对象给予扶持帮助。大力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开展关怀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活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完善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到2015年普遍开展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和康复救助,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和有效的康复服务。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和发展。建设好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托养中心,着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做好村庄规划,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落实农民工就业、进城落户和社会保障政策,加大创业就业服务力度,落实创业就业支持补贴政策,吸引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回乡进城办企业。切实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加强城乡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举办区域全民体育活动。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
(四)突出生态建设。保持生态良好,是促进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4个片区县和各面上扶贫区域最具有长远发展竞争力和吸引力的后发优势是生态优势。在扶贫开发中应当注重保护生态,加强生态建设。按照整体保护、点状发展的原则,适度推进扶贫开发。大力保护森林、草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以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为准则,进行各种生产建设活动。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强力推进三年城乡绿化攻坚,在全市实施阶段性的封山育林,确保植被覆盖率、林木蓄积量、碳汇量有大的根本性的提升,成为全省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区域之一,力争列为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以更严格的措施开展节能减排,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力争把片区县作为华南生态屏障和“三江源”保护区纳入国家综合治理,创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实行立体复合经营,推广种养结合、农牧结合、林药结合等生态立体农业循环模式,积极创建全省循环经济农业示范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农村能源项目。加快实施生态移民工程,抓好工业、农业、生活、养殖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大农村综合整治力度,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发展生态文明和创建绿色单位、社区、乡镇、村庄、家庭活动,积极倡导生态化的发展模式、生活方式,走出一条生态扶贫、绿色发展的道路。
(五)突出智能挟贫。依靠科技、教育、培训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建立健全科技示范网络和农村科普网络,切实开展科普教育。依靠科技创新推动贫困地区产业优化升级,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加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加快构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一批连片良种繁育基地,推广一批良种良法,提高产业的科技含量。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大力引进科技和管理人才,培育科技型扶贫龙头企业,打造特色名牌产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要主动到贫困地区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每个单位建立1-2个科技扶贫开发联系基地。高等院校要选派优秀老师和学生到贫困地区支教。选派科技扶贫团队、科技副县长和科技副乡(镇)长、科技特派员到片区县工作。实施“十百千”农业科技示范工程,加快科技扶贫示范项目、示范村、示范户建设,构建县、乡、村、户农业科技示范体系。科协等部门每年要组织科技工作者到贫困地区开展科技普及和科技服务。加大对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加快公办幼儿园和合格学校建设,落实国家助学及减负的有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优秀师资到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认真落实国家面向片区县本科定向招生计划。扩大对贫困地区免费医学和师范专业定向招生规模。加快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实用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促进转移就业。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农村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给予生活费、交通费等特殊补贴;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科技素质。“十二五”期间,全市帮助4000名扶贫对象完成两年制职业学历教育,实现转移就业,培训1000名贫困村“村官”和科技骨干;开展实用技术培训25万人次,每个贫困家庭有1-2人接受培训,并掌握1-2门实用技术。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培训、就业的扶持力度。
(六)突出社会挟贫。继续开展贫困地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相结合的建设扶贫。实行“领导办点、部门帮村、干部驻村、三级联动”等方式,由市、县派出工作组驻村定点帮扶,实现市定以上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直单位到郴州开展定点扶贫。积极开展贫困村脱贫致富奔小康示范村创建活动。按照村党组织“五个好”目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切实提高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村民持续增产增收,推动村集体经济持续增长,帮助贫困村稳定脱贫。实施扶贫攻坚干部帮扶行动,通过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村、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机关干部到贫困乡村挂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向贫困村派驻扶贫开发指导员等方式,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贫困人口进行金覆盖结对帮扶。大力倡导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到贫困乡村开展扶贫帮困。深入开展“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积极引导和鼓励工商企业承担定点扶贫任务,动员民营企业与贫困村结对共建。贫困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部队扶贫工作纳入规划,加强军地协作,共同推进扶贫开发。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残联、侨联、台联、科协等群团组织,要发动和组织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扶贫帮困。大力倡导社会爱心人士、企业成功人士与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鼓励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扶贫志愿者网络,搭建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平台。
六、政策保障
(一)财税支持政策。加大财政对扶贫开发的投入,从2015年开始,市本级财政每年给桂东县等4个片区县各安排扶贫奖补资金100万元(给原省扶贫县安排的配套资金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给北湖区等其他7个面上县市区各安排扶贫奖补资金50万元。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农村扶贫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企业用于扶贫事业的捐赠,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投资倾斜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力度,重点突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民生工程建设,增加村级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小流域与水土流失治理、农村水电建设等项目投资。国家在连片特困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配套资金。片区县政府要切实加大对贫困乡村的投资支持力度。
(三)农村金融政策。落实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对造册登记的扶贫对象,优先给予贷款贴息。鼓励开展小额信用贷款,降低贷款门槛,通过采取资产抵押、林权抵押、地方担保机构和农户联保等方式,解决农户小额信贷问题,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县乡增设机构和网点,尽快实现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全覆盖。扩大扶贫开发项目的贷款规模,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70%以上留在当地使用。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业,鼓励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建立基层服务网点。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对水稻、棉花、能繁母猪、肉牛、油菜、森林等政策性保险要覆盖到所有贫困县。积极开展贫困地区金融扶贫试点工作。
(四)产业扶.特政策。大型产业项目和新兴产业项目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安排。对于贫困县发展产业,除国家严格控制的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外,要放宽审批,简化程序,降低准入门槛。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贫困地区转移,支持企业向产业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五)土地使用政策。按照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贫困地区小城镇和产业聚集建设用地,优先满足易地扶贫搬迁建房需求。加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力度,项目安排向片区县倾斜。鼓励贫困地区农户按照“自愿、依法、有偿”原则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六)生态补偿政策。在贫困地区继续落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等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标准。增加水土保持、防护林建设、荒漠化治理等专项补贴。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力度。
(七)人才支持政策。完善落实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服务贫困地区,为贫困地区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及培养人才的鼓励政策。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生活补贴等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在项目申报、高层次人才培养和评优评奖等方面适当倾斜。制定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政策,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的基层工作人员,在生活补贴、子女上学等方面实行倾斜,提高待遇。对定点扶贫和驻村扶贫的干部要关心、爱护,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生活。发挥创业创新人才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市县两级每年拿出一定比例职位,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定向招录公务员。制定全市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为扶贫开发提供人才支持。
(八)重点群体帮挟政策。把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扶贫开发纳入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加大支持力度。推动贫困地区家庭妇女积极参加“双学双比”活动。关注贫困地区留守妇女和儿童,从扶贫资金中安排专项,用于解决贫困留守儿童、孤儿的生存和上学问题。
七、组织保障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纲要(2011-2020年)》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里督办、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要求,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要强化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职能,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扎实推进画上分散贫困村、贫困户扶持各项工作。
(二)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统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与扶贫开发。选好配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领导班子,以强村富民为目标,以强基固本为保证,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积累的有效途径,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对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有突出成绩的村干部,可按有关规定和条件优先考录为公务员。
(三)强化扶贫机构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调整完善各级扶贫开发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其综合、指导、协调、服务等职能。各县市区要健全扶贫开发机构,加强队伍建设。贫困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部门干部的培训要纳入干部培训规划,进行定期轮训。各级扶贫部门要加强思想、作风、廉政和效能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纪律严、作风实、素质高、形象好的扶贫工作队伍。
(四)强化机制创新。稳步推进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彩票公益金扶贫、连片开发、科技扶贫、教育扶贫、异地搬迁扶贫等试点,积累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在驻点扶贫、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农村山林权抵押、资金股份合作、建立扶贫专项基金、引导企业联村帮扶等方面积板探索,不断提高扶贫攻坚水平。
(五)强化资源整合力度。片区县政府要把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结合起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老区建设资金、财政扶贫贴息贷款等扶贫资金以及交通运输、农业、水利、国土资源、教育、卫生、林业、电力、社会发展、城镇建设等专项资金,以扶贫项目为载体开展集中式扶贫,集中力量办大事,用足用活各项扶贫政策,构建大扶贫格局,促进贫困地区又好又快发展。
(六)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财政扶贫资金主要投向连片特困地区、贫困村和贫困户,集中用于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提高扶贫对象发展能力和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增加直接扶持到户资金规模。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坚持公开资金来源、资金投向、工作程序、分配结果;坚持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和县级财政报账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扶贫资金到户扶持机制,采取多种方式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严格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申报,县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根据扶贫开发规划建立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库,从项目库中确定当年支持项目,商财政部门同意,报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由市扶贫项目主管部门统一向省扶贫项目主管部门申报,待省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批复后组织实施。严禁随意调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时确需调整的项目,要报省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各级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监督,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截留和贪污扶贫资金行为。强化扶贫资金阳光操作,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强化扶贫开发统计监测。统计部门要不断夯实乡镇统计基础,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规范有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真实反映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八)强化扶贫开发绩效考核。加强对连片特困地区和面上扶贫开发工作绩效考评,加强对各行业、部门扶贫职责的考核,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直接挂钩,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九)强化扶贫开发研究和宣传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扶贫开发工作经验,研究扶贫开发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扶贫开发决策水平和实施能力。继续加大扶贫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扶贫开发政策、成就、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
(十)本规划由市扶贫开发工作机构负责协调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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