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郴州市民政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属全额预算拨款行政单位。单位编制44个,其中行政编制28个,事业编制16个,实有人数73人,其中在职人员44人,离退休人员29人。内设12个职能科室,3个非独立核算的直属事业单位:社会救助管理局、革命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办公室、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全局系统含8个独立核算单位: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市救助管理站、市军供站、市殡葬管理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市慈善总会。
(二)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2-2020)》的通知(湘组〔2013〕2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申请2015年度罗霄山脉扶贫开发工作经费、行政区划地名工作经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项目经费358.8万元。同时,根据我局承担的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双拥创建、革命老区建设等职责,安排基本支出经费489.37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根据新时期民政工作主要承担着保障民生、发展民主和服务社会三大职能,2015年主要设定了成功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争取申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切实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郴州养老品牌;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绩效目标。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因我局属全额预算拨款行政单位,2015民政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建设资金均由财政给予全额安排,全年市财政预算对我局的行政区划地名工作经费、复退军人维稳、全市优抚及退役士兵安置、救灾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839.87万元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其中基本支出资金489.37万元,项目资金35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郴办发〔2014〕7号)、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郴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郴财行〔2014〕10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项目经费实行专账管理,均由市财政国库统一实施报账,对报账所需的财务资料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审核。全年共支出项目资金360万元,基本支出资金489.37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我局年初设定的工作目标,遵照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今年已经顺利地展开了我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较好地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对城市和农村低保人群进行社会救助,解决了他们的部分生活困难;在春节和“八一”期间,对在郴的驻军部队进行了慰问,融洽了军民关系。对退役士兵进行妥善安置,认真落实国家安置政策。基本实现了年初预定目标。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2015年,在财政的大力支持和项目资金的有力保障下,我们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全面学习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着力推动全市以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救急难”工作措施,确保了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依法实施,提高了全市社会救助的能力和水平。一是为民办实事和民生100工程等任务圆满完成。市政府第26次、第30次常务会议先后专题研究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全面落实了统一的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并首次将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日常生活用品购置费用按1000元/人·年的标准纳入了财政预算。加强救助申请家庭核对体系建设,出台了《郴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郴政办发〔2014〕7号)。全年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1万户36.45万人, 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7.24亿元。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达到332.5元/人·月和171元/人·月,月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为253元和135.1元。全市五保年分散供养标准达2640元/年·人,新(改)建乡镇敬老院10所,均超过省市考核标准。二是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成效明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并分别作出重要指示。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低保整治工作列为“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省有关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抓落实、抓整改、抓机制、抓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7月11日,市政府召开了开到股长一级的全市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工作会议。我局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创新管理模式,打造了有郴州特色的“阳光低保”。如资兴市在全省首推基层低保“听证式”民主评审制度,自主开发了全省第一套县级低保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部门资源共享,建立了一道低保审批的“防火墙”,被收入民政部培训课件。我局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并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确保了专项整治成效。今年各级民政部门对全市近37万名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复核,通过核查退出低保9379人,其中因“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因素退出746人,查办群众举报37件,经查证属实27件。全市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1434人,其中通过主动发现机制新增988人,低保合格率达到97%以上,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三是综合减灾能力进一步加强。2015年全年全市遭受低温冷冻、洪涝、风雹等14次自然灾害袭击。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做好了核灾、报灾、抗灾、救灾等工作,将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我局争取省厅下拨救灾资金1625万元、救灾棉被3500床。同时还在全市全面推行了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确保了救灾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有序启动了市本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相关前期工作,推荐申报20个社区创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强化。一是切实抓好了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审定出台《郴州市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郴办发〔2014〕8号),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并明确要求将完成村级财务清查和任期审计作为换届选举的必备前提条件,清查和审计结果要在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向村民公布,未完成清查和审计的,不得确定正式选举日。我局将指导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建立局领导联系点制度,在开展督促指导工作的同时,深入基层走访帮扶困难群众,征求基层民政干部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全市2936个村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已圆满完成。二是不断巩固城乡社区建设成果。总结推广嘉禾县创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的成功经验,继续大力开展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调研市中心城区社区建设工作,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专题研究,突出解决了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费、工作职责、社区办公及配套用房、社区工作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等问题,将市中心城区社区工作经费提高到了30万元/年·个。使社区工作实现了体制机制上的改革,基层基础能力建设上的提高和社会治理上的创新。三是进一步加强了行业协会清理整治。在2014年取得成效的基础上,2015年确定了61个市本级行业协会为整治对象,重点整治行业协会与业务主管部门没有脱钩分离和脱钩不彻底,在职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兼职或领取报酬,利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乱收费,财务管理混乱等三个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今年注销登记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16个,其中有8个行业协会注销登记。有72名领导干部不再在行业协会兼职,有31个协会搬离了业务主管部门。至此,市本级行业协会基本全部搬离了业务主管部门,并配备了有资质的财会人员。四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面落实《郴州市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出台了激励政策,今年我市参加社工职业考试的人数达324人,居全省前列。
三)福利和慈善等事业蓬勃发展。严格按照标准发放孤儿养育金,有效保障全市3300多名孤儿的基本生活。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启动了市本级社会福利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加快发展民营养老服务业,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今年投入资金759.6万元,新建4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福彩销售平稳增长,截至目前,全市福彩销售总量达4.08亿元,同比增幅13.1%。着力构建大慈善工作格局,郴州的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我市在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表彰中获得三项荣誉,是全省获奖最多的市州之一。市本级支出慈善救助资金827.86万元,救助困难群体9800余人次。广辟募捐渠道,创办公益慈善传媒,中心城区设立了多处高清全彩LED电子显示屏,广告收入用于慈善事业。成功举办了“大爱郴州”2014郴州慈善颁奖晚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推进。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下拨各类优抚资金1.93亿元,与解放军198医院合作,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六级以上伤残军人中的重点优抚对象开展短期疗养活动。9月30日,在第一个法定烈士纪念日举行了高规格的烈士公祭活动。扎实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工作列入市委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委议军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开展了一系列双拥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创建双拥模范城的热潮。今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2037人。扎实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依法依程序进行了定点培训机构公开招投标,实行“阳光采购”,并得到省厅推介。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项待遇,军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获得全国、全省军休工作先进荣誉4项。切实做好了全国军供站现代化建设30周年考评迎检工作,军供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供应过往部队66批次1.55万多人次。省双拥办于2015年10月13日在我市嘉禾县召开全省双拥办主任暨驻军秘群处(科)长会议,推介我市双拥等工作先进经验。我市双拥创建工作得到省考核验收组的高度评价,今年有望成功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
五)专项事务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郴政办发〔2014〕19号),启动了流浪救助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强了街头巡查和主动救助,发展社工专业服务。市救助站今年已救助各类特殊困难群体5700余人,在站内开通了公安系统内网,实现了求助人员身份查询不出站,为全省首创。扎实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启动了全市首个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汝城县民政局成功创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及省里的《实施意见》,扎实推动殡葬改革。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城区殡葬管理的通告》,在市级主流媒体连续刊登和播出。召开了市中心城区殡葬改革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惠民政策,加强了县、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了殡葬管理综合治理措施。在2015年10月24日召开的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上,市殡葬管理处被表彰为全省殡葬改革先进单位。会后,我们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快了我市殡葬改革步伐。不断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大力支持桂阳县开展撤县设市工作,汝城县成功申报为“千年古县”。建立了地名命名源头把关和部门会商机制,有效治理了地名乱象,今年命名和备案市城区建筑物31个,查绘已建成拟命名道路6条。迅速启动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平安边界建设稳步推进。
(六)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2015年2月24日,民政部在我市汝城县召开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会议。民政部李立国部长、宫蒲光副部长,国务院扶贫办刘永富主任,杜家毫省长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有关新精神,对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立国部长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推动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我市片区扶贫工作做得扎实、抓得细致,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的成效实实在在,困难群众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进一步夯实了片区扶贫攻坚的基础和条件。2月25日,立国部长在宜章召开社会救助工作座谈会,对我市民政部门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中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宫蒲光副部长会后赶赴安仁县调研,他表示民政部将继续对片区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市、县两级特别是民政部门以部际联系会议为契机,向民政部等国家部委提交了近30个有利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请示。得到了部领导的高度重视,有不少请示得到领导当场表态。如市政府提交的关于支持桂阳撤县设市的请示,部里表示将按相关政策予以支持;对汝城县的社区服务中心、老年养护院、中心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光荣院5个项目,部里表示将给予立项支持;对嘉禾县提出的关于支持社区建设的请求,基政司表示将下拨该县社区干部培训班培训经费及“智慧型社区”创建经费200多万元。我市还争取到了教育、医疗卫生、危房改造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相关部委对我市8个重大规划项目的调整、落地给出了明确路线图,国家发改委将我市11个县市区纳入了中央苏区政策联动县范围。有力促进了我市民政事业乃至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七)民政项目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我局不断加强民政民生项目的统筹、申报、建设工作。明确专门的分管领导和主办科室负责项目工作,在全市民政系统形成了项目建设“一盘棋”的良好工作格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重点在“郴资桂-郴永宜”大十字城镇群打造了一批富含民政元素和特色的示范社区、乡镇敬老院及农村幸福院等项目。全年全市共启动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设施、社区服务、烈士纪念设施等各类民政项目423个,完成投资3.97亿元。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