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文件 |
湘统办〔2005〕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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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中国信息报》宣传征订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5-08-17 10:57:24 |
各市州统计局: 最近,国家统计局下发了《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中国信息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5]62号),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全省《中国信息报》宣传征订工作,巩固和拓展统计工作宣传阵地,根据我省实际,现将有关贯彻意见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中国信息报》宣传征订工作的认识。《中国信息报》作为国家统计局主管的统计系统唯一一张全国性报纸,担负着宣传统计工作和发布重大经济信息的双重任务。自创刊以来,致力于为统计、经济和社会各界人士服务,已成为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国内外经济形势、获取经济信息的权威窗口和统计宣传工作的重要阵地。因此,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国信息报》宣传征订工作的认识,把它当作统计宣传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二、加大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做好2006年度《中国信息报》征订工作。2005年,在全省各级统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圆满完成了国家统计局的报纸征订任务。下一步,省统计局将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指示,要求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省统计局已专门召开了“全省2006年中国信息报征订工作视频会议”,对《中国信息报》在湘的征订和宣传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各地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国家统计局分配给我省的征订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州统计局(见附件),要求各市州局“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督促检查,利用各种手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扩大统计系统内部的征订工作;同时,加大向社会宣传和推广报纸工作的力度,确保征订任务的完成。 2、各地征订完成情况仍与省统计局对各市州县统计局的计划外补助经费安排挂钩。 3、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市(州)、县统计局,省统计局将按国家统计局的有关政策予以奖励,并对在征订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4、加强调度,加大督促。2006年度各市州报纸征订完成考核指标将按照湖南报刊征订局提供的1月、4月、7月数字,通过简单汇总平均后计算出各地全年征订量。从2005年10月开始,各市州统计局要在每月2日,将本地区上月《中国信息报》征订数上报至省统计局宣传中心,并于2006年1月10前,上报本地区全年征订份数。 三、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抓好重点宣传。《中国信息报》组稿内容主要包括:市、县局长访谈,经验介绍;市、县局长对统计工作的心得体会(署名文章);统计工作、统计文化建设取得的成就;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当地经济成就宣传、典型企业的经验介绍等。各地要把《中国信息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科学、有效的宣传计划。抓好当地经济发展、统计改革、统计文化建设等先进经验以及统计系统先进典型、先进人物的组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重点报道,要通过宣传工作,努力提升统计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地位和影响。 附件:2006年各市州统计局《中国信息报》征订指导数
二00五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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