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查实全市村级基本情况数据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市局在编印《2004年度全市小城镇和乡村级主要指标数据汇编》工作中发现,各县(市、区)上报的村卡统计数据与上年上报的《2003年各村主要统计指标》表中的各村户数、人口、劳动力、耕地面积、水田、旱土等指标数据相差较大,不知以哪个数为准。为了防止资料数据出现严重不实的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局,必须把市局返回的(从村卡年报中调出来)各村户数、人口、劳动力、耕地面积、水田、旱土等指标,严格与市局去年编印的《2003年度全市小城镇和乡村级主要指标数据汇编》衔接查实。
二、返回的U102C.D02表文件,拷入2004年村卡年报目录即可,此表的户数、人口、耕地面积等指标是从村卡年报中调用的。为方便各县(市、区)对比查实,市局把各县(市、区)村级基本情况的打印格式文件一同返回。
三、各县(市、区)对村级基本情况查实修改后,必须于2005年8月19日18时前,通过FTP传到农业各县(市、区)目录下。户数、人口、劳动力、耕地面积、水田、旱土与上年对比、变动较大的,要附上分村变动原因(word文档)。
郴州市统计局
200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