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了贯彻落实《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8号),开展统计资格继续教育工作,定于6月30日召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进行培训,布置今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2、进行《行政许可法》培训。
3、布置今年统计从业继续教育工作。
二、会议时间
6月30日上午报到,下午开会。
三、会议地点
郴州市南苑宾馆
四、参会人员
各县(市、区)负责教育培训工作的同志1人。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七日